项目名称
2021年度深圳市兰科植物保护研究中心自然教育基地建设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财政预算限额(元)
人民币玖壹拾捌万圆整(¥980,000.00)
项目背景
深圳市兰科植物保护研究中心于2020年6月获广东省林业局批准成为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公布2019年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1年涉农资金生态林业建设市县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林函〔2020〕155 号)以及《2021 年涉农资金生态林业建设项目入库储备操作指引》的统一部署精神,通过建设自然教育之家、自然教育路径,搭建自然教育导师和课程标准体系,培训人员,设立自然教育标识标牌等,提高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普及相应的法律法规。
投标人资质要求
注意:提供明确、具体的资格要求(设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提交有法律法规依据,且不具备倾向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
3、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中标、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投标人需在“履约承诺函”中进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
5、具有兰花相关研究项目背景和自然教育经验。
需求内容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项
¥980,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注意:提供服务总体要求、人员安排要求、详细具体的服务需求内容及工作量情况(以能给供应商准确的报价依据,使不同供应商的项目报价不至于差距过大作为判断需求“详细具体”的标准)
一、服务总体要求
参照广东省林业厅2020年3月印发的《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指引》,本着“自然为本,突出特色;示范引领,强化科普,体验优先,建设为辅”的原则,具体落实深圳市兰科植物保护研究中心自然教育基地的建设,做好自然教育基地服务设施、人才队伍、课程设计、自然教育产品设计以及运营与管理等工作。
二、项目实施主要依据
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充分发挥各类自然保护地社会功能大力开展自然教育工作的通知》林会办字〔2020〕2号
2.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1年涉农资金生态林业建设市县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林函〔2020〕155 号
3. 《关于做好 2021 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函》(粤财预〔2020〕38 号)
4.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0〕132 号
三、人员安排要求
投标方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应熟悉我自然教育建设规范等相关情况,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应当具备植物学、园林学等专业。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合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三个及以上项目负责人。
四、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一)业务辅助服务
具体落实深圳市兰科植物保护研究中心自然教育基地的建设,做好自然教育基地服务设施、人才队伍、课程设计、自然教育产品设计以及运营与管理等工作。打造自然教育之家、自然教育径,搭建自然教育导师和课程标准体系,培训人员,设立自然教育标识标牌,开展自然教育系列宣传推广活动等,打造具有兰谷特色的自然教育园区。
1. 建设自然教育之家
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遵循多功能复合设计,利用已有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打造50平米以上的自然教育之家,营造浓厚的自然教育氛围。
2. 打造自然教育路径,设立自然教育标识标牌
在进行充分资源调查后,按照难易程度,资源特点规划一段长度不小于1000m,宽度一般不小于1.5m的生态解说径,针对不同目标群体,设计明确的教育主题,形成鲜明特色。设立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生动具体,满足儿童、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阅读能力和要求的自然教育解说标识牌。
3. 建立自然教育解说系统
建立有吸引力的解说系统,包括自导试解说系统(自然教育标识、解说牌、展板、电子显示屏、宣传折页和手册、语音导览器、手机APP等)。向导试解说系统(由自然导师统一组织开展各类自然教育活动),设计可更换的自然教育标识牌,根据季节不同的植物进行更换。
4. 设计系统化的自然教育课程
建立专职课程研发团队或聘请外部机构,根据基地资源特色,季相变化,访客群体等研发多元化的自然资源类、历史文化类和综合体验类的课程,重点开发中小学生的自然教育课程,形成课程体系。每年定期更新和升级内容。
5. 搭建自然教育导师和培训人员
建立自然教师团队,配备10人以上自然教育导师,定期对自然导师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培养高素质的自然教育导师。结合当地志愿者服务能力,建立一支有活力的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自然教育,定期向公众提供免费的导赏服务。
6. 开展自然教育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面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开展“兰花生物多样性和兰文化”为主题的自然教育系列宣传推广活动。结合基地特色课程和特色活动,每年开展自然教育课程和活动不少于20场次。
(二)技术路线
参照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指引》,中国林学会《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拟采用多种技术方法开展自然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提升自然教育质量,创设自然教育品牌。
1. 借鉴国内外城市的自然教育成功案例,结合我国、深圳的自然教育发展现状、未来趋势、管理模式和基地的特色等进行分析,就自然教育基地的特点,制定自然教育建设实施方案。
2. 坚持自然为本,突出特色;建设为辅,低碳节能;文化主导、互动体验;示范引领、强化科
普的原则,结合基地特色,打造具有兰花特色的自然教育园区,创设自然教育品牌。
五、项目成果要求
预期主要成果如下:
1.《自然教育之家、自然教育路径建设总体规划设计方案》
2.《深圳市兰科植物保护研究中心自然教育课程体系》
3.《自然教育导师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
4.《深圳市兰科植物保护研究中心自然教育系列产品》(包括自然教育宣传折页、读本、手工制品等)
5.《深圳市兰科植物保护研究中心2021年度自然教育宣传活动计划和总结》
6.《深圳市兰科植物保护研究中心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总结报告》
商务需求
注意:提供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项目进度安排、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培训要求、售后服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12月前完成。
二、项目进度安排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自然教育之家、自然教育路径的设计,自然教育课程、宣传折页和年度自然教育活动的总体规划;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9前完成自然教育之家、自然教育路径的打造,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10前完成自然教育课程和宣传折页的设计、印刷,年度自然教育宣教活动开展的任务目标;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11月完成项目成果的总结,提交与验收。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二期支付合同款。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中标方申请,支付50%的款项;
第二期:项目成果完成并通过采购方局业务会验收后,根据中标方申请,支付50%的款项。
四、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方要求完成研究成果。中标方须配合采购方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调查、研讨、意见征询等工作。
五、验收要求
中标方需按采购方的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后,采购方将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方式为:采购人业务会议审查通过。
六、售后服务要求
在提交成果、合同期满后1年内投标人应就本项目提供必要解释和接受咨询等服务。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
(2)投标人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