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制氧系统建设项目已经在公主岭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备案编号: 采购计划备-[2024]-00117号 批准招标,采购人为 公主岭市中心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为 吉林省盛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X-2024005;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制氧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预算:514.7万元:
采购内容: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空压机系统、真空泵系统、氧气汇流排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参数;
供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响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见招标文件。
3.拒绝“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拒绝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5.拒绝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为接受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
①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本项目所属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特殊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在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盛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报名领取,过期不可再领取;
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将清晰可辨的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投标报名电子邮箱(920894143@qq.com),同时拨打投标报名电话13194345270联系进行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依据投标供应商身份提供);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对审核通过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确认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填写完成后的有效报名登记表原件扫描件回传至投标报名指定邮箱(920894143@qq.com),未按要求填写及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名登记表均按报名无效处理,请供应商注意相关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开标3室
五、发布公告的期限与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公主岭市中心医院
单 位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公主东大街1120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185434946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盛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与银川街交汇都市邻里5-1-502室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8628770707
来源:吉林省盛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张之
复审:陈朋
终审:王雪飞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