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正定县正灵路、羊曲公路照明工程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武胜楠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县正灵路、羊曲公路照明工程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投资批复【20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正定县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正定县正灵路、羊曲公路照明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正定县正灵路(车站西街至正定县与灵寿县界)、羊曲公路(河北大道至正定县与藁城区界)
2.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正灵路(车站西街至正定县与灵寿县界)长约11公里,新建12米双臂250W市电路灯及路灯基础各280座,新建100kVA箱变基础各9座,并配套建设电缆、穿线管、接线井等设施,破除并恢复中分带铺装7000平方米;羊曲公路(河北大道至定县与藁城区界)长度约21.8公里,其中河北大道至正定县路段长度约为9.3公里,新建10米单臂150W太阳能路灯及路灯基础各270座,正灵路至正定县与藁城区界路段长约为12.5公里,新建8米单臂120W太阳能路灯及路灯基础各430座。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8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等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合法经营范围;
3.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注册证为准并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通知》冀建市【2011】552号文件配备;
3.5财务要求: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监理大纲(技术标)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监理大纲(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监理大纲(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7月5日上午 09:00 至 2023年7月11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tpfront/default.aspx)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文件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定县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正定县府西街6-5号县总工会二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311-88013298
 
建设单位:正定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正定新区  
联 系 人: 张超
电    话: 13931998334
 
招标代理机构: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华润万象城A座30层
联 系 人:武胜楠
电    话:0311-86076045  13739722189
 
一、特别提示:(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潜在投标人如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未在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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