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研究试验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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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5968001G03 | ||||||||||||||||||||||||||||||||||||||||||||||
招标内容: | |||||||||||||||||||||||||||||||||||||||||||||||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研究试验服务)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研究试验服务)已由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以 批复文号:沙开审批审【202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金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金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沙河经济开发区区域内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工程,包括对沙河经济开发区20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进行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规四路、西二路、西四路、南二路、北二路、支一路、支二路等7条道路的雨污分流建设,涉及排水工程19370m、路面恢复272473m2,配套建设雨水提升泵站 1 座(规四路中段)、污水提升泵站 1 座(规四路与西四路交叉口);2、进行开发区东区北环路(经十四路-329 省道)、纬二路(高铁-经八路)、纬四路(经三路-经七路)、经三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五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六路(沙河市长城玻璃深加工市场南端一纬三路)、经七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八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十四路(329 省道—北环)、329 省道(高铁-经八路)、明阳一路、明阳二路、329省道及北环路等13条道路雨污分流建设,涉及排水工程25717.5m,污水管清淤26346m、路面恢复419165.8㎡。
2.1.3 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1.4 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1 00:00 至 2024-10-1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05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 CA 的,可直接使用CA 登录。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311-66187855/66187858)获取的招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提出,招标人:河北金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张超 1871390000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丽菊 1372292123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沙河市财政局国资科 电话:0319-8700858 电子邮箱:shsczjgzk@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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