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研究试验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5968001g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超18713900000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丽菊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研究试验服务)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65968001G03
招标内容: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研究试验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研究试验服务)已由 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批复文号:沙开审批审【202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金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金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沙河经济开发区区域内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工程,包括对沙河经济开发区20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进行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规四路、西二路、西四路、南二路、北二路、支一路、支二路等7条道路的雨污分流建设,涉及排水工程19370m、路面恢复272473m2,配套建设雨水提升泵站 1 座(规四路中段)、污水提升泵站 1 座(规四路与西四路交叉口);2、进行开发区东区北环路(经十四路-329 省道)、纬二路(高铁-经八路)、纬四路(经三路-经七路)、经三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五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六路(沙河市长城玻璃深加工市场南端一纬三路)、经七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八路(329 省道-纬二路)、经十四路(329 省道—北环)、329 省道(高铁-经八路)、明阳一路、明阳二路、329省道及北环路等13条道路雨污分流建设,涉及排水工程25717.5m,污水管清淤26346m、路面恢复419165.8㎡。 2.1.3 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1.4 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按照行业相关规范、文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工程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检(试)验、检测内容,并出具成果文件及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2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中必须具有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CMA附表并在有效期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信誉要求: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3.1.4.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1.4.2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1 00:002024-10-1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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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05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 CA 的,可直接使用CA 登录。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311-66187855/66187858)获取的招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提出,招标人:河北金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张超 1871390000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丽菊 1372292123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沙河市财政局国资科

电话:0319-8700858

电子邮箱:shsczjgzk@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研究试验服务)中标人/中标供应商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金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沙河市翡翠路西、技术监督局北(国土局西配楼) 地址: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心 C 区 4 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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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超

联系人: 徐丽菊
电话:

0319-8707017

电话: 0319-525110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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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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