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新天房地产集团房产转让项目(四)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y-20-hl02-2-00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俊杰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27996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黑龙江新天房地产集团房产转让项目(四)

项目编号:QY-20-HL02-2-0015 齐公资交 288号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黑龙江新天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青云街92号

开办资金/注册资本

7988万元

法定代表人

班铁人

组织机构代码

912302004146544424

转让申请与承诺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房产5处房产(1号房屋:龙沙区青云小区7号楼,面积432.7平方米;2号房屋:建华区石牌小区75号楼一门栋南4号,面积139.92平方米;3号房屋:建华区石牌小区75号楼9门栋南1号,面积347.38平方米,4号房屋:建华区石牌小区5号楼,面积188.80平方米,5号房屋:建华区天增小区29号楼网点2区4号,面积341.46平方米。),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因此,如果由于权属、面积等其他未尽事宜引起的纠纷,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已经对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6、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买受人办理资产转让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转让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7、我方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资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现房产承租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贵中心及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标的

1号房屋:龙沙区青云小区7号楼,面积432.7平方米;

2号房屋:建华区石牌小区75号楼一门栋南4号,面积139.92平方米;

3号房屋:建华区石牌小区75号楼9门栋南1号,面积347.38平方米

4号房屋:建华区石牌小区5号楼,面积188.80平方米

5号房屋:建华区天增小区29号楼网点2区4号,面积341.46平方米。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齐齐哈尔信达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或备案机构

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RA.核准

RB.备案

评估基准日

2020年3月17日

有效期

2021年3月16日

资产评估值

1号房屋:2163500元;

2号房屋:1119360元;

3号房屋:2848516元;

4号房屋:2114560元;

5号房屋:3926790元。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标的

基本信息

挂牌价格

1号房屋:216.35万元;

2号房屋:111.936万元;

3号房屋:284.8516万元;

4号房屋:211.456万元;

5号房屋: 392.679万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资产描述

瑕疵说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转让房屋有房产证。黑龙江新天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1999年、2003年和2011年作了名称变更,但房产证未作名称变更,如因此致使资产无法更名过户,由转让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2、转让房屋无土地证,受让方需自行办理,并承担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历史应缴土地各项费用),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房产无贷款抵押。

4、转让房屋的水电、燃气、物业费、取暖费等如有陈欠,由受让方负责处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更名过户后,如受让方改变现有供热方式,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

5、转让房屋消防等设施以房产现状为准。

6、转让房屋房产证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的,以双方更名过户时,房产测绘部门实际测量后,登记部门认定的面积为准,作为受让方取得的产权面积,转让方不承担面积出现误差的补偿责任。

7、转让房屋现在租赁合同履行中,受让人需保证转让房屋现有租赁合同继续履行至期满。

8、转让房屋涉及承租人进行了投资扩建的,该扩建部分不在本次转让房产的权属面积之内。由受让人同承租人就投资扩建面积协商相关补偿事宜,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转让房屋涉及承租人装修情况的,由受让人与承租人就装修部分的补偿事宜进行协商解决,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转让房屋的层次和朝向以实际现状为准。

转让标的

使用情况

目前房屋均已出租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后,按程序决定。

挂牌公告期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A、信息发布终结。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最多延长 个周期(两选其一)。

□C、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转让行为的

监管单位名称

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买受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需

提交的材料

1意向受让方必须网络自行独立报名须在公告期内在登录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qqhr.gov.cn/网络登记报名,登记信息与报名人要一致,保证金帐户由系统随机获取,网络操作向获取的帐户交纳保证金,如保证金未在公告截止日前存入网络获取指定账户或网络登记报名,则不具备受让资格。

2、 网上竞价报名须知:

①尚未办理证书的企业请点击如下链接进行注册入库:http://ggzy.qqhr.gov.cn/PSPBidder/memberLogin 

②请参考如下手册办理信息录入:

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20171122/2c70f221-5b6b-4e8f-b4a0-984e5c6d13da.html

说明:在主体类型选择时,个人报名选择自然人,企业报名选择竞买人。

③网上竞价请参考如下手册2.2章节:  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20171129/8cecee03-d01e-4a7e-9b88-a01d721d41b9.html

④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52-2799622,4009280095

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1号房屋:64万元;2号房屋:33.5万元;

3号房屋:85万元;4号房屋:63万元;

5号房屋:117万元。

二、开户行:龙江银行齐齐哈尔诚信支行

开户名称: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由系统网络随机获取;

(注意:①开户名称括号内容必须填写,括号必须用英文半角;②保证金采用转帐、电汇等方式缴纳,不支持现金存入。③必须使用网络注册报名人的银行帐户、银行卡等进行转帐。)

三、①意向受让方将保证金交纳到交易中心网络随机获取的指定账户,并以到账时间为准。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交易结束后网络系统自动原路退回(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必须转帐、电汇方式,否则保证金系统无法退回)。

四、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受让方将以不低于填报的受让价格履行约定,否则所交交易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交纳截止时间: 2020年7月10日 15:30

缴存尾款

说明

一、尾款一次性支付给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线下帐户(注意尾款帐户与保证金帐户不同),具体帐号请联系交易中心财务室;

二、尾款缴存需要扣除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具体利息金额请联系交易中心财务室;

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2799630。

转让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时间

2020年5月22日-2020年7月10日

展示地点

房屋坐落地

联系人

李俊杰

联系电话

15303620515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联系电话

2799623、2799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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