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反诈应用开发(2024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ganb202411060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公司佛山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0757-83202063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先生0757-810194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6
公告正文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反诈应用开发(2024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fsganb202411060
  二、采购项目名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反诈应用开发(2024年)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980000.00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但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下(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材料(要求:①资信证明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间提供。②资信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户(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名称一致。③资信证明书格式有抬头的,可以写本项目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单位全称。④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相关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1、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i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其查询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报告,网络截图)于开标结束后通过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留存)。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联合体。
  6.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注: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 :00至17:30)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1410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1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2选择以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携带“7.1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1410室)购买采购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
  7.3选择以邮寄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将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磋商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磋商文件,同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
  ①邮件主题格式:“购买采购文件资料”;
  ②购买采购文件的邮箱:huaruichengfs@163.com。
  ③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磋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季华分理处
  账  号:80020000011993972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购买磋商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审查结论为准。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安局110指挥调度大楼副楼114室(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37号)。
  十、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110指挥调度大楼副楼114室(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37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止。
  十三、本项目发布信息查询:(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示及公告):佛山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平台(http://fsga.foshan.gov.cn/)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02063
  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1410室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019488
  邮编:528200
  邮箱:huaruichengfs@163.com

  注意事项: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内部采购规范相关要求,已成功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视为失信,三个月内不得参与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累计两次的,将直接列入失信供应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再参加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报价活动。请各供应商务必重视!已成功报名确因不可抗拒力而未能到场报价,须于开标前一日明确告知,经同意后方可视为无失信责任。
  佛山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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