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规范编制土地复垦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维护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整体设计技术咨询进口产品录音录像设备总体设计数据体系建设历史数据的集成与整合数据汇交备案交换同步机制数据治理工具集市县两级协同数据共享服务市县数据同步更新国土空间规划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辅助合规性审查管理评估预警临时用地审批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一体化平台市县一体化业务流程市县一体化业务模型业务逻辑和关联关系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农用地转用选址意见书核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建设用地报批会审土地收储土地统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法监察业务系统业务流程表单附件农用地备案管理土地复垦增减挂钩多规合一业务平台数据整理入库管理模式建设多源数据业务审批协同业务联动整合移动端移动政务督查督办外业核查预选址城乡规划矿产资源规划陕南移民搬迁规划秦岭保护规划生态保护专项规划生态红线土地利用现状多年遥感影像数字高程模型镇村行政区划地质灾害隐患点永久基本农田区片综合地价采矿权探矿权矿产资源分布水源保护地建设用地供应数据采集数据建库应用系统开发数据服务自然资源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多跨应用场景建设数据分仓数字政府建设业务审批一体化系统综合行政办公系统自然资源建设项目监管系统自然资源行业管理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自然资源业务专网建设业务网段申请建设业务网络体系外网网络改造升级办公PC内外网访问升级机房改造装修信息安全体系不动产登记系统一张图监督实施系统数据生产元数据管理系统接口自然资源数据共享和应用服务安全保密更新及信息服务市县两级一体化数据库自然资源数据数据库安全建设数据库备份市级数据库西乡县自然资源分库数据汇聚数据分析数据质检工具汇聚的数据数据内容数据格式统一空间参考数据完整性空间数据属性数据数据源分析评价质量检查数据整合数据入库数据字典配置文件结构建模数据类型建模文件数据集创建数据版本管理入库插件配置入库方案配置空间地理数据空间地理信息服务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门户门户首页业务中心资源中心应用中心个人中心接入指引交换管理系统管理数据中台业务中台数据处理工具数据融合工具模型设计工具数据流转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实施管理自然资源政务审批一体化平台可视化跟踪电子政务电子档案管理各类政务系统工具箱公文办理公文管理个人办公内务管理政务信息一体化政务管理审批事项清单目录智能业务审批功能互联网申报入口智能审批审批新模式自然资源政务审批平台县级业务梳理业务融合智能审查后台管理移动应用自动归档等县级流程调整专题分析统一赋码全生命周期管理项目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智能分析服务行政审批智能化批地一体化审批多端平台移动中台查档移动终端应用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自然资源业务全链条一体化建设自然资源云系统精密空调综合布线动环监控系统其他辅材超融合一体机超融合管理软件部署业务系统备份系统内网防火墙交换机(含光模块交换硬件基础平台保一体机系统主机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运维审计漏洞扫描软件授权升级48口接入杀毒软件病毒库升级系统安装手册调试会议室设备改造音响视频升级图形一体机设备配备5年维保文档资料系统调整市场调研数据建设平台测试联调整体建设上线试运行信息系统运行现场故障处理系统漏洞进行冻结防止错误积累和蔓延应用故障系统的安全稳定性现场维护系统运维技术支持服务现场培训指导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系统的正常运行故障诊断系统正常运行操作维护高级培训原理调测排除故障软件结构定制标准体系成果设计方案各阶段开发文档软硬件操作手册系统软件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技术文件验收报告信息平台系统光盘数据库成果市县一体化信息化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zb-hz-2022240c
预算金额291.0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ZZB-HZ-2022340C
二、项目名称: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洛阳众智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高新开发区丰华路1号连飞大厦3幢13、14、15层 | 2,89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
服务类(洛阳众智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软件开发 | 基于GIS技术,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搭建自然资源一体化“业务审批一体化系统”、“综合行政办公系统”、“自然资源建设项目监管系统”、“自然资源行业管理”和“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 | 实现统一窗口受理、全业务覆盖,有效解决自然资源部门重组后普遍面临的业务整合协作审批难、数据管理分散共享难、技术复杂统一难、应用孤岛互通难等问题,以一体化的模式,贯通业务全流程、共享标准化数据、集中统一应用入口,进而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事项管控力度等。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 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 2,89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乌公相、曹国栋、张会峰、樊抗锋、石昊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依据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 | 3.01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乡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西乡县金牛路北段
联系方式:13992695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
联系方式:0916-8897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916-8897702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相关附件:
西乡县自然资源局(西乡县不动产登记局)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乡县自然资源局(西乡县不动产登记局)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定稿)--招标文件-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docx
(定稿)--招标文件-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西乡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西乡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 10:36 |
评审专家名单 | 乌公相,曹国栋,张会峰,樊抗锋,石昊苏 | ||
总中标金额 | ¥2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6-8897702 | ||
采购单位 | 西乡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乡县金牛路北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926950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6-8897702 |
西乡县自然资源局(西乡县不动产登记局,西乡县自然资源局西乡县不动产登记局)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
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西乡县自然资源局,西乡县自然资源局(西乡县不动产登记局,西乡县不动产登记局)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编(项目编
码:码:TZZB-HZ-2022340C)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洛阳众智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2890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洛阳众智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
号号
品品目目名名称称 | 标标的的名名称称 |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 服服务务时时间间 | 服服务务标标准准 | 数量数量 | 计计量量单单位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软件开发 | 基于GIS技术,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搭建自然资源一体化“业务审批一体化系统”、“综合行政办公系统”、“自然资源建设项目监管系统”、“自然资源行业管理”和“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 | 实现统一窗口受理、全业务覆盖,有效解决自然资源部门重组后普遍面临的业务整合协作审批难、数据管理分散共享难、技术复杂统一难、应用孤岛互通难等问题,以一体化的模式,贯通业务全流程、共享标准化数据、集中统一应用入口,进而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事项管控力度等。 | 合同签后3订个月内完成 | 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 1.00项2,890,000.002,8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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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TZZB-HZ-2022340C招标文件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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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一月采购代理机构: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西乡县自然资源局
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评审办法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ZZB-HZ-2022340C一、项目基本情况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
最高限价:2,910,200.00元预算金额:2,910,200.00元合同包1(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采购需求:预算金额:2,910,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软件开发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10,200.00 | 2,910,200.00 |
合同包1(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合同包1(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会议室2022年12月1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500元方式:现场获取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现场现金购买。(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
联系方式:13992695078地址:西乡县金牛路北段名称:西乡自然资源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916-8897702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会议室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11月18日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916-8897702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和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 |
1 | 项目编号 | TZZB-HZ-2022340C |
1 | 采购预算 | 29102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采购预算) |
1 | 最高限价 | 2910200.00元 |
1 | 公告媒体 |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
2 | 采购人 | 采购人信息:西乡县自然资源局地址:西乡县金牛路北段联系人:西乡县自然资源局经办电话:13992695078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 7 号楼附 3 层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916-8897702 |
4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5 |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负责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材料应清晰可辨,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2021任意年度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材料应清晰可辨,加盖公章)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材料应清晰可辨,加盖公章)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应清晰可辨,加盖公章)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投标文件内附原件,加盖公章)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文件内附原件,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原件)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查询,查询结果以电子图片或者纸质版存档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资料,若没有则无需提供。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第七部分要求附进投标文件正副本内(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过程中若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限制性投标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6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变更、答疑文件等相关材料 |
7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
8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24小时以内 |
9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24小时以内 |
10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为有利于投标的材料 |
11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算90天 |
12 | 现场踏勘 | 采购代理机构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根据采购内容及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是否进行踏勘活动,因现场勘查不准确造成的报价偏差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3 | 支持监狱企业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 |
14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 |
15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但应满足下列条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16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 7 号楼附 3 层会议室 |
16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 7 号楼附 3 层会议室 |
16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17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2、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 号:7251210182600131313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以银行转账、电汇、符合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资〔2013〕5号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函的形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按未交纳保证金处理,转账备注栏须注明: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或 TZZB-HZ-2022340C 投标保证金字样;4、投标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因异地转账、跨行转账、非工作日转账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人逾期未提交或逾期到账视为放弃投标,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5、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必须为陕西省财政厅认定的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 |
17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包含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1份 |
17 | 密封及封套注释 |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要求各自分装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同时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用小信封包装后随投标文件正本封装。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正副本”及“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
18 | 交付期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
18 | 系统运行维护期 | 运维期为系统验收后3年 |
18 | 硬件质保期 | 5年,国家标准有要求或产品厂商有更高质保承诺的,按更长质保期进行质保。 |
19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依据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收取,此服务费投标人可考虑在投标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服务费具体金额后续见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交纳账户户名: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北环路支行账号:6105 0165 5200 0000 0101 |
20 | 中标公告的时间、媒介和期限 | 公告时间: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21 | 其 他 |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以便项目网上流程的正常进行, 请各供应商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主页面资料下载区下载《陕西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并按操作手册流程注册登记。 |
22 | 开标现场是否演示或述标 | 否 |
23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5% |
24 | 支持中小企业 | 1.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监督机构系指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本次采购的监督机构为:西乡县财政局。1.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名词解释投标须知正文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1.8.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7.节能产品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6.服务是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1.5.货物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所述所有货物。1.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招标文件。2.1.投标委托二、投标人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单位。1.1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10.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
(3)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2)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1)具备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2.投标费用
(5)为本项目代理投标的为其采购代理机构;(4)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0)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8)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受到刑事处罚;(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服务;
2.5.1.2.投标人可以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获证产品信息进行核对。2.5.1.1.投标人所投产品,将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5.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5.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被禁止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2.5.2.2.投标人作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2.5.2.1.投标人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划分标准,属于中小企业的可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优惠政策。2.5.2中小企业(2)未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经核对认证证书存在信息有误的。(1)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2.5.1.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优先采购的不再享受优先采购政策,或者属于强制采购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5.2.6.中小企业可以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实行优先采购。2.5.2.5.联合体各方均中小企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有一方未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不视为中小企业。2.5.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折扣的优惠政策。2.5.2.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折扣的优惠政策。(2)在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仅限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在评标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折扣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2.6.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可以由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但不得拒绝国内产品投标。本条款适合经财政部门批准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2.5.3进口产品2.5.2.7.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3.1.5.解释权归属: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3.1.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应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填报信息,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的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招标文件。3.1.3.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产品)及服务项目采购活动。3.1.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3.1.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及组成。3.1.招标文件
3.2.5.当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内容为准。3.2.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文件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3.2.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需要询问或澄清的(除质疑外),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或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超过该时间收到的需要询问或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3.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澄清)公告。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3.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修改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一、投标函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4.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四、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六、其他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阐述的事项五、商务部分四、技术部分三、分项报价表二、开标一览表
4.3.2.2.投标人被认定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不真实材料的,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4.3.2.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4.3.2真实性原则4.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和服务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若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3.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八、投标人保证金退还信息
(3)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设备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2)投标人的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是指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以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投标依据;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并充分了解该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4.4.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文件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4.3.3.投标文件形式
4.5.投标文件的编制(8)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预算金额,否则,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设定了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4)投标货币:人民币;单位:元(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5.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与采购项目无关内容。4.5.5.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天。4.5.4.备选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报价。4.5.3.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投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投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4.5.2.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本项目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字均应使用中文(通用缩写、代号、名称除外)。4.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
4.5.8.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4.5.8.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要求各自分装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同时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须贴有抠取纸(抠取纸上写明投标人名称),并用小信封包装后随投标文件正本封装,U盘须安全无病毒。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文件采用PDF格式,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可采用电子印章,或将有盖章和签字的纸质页面、证件等扫描文件一起编辑到PDF格式文件中,盖章和签字页不能遗漏。未按规定制作电子文件或开标现场电子U盘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读取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5.8、封装及封套注释4.5.7.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页面处加盖公章。4.5.7.1.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要求授权代表签字处由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不得用任何形式的图章代替);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5.7.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4.6.2投标保证金4.6.1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单位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首要作用是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进行约束。4.6、投标保证金4.5.8.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标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4.5.8.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一律采用A4纸幅面加胶装分别装订成册,按序从目录开始编制页码。文件胶装装订后,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损、不可拆分。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正副本”及“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投标保证金字样;4.6.2-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以银行转账、电汇、符合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资〔2013〕5号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函的形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支票形式,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保证金,否则按未缴纳保证金处理,转账备注栏须注明: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或TZZB-HZ-2022340C4.6.2-1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账号:7251210182600131313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缴纳账户户名: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6.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6.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4.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并提交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4.6.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6.2-4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必须为陕西省财政厅认定的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未提交保证金;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收据由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保管,投标人无须换取。4.6.2-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因异地转账、跨行转账、非工作日转账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人逾期未提交或逾期到账视为放弃投标,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4.6.8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4.6.7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90天,如果中标延期到合同期满。(4)中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中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约;(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5.1.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5.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5.1.投标文件的递交五、投标文件的递交4.6.9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5.3.3.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时间为准。5.3.2.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原投标文件。5.3.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原投标文件。5.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5.2.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5.2.1.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根据投标人签到表);(2)宣布开标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1)宣布开标开始和开启录音录像设备并致辞;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但不限于):6.1.开标六、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指,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7)宣布开标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人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演示、述标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6)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对其中“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交付期、质保期等内容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举手示意,在获得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宣读错误的,经现场采购人或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无异议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采购人签字确认唱标内容;(5)检查并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姓名;
B.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A.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缺项的;资格审查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下面程序(在评标结束前发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后可作无效投标处理)6.2、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
人数:5人;构成:由1名采购人代表和在陕西省财政厅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4名评审专家共同构成。6.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6.3.评标(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C.采购人认为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疑点,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供原件,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原件或其所提供的原件无法证实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文件有效性的。
6.3.2.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6.3.2.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6.3.2.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6.3.2.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要求的;6.3.2.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署、盖章的;6.3.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进行,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3.4.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6.3.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服务、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交付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6.3.2.9.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6.3.2.8.投标人名称与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单位的名称不一致的;6.3.2.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评委会认为不应雷同的;6.3.2.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同一项目中部分内容;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6.3.6.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6.3.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6.4.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6.4.投标的澄清6.3.8.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6.3.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6、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6.5.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6.5.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6.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6.4.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6.4.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6.7.2.任何人员如发生泄密现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7.1.从开标之日到确定中标人止,评标人员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有关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资料的情况或授标意向。6.7.评标过程保密6.6.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条件之一,但不是唯一条件。6.6.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质量保证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6.6.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7.1.1.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7.1.确定中标七、确定中标及中标通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内容和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6.8.推荐中标候选人6.7.3.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方的任何行为,将导致该投标人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2.1.中标人确定之后,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定标函。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7.2.中标通知7.1.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3.采购人可以对已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的进一步审核,以确认其是否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中标候选人不得拒绝提供进一步的证明其有能力履约的资料,并应该接受实地考察,如果发现中标候选人在履约能力方面有缺陷,或中标候选人不接受对其履约能力的进一步审核,采购人可以申请对原评标结果进行复议。7.1.2.采购结果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4.合同履行7.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7.3.1.中标人应依据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选择其它单位。7.3.签订合同7.2.4.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7.2.3.采购代理机构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业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8.1.本项目严禁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业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业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八、转包与分包7.4.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应按规定备案。7.4.2.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7.4.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916-88977029.1.1.投标人质疑与投诉应当实名署名,其质疑与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与投诉。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本项目接收质疑函法定信息:9.1.关于质疑的提出与答复:九、质疑与投诉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8.2.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本项目“主体和关键性工作”是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9.2.投诉提出9.1.5.出现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9.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采购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采购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采购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采购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投标人仍不少于3家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投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投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1.3.出现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项目投标人通过至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故采取以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为起点计算法定质疑期);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提出)。9.1.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可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范本)。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通讯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7号楼附3层
9.4.1.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不得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但因处理投诉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在投诉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各负担百分之五十。9.4、其他说明9.3.1.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9.3、法律责任9.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9.2.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1、原则一、总则本项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的评审办法。第三章评审办法9.4.3.质疑与投诉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陕财办采资(2016)53号》规定执行。9.4.2.本办法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质疑与投诉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超期。
1.1.1.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供应商。1.1.1.4、保密性原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1.1.3、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1.1.1.2、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投标人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投标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1、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1.1.1、“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审中恪守以下原则:
1.2.1.3、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技术和商务评审;1.2.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1.2.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1.2.1、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2、评标委员会职责1.1.2、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整个投标和评审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2.2、宣布评审纪律;1.2.2.1、核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1.2.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2.1.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2.1.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1.2.1.4、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2.2.8、核对评审结果,采购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时,经采购人书面请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同意后,可以现场转变采购方式。否则,按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只有1家时,按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如需申请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按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进行。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报告;1.2.2.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采购人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倾向性言论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1.2.2.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1.2.2.5、集中保管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现场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1.2.2.4、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1.2.2.3、公布响应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情形;
1.2.4.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1.2.4.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章第2.2.1条规定的情形除外;1.2.4.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1.2.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2.3、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介绍应当提交书面介绍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2.2.9、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评审步骤与评审方法1.2.4.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1.2.4.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1.2.4.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1.2.4.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1.2.4.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2.2、投标文件的澄清2.1.3、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审,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只有入围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环节。2.1.2、若前款有1项不合格,评审不予通过,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1.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从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如下: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 | 有效性审查 | (2)投标文件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 | 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 | 有效性审查 | (3)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1 | 有效性审查 | (4)电子文件 | 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
2 | 完整性审查 | (5)投标文件份数 |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数量 |
2 | 完整性审查 | (6)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3 | 响应性审查 | (7)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 要求全面响应,不能有任何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3 | 响应性审查 | (8)交付期 |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 |
3 | 响应性审查 | (9)系统运行维护期 |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
3 | 响应性审查 | (10)质保期 |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
3 | 响应性审查 | (11)投标有效期 |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
2.2.1.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目录、页码;2.2.1.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2.2.1.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2.2.1.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2.2.1.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2.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等有关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人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2.3.2、评审因素的设定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作为评审因素。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2.3.1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审。2.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2.2.2、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7、投标文件有上述2.2.1.1-2.2.1.6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有关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作出书面答复,有关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或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2.1.6、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3.1.1、本采购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分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1、综合评分法三、评审细则及标准2.3.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3.4、当排序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出现多数评委成员的评审意见比较一致,某一个别评委的赋分畸高畸低,导致排序结果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发回该评委重新进行评价,并说明其赋分的合理理由,对拒绝说明、拒绝重新评价的,其个人评审意见与赋分作为无效处理。2.3.3、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地根据各项因素的评分标准,结合各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报价以外的各项评审因素对各投标人独立评审赋分。
3.2.4、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折扣幅度标准:3.2.3、全部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即小微企业自身生产或中小企业代理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报价按下列公示计算:投标报价=报价×(1-10%)3.2.2、评审因素包括:报价、技术、商务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3.2.1、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评审因素,而不以单项评审因素的优劣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对所有投标人的响应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2.评审细则及标准3.2.2、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备注:评审要素一览表3.2.3、满分:100分,综合评分法。各分项分值分配如下:3.2.4.2、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中小型企业(代理商)代理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享受投标报价折扣条件;中小型企业(代理商)代理的中型及以上企业生产的产品不享受投标报价折扣条件。3.2.4.1、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0%折扣。
评分项目 | 评分办法 |
投标报价(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
方案总体要求(30分) |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方案需层次清楚,结构合理,符合市县一体化部署实施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及功能满足市县一体化、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现状与需求分析、总体设计、项目管理、售后服务以及技术培训内容,并实现省市县及横向部门的的对接,按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赋分。0-5分。“一张图”建设,构建一体化数据体系、历史数据的集成与整合、数据汇交备案交换同步机制、市县联动数据治理融合、市县两级协同、数据共享服务、市县数据同步更新标准规范执行的理解结构清晰,层次分明等赋分,0-5分;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汇交工作理解,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审查业务理解,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测评估预警业务理解等赋分,0-5分。自然资源政务审批一体化平台,对市县一体化业务流程,市县一体化业务模型,业务逻辑和关联关系、融合市县一体化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自然资源“一张图”等数据和服务能力技术路线合理、周密、安全的赋0-5分。针对建设项目辅助合规性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报批会审、土地收储、土地统征、土地利用、执法监察等业务功能和业务系统业务流程、表单、附件等资源技术路线,技术路线合理、周密的计0-5分。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复垦项目管理、增减挂钩项目管理、临时用地审批等建设技术路线,技术路线合理、周密的计0-5分。 |
硬件设备资源和机房建设要求(5分) | 投标人的硬件产品及系统需满足采购需求,提供不限于彩页、授权书、质检报告等证明材料进行证明,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无负偏离的计5分,其中(第三部分技术要求10、硬件设备及资源和机房建设要求)项内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其他项内容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正偏离不加分。 |
市县一体化业务与数据融合理解、基础条件的掌握(8分) | 县级对接市级自然资源业务全链条一体化建设和自然资源业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理解深入、基础条件的掌握充分,并进行详细解读的,得6-8分;对业务数据治理与重构建设基本理解、基础条件基本掌握,并进行概率解读的,得3-6分;对项目的理解或基础条件的掌握不足的,得0-3分。 |
整体方案合理性(5分) | 按照汉中市自然资源体系发展需求对市县统一基础设施、市县统一数据管理、市县统一支撑平台、市县统一安全管理、统一标准规范的建设思路。整体技术方案的科学、合理性:从体系结构设计是否清晰、技术路线是否成熟可靠、功能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整体技术方案能够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5分;基本满足的,得2-3分;有明显缺陷的,得0-1分。 |
多规合一业务平台数据整理入库和数据共享(5分) | 对市级“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接入,建设“一张蓝图”数据整理入库。整体实施的组织管理是否规范、有序,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赋分,0-5分。 |
自然资源市县一体化管理模式建设(10分) | 针对市县一体化管理自然资源多源数据、业务审批协同、全链条业务联动整合、管理评估等统筹规划方案科学、实用、内容完整,与业务内容吻合度高的,得7-10分;数据建设方案基本完整,与业务内容基本吻合的,得4-7分;数据建设方案内容不完整或与业务内容吻合度低的,得0-4分。 |
自然资源移动端(5分) | 自然资源移动端总体设计部分(移动政务、督查督办、外业核查、预选址):①总体设计内容描述详细,总体架构先进,可扩展性设计合理,得[3-5]分;②总体设计内容描述一般,设计一般,得[1-3]分;③总体设计内容描述不详细,得[0-1]分。 |
“一张图”数据建设合理性(10分) | 整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矿产资源规划、陕南移民搬迁规划、秦岭保护规划、生态保护专项规划、生态红线;土地利用现状(2009-2021),多年遥感影像(2018-2021),数字高程模型、镇村行政区划、地质灾害隐患点、永久基本农田、区片综合地价、采矿权、探矿权、矿产资源分布、水源保护地、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供应、移民搬迁等数据成果质量有保证,符合国家、行业、市县统一相关标准规范,按其承诺整理上图响应程度计0~10分。 |
售后服务及培训(5分) | 有售后服务方案,且承诺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6小时内能提供现场服务的,得3分;6小时内仅能提供线上服务的,得1分。 |
售后服务及培训(5分) | 培训方案完整可行,能够提供相对应详细的培训计划、对象、目标等,培训内容有层次,培训方式适用,能够保障使用单位能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培训方案内容详实,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2分。 |
项目组人员配置(7分)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人员配置,从人数、结构、学历、职务、岗位分工、工作经历等方面横向对比:人数学历、专业职称(职务)、岗位分工、工作经历各方面人员配置合理且证明材料齐全得5-7分;人员配置较合理有部分证明材料视其程度计2-4分;人员配置较差且无人员证明材料0-1分, |
3.3、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5)本项目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进行评标。4)投标文件对评标内容无响应的,该项评分按照0分计算;3)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1)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技术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得分仍相同,比较价格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投标报价得分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3.3.1.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3.3.1.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3.3.1.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3.3.1.2、投标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单位的名称不一致的;3.3.1.1、投标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的;3.3.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3.3.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价及最高限价;3.3.1.10、响应的有效期、交付期、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3.3.1.9、提供响应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的;3.3.1.8、进口货物(产品)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如有);3.3.1.7、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份数和内容的;3.3.1.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
3.3.1.17、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3.3.1.16、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3.3.1.1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和无法辨认的;3.3.1.14、提供货物(产品)不符合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3.3.1.13、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明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3.3.1.12、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4.1.4、投标文件中图表与文字表述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为准;3.4.1.3、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报价为准,并修改报价;3.4.1.2、投标文件中的总报价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报价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报价为准;3.4.1.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特殊情况的处理
3.4.4、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3.4.3、评审过程中,若出现本评审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待评标委员会商榷后,再进行评定。3.4.2、投标文件中,若某项内容或产品为零报价、无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报价得分为零,不参与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3.4.1.7、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3.4.1.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4.1.5、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4.6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主动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已不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4.5、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中标结果的,书面报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认定。3.4.4.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4.4.3、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4.4.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4.4.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4.1、中标原则四、中标结果3.4.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的名称见第四章。3.4.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4.7相同品牌的处理
4.2.5、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过程与采购人情况书面报送有关监督机构备案。4.2.4、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4.2.3、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和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4.2.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4.2.1、评标委员会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至少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符合本章第2.2.8条款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4.2、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项目背景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4.3.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现中标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认定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3.2、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4.3.1、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3、中标通知书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3)《汉中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规划》(汉市自然资发〔2021〕185号);(2)陕西省人民办公厅《陕西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国发〔2021〕27号);(1)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号);二、工作标准、规范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和省厅等文件精神,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依据《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汉中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部署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市自然资发〔2021〕64号)围绕主体功能县定位,贯彻多规合一理念,结合西乡地形地貌、生态条件、经济发展和资源承载力等因素,统筹城镇空间、产业空间、生态空间布局,构建“一核引领、两带串联、五县协同、多点支撑”的总体格局,立足“一乡两县三城”发展定位,加快追赶超越步伐,建设汉中副中心城市,实现县域协同发展。
(10)《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9)《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指南(试行)》(2019年7月);(8)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70号);(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6)《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5)《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83号);
(16)《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共享交换规范》;(15)《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分类目录及编码标准》;(14)《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汉中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部署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市自然资发〔2021〕64号);(13)《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试行)》(2019年7月);(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11)《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三、建设目标(21)《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运行维护规范》等。(20)《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共享信息服务接口规范》;(19)《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接入技术规范》;(18)《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应用服务标准》;(17)《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汇交规范》;
自然资源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和应用贯穿数据采集、数据建库、应用系统开发、数据共享和数据服务等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全过程,在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中发挥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确保数据标准一致,促进网络互联互通、应用系统无障碍互操作和信息顺畅共享,将有力地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自然资源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五、建设内容立足已有信息化基础,推进多跨应用场景建设,归集现状、规划、管理及专题场景四大类数据资源,完善汉中自然资源分局数据分仓。依托汉中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所提供的数据服务和基础组件支撑,构建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一批支撑汉中自然资源分局特色应用的业务服务,运用数字赋能推动业务、数据、数字化治理的系统融合;紧扣一体化、全方位、制度重塑、数字赋能和现代化五大关键,建立各部门共建共享共用、全市统一、市县(区)联动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作为市级总规的成果组成部分同步上报,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和支撑,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水平和空间治理能力。围绕“纵向贯穿、横向联通、对内归口管理、对外服务公众”的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目标,按照市县统一基础设施、市县统一数据管理、市县统一支撑平台、市县统一安全管理、统一标准规范的建设思路,统筹推进汉中市自然资源系统“全局一盘棋”建设,全面提升汉中自然资源分局自然资源局信息化建设市县一体化建设规模。四、工作任务根据《陕西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国发〔2021〕27号)和《汉中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的建设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基于GIS技术,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搭建自然资源一体化“业务审批一体化系统”、“综合行政办公系统”、“自然资源建设项目监管系统”、“自然资源行业管理”和“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实现统一窗口受理、全业务覆盖,有效解决自然资源部门重组后普遍面临的业务整合协作审批难、数据管理分散共享难、技术复杂统一难、应用孤岛互通难等问题,以一体化的模式,贯通业务全流程、共享标准化数据、集中统一应用入口,进而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事项管控力度。
项目基于“全市一盘棋、市县一体化”的统筹模式,以现状数据、规划管控、管理数据等各类数据为基础,聚合集成来自政府和社会、第三次国土调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等各方面的专项数据,建立市县一体、集中管理、安全规范、充分共享、全面服务的自然资源“一张图”。3、数据体系建设本项目建设完善自然资源业务专网建设,并接入汉中自然资源部业务主干网,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业务网段申请建设;采用集群部署,提供负载均衡功能,在保障平台服务器效率的同时,建立了完善的业务网络体系,为以后调整优化打下良好的基础。包括:县自然资源局内部业务网络改造升级建设(业务网络节点应部署至办公桌面)、外网网络改造升级建设、办公PC内外网访问升级建设、机房改造建设、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等;在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和硬件设施的基础上,构建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市县相互连通的自然资源业务专网,业务专网应满足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不动产登记系统、一张图监督实施系统等自然资源日常业务运行要求;配备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系统等级保护符合国家等保三级要求;同时,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国产化软硬件,实现技术自主、安全高效。2、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依据汉中市自然资源信息化规范标准建立自然资源网络与信息安全门类标准、自然资源数据体系建设门类标准、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门类标准、自然资源业务信息化体系建设门类标准、共享与服务门类标准;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标准规范。依据部、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结合行业及西乡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数据生产、数据管理、系统开发、系统接口、应用服务、安全保密等全新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标准化框架体系,包括自然资源数据目录规范、自然资源管理业务流程规范、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库规范、自然资源数据整合技术规范、元数据管理及服务发布规范和安全保密规范以满足西乡数据生产、入库、应用、更新及信息服务的要求。
按照《汉中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部署实施方案(汉市自然资发2021〔64〕号)》文相关要求,建立数据汇交、同步更新、实时更新机制,根据数据目录分类汇聚,保障数据同步与更新。(3)数据汇交、备案、交换与同步机制对已有非标准化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改建,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形成的数据,统一空间基准,统一数据标准体系,统一数据本底,协调数据关系,加强数据的集成融合,形成相互协调的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体系,并按照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入库标准完善核心数据整理入库,形成可用的数据资产。(2)历史数据的集成与整合按照“数据集中管理、分类分级维护”的思路,构建“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市县共建,分布存储,集中管理,更新现势,安全可靠”的市县两级一体化数据库;通过汉中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一展示市县两级一体化数据库的资源信息并提供应用,对内对外提供标准统一的数据服务,一方面为我局调查监测评价、政务服务、监管决策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另一方面满足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政府治理以及公众服务对自然资源数据的需求。(1)一体化数据库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市县共建,分布存储,集中管理,更新现势,安全可靠”的模式,采用统一的数据标准、统一的数据管理机制、统一的市县两级数据库协同管理系统、统一的数据库安全建设、统一的数据库备份的市级数据库和西乡县自然资源分库。在保障信息安全的条件下,按照数据同步机制,通过市县两级数据库协同管理系统,实现市县两级数据库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6)市县两级协同数据汇聚,按照自然资源“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和城市空间信息统一管理的要求,全面调研收集数据;数据分析和质检,针对汇聚的数据,从数据内容、数据格式、空间参考、数据完整性、空间数据、属性数据等方面对数据源进行检查、分析评价、质量检查;数据治理融合,按照现行行业标准规范,结合自然资源数据整合与建库技术规范,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形成具备统一空间参考和质量标准的数据;数据入库,主要完成数据字典配置、文件结构建模、数据类型建模、文件数据集创建、数据版本管理、入库插件配置、入库方案配置、数据入库。针对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体系中由于数据来源不同、技术标准不同等情况,各数据难以形成融合、统一的数据库的问题,研究构建一套囊括数据汇聚、数据分析和质检、数据治理融合、数据入库的自然资源数据治理融合建库方法和流程,实现多源多维多尺度数据的标准化模式化流程化整合、对接、去重、融合、分层,快速、准确形成相互融合、层层贯通的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库。(5)数据治理融合数据整理:按照市级统一标准、空间参考和分类体系,建立了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目录统一、逐级扩展、结构清晰的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体系,数据体系按照现状数据、规划管控数据、管理数据、社会经济数据进行组织,逐级扩展。梳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矿产资源规划、陕南移民搬迁规划、秦岭保护规划、生态保护专项规划、生态红线;现状类:土地利用现状(2009-2021),多年遥感影像(2018-2021),数字高程模型、镇村行政区划、地质灾害隐患点、永久基本农田、区片综合地价、采矿权、探矿权、矿产资源分布、水源保护地、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供应、移民搬迁等。
按照“谁生产、谁管理、谁更新”的原则,建立“分兵把守、各司其职、统分结合、统一服务”的数据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各数据管理单位作为分布式存储的节点,做好数据的本地存储管理以及各自数据更新维护。各分节点的数据归集到平台进行统筹管理,形成统一数据资源账本,确保区县各节点的国土空间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和同步更新,从源头上保障数据真实性、现势性和一致性,全面提升数据汇聚效率与质量。从标准规范上保障数据的集成性和整合性,县自然自然资源局从源头上保障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全面将数据汇交至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动态更新机制,提升数据汇聚效率与质量。(8)按照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制定的相关数据同步更新的标准规范执行其中信息安全保障,遵循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通过保密技术处理和安全使用规范,使各项空间数据及衍生数据在不同的网络环境和应用场景下安全使用,既能使空间数据及衍生数据的应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的要求,又能推动空间数据及衍生数据在政务系统的共建共享,满足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空间地理数据的使用需求,使基础空间数据及自然资源数据发挥最大作用。一方面对内通过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各部门、乡镇所三级部门提供空间地理信息服务,支撑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职责的履行,保障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统筹治理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提升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另一方面在做好信息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向其他政府部门共享自然资源数据,保障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政府治理和社会公众对地理信息的应用需求,为社会公众提供空间地理信息服务。(7)数据共享服务建立市县两级数据库协同机制,当市级数据库的数据发生变化的时候,变化会实时的同步到县区分库;或当县区分库的数据发生变化的时候,变化会实时的同步到市级数据库。通过市县两级数据库协同管理系统,市级数据库实时获取各县区分库发布和注册的服务,同时,市级数据库的数据资源目录、数据库分级及数据服务方式更新时,县区分库的相关配置文件也会同步更新。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门户提供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共享和应用服务门户,为局内各部门及各县区提供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共享和应用服务门户为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提供功能服务,实现数据与服务资源的整合、检索、共享。为局内各部门及县区用户提供门户的个性化应用需求,门户采用前端动态组装、后台灵活配置的建设方案,即门户前端提供内容组装框架,根据前端模块配置不同后台动态加载不同的内容子页面,满足不同场景、不同人员的应用需求。门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门户首页、一张图、业务中心、资源中心、应用中心、个人中心、接入指引、交换管理、系统管理。(2)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门户通过构建自然资源管理所需要的“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打造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管理自然资源各类数据资源,提供应用支撑能力。“数据中台”对自然资源数据资产统一管理,实现数据的融合、分析、交换,数据模型构建与开发;“业务中台”提供业务所需要的认证服务、业务规则、空间分析、统计分析、大屏展示能力等。(1)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依据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印发的汉中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部署实施方案(汉市自然资发2021〔64〕号)》文相关要求,平台采用市县一体化架构,以业务应用与数据服务分离的建设模式。通过“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双轮驱动管理模式,优化自然资源网络基础设施,聚合集成自然资源相关数据,构建自然资源“一张图”,形成国土空间治理的“底图”、“底线”、“底板”;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对自然资源“一张图”的分布式管理、应用和共享服务机制,全面支撑应用体系。4、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所需的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依托汉中市县一体化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一张底图为基础,整合叠加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实现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形成覆盖全国、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法定依据。基于汉中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同步推动省、市、县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为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5、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经过梳理后各类自然资源数据,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数据治理过程才能在“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中进行有效的管理,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中得到最优的应用,为业务系统提供最大的能力支撑。数据治理工具集是一个面向数据处理人员的一系列工具包。工具集包含了数据处理工具、数据质检工具、数据融合工具、模型设计工具,以数据整理、数据流转、数据融合和数据分析为核心,以其强大的能力、便捷的操作和稳定的性能增强了平台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保证了平台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实时性,能够满足自然资源类数据的流转、清洗分析和应用。数据治理工具体系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是面向平台管理和运维人员使用的后台应用系统,系统作为数据资源与服务资源管理的核心,围绕国土空间数据体系,从资源管理与资源服务两个层面,构建涵盖数据管理、服务管理、资源管理、运维管理的应用链条,实现“从数据到价值”的数据服务生产能力,在业务数据化的同时,推动数据业务化,形成自然资源管理数据生态。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
网络环境:(3)环境要求基于市县一体化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各类数据及功能,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周期管理提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应用;以自然资源环境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现状数据为基础,利用相关算法、模型开展分析评价和评估;按照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事权,提供规划成果质量控制、成果辅助审查、成果管理和成果动态更新等功能,支撑成果审查与管理;应构建针对重要控制线和重点区域的监测评估预警指标和模型,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及时预警;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过程中指标和模型的可视化管理;充分利用各种公开途径,提供面向公众的国土空间规划服务。支持多终端、多渠道的公开公示、意见征询和公众监督,促进规划公众参与。功能建设按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符合GB/T33453—2016的要求和空间参考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基础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数据为基础,集成整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所需现状数据、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数据,形成覆盖全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资源体系,并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框架,对数据成果进行分级分类建库和管理,数据的分发、共享和应用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数据体系
b)应具备安全、高效、灵活的存储和计算环境。a)应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资源,建立满足系统运行的软硬件环境;软硬件环境满足:b)横向上与本级电子政务网互联互通,支撑本级数据交换与共享。a)纵向上国家、省、市、县网络环境上下贯通,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的管理和数据汇交;建设满足系统部署运行、信息共享协同、数据安全可靠等需求的网络环境,形成纵向互通、横向互联的网络体系。具体应包括:
面向市县自然资源用户提供统一权限认证、统一数据服务、统一应用服务,对业务进行标准化、规则化、指标化和模型化分析处理,持续迭代优化业务流程,构建“受理、审批、决策、发证、监管、共享”为一体模型体系。利用工作流、规则引擎、模型引擎等技术方法,实现业务智能辅助审查,提高审批效率。模型体系依托汉中市自然资源政务审批一体化相关标准规范,对自然资源全业务政务审批数据进行梳理分析、理清脉络,建立自然资源政务审批数据资源体系,形成标准统一、集中管理、资源共享、权威准确自然资源政务审批“一张图”,为自然资源业务审批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基础数据支撑。(1)数据体系自然资源政务审批一体化平台以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为依据,按照“简化、共享、增效”的总体思想,融合市县一体化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自然资源“一张图”等数据和服务能力,结合县级现有业务管理现状,对自然资源管理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建立与信息化管理相适应的市县一体化业务模型,明确业务逻辑和关联关系。通过流程标准化再造和系统融合形成一套互通的数据共享机制,运用“互联网+”思路,打通自然资源数据壁垒。构建基于互联网、政务外网、业务网的自然资源政务审批一体化应用体系,服务于自然资源各级部门。实现自然资源管理“数据融合贯通、业务综合管理、应用智能创新”的信息化目标。6、自然资源政务审批一体化
通过对一体化业务事项办理过程及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为主管部门领导提供各类审批事项的可视化跟踪,通过“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核心依据。一体化监管决策提供日常办公管理的电子政务(OA)、电子档案管理以及面向自然资源业务管理的各类政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工具箱、公文办理、公文管理、个人办公、内务管理、政务信息等。一体化政务管理建立审批事项清单目录,为业务办理人员提供智能业务审批功能;面向公众提供各类事项的互联网申报入口,为公众和企业网上办理业务提供服务;提供智能审批实现自动填报、智能审查的审批新模式,基于市级自然资源政务审批平台对县级业务梳理(行政审批、公文管理、业务融合、智能审查、后台管理、移动应用、自动归档等县级流程调整);提供市县一体化“一张图”可视化构建符合业务行政审批需求的专题分析,能直观分辨出项目信息,便捷掌握其位置、边界、地上、地下、周边现状等,快速确定地块用地面积、用途等信息;建立统一赋码,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土地”资源业务为例,项目管理围绕项目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实施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智能分析服务,实现行政审批智能化,为项目业务办理过程中找地、看地、批地、许可审批、方案比选提供立体化、实景化、精细化的分析展示,更好地服务于审批决策;一体化审批应用
自然资源业务全链条一体化基于汉中市国土空间基础西悉尼平台的1个平台管到底、汉中市自然资源“一张图”1个蓝图绘到底架构,实现各类业务互联互通、信息深度融合,搭建多端平台、服务多用户、满足多场景,更好的支撑我局各业务科室日常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实现数据深度融合、贯穿业务全链,促进县市区一体化,提升了数据价值,加快了行政审批效率。全面履行“两统一、七个关键环节”的核心职能,建立健全从源头保护、开发利用到末端修复治理的自然资源业务全生命周期体系,以土地资源为抓手,实现土地资源的批、供、用、补、查、权等全业务、全流程、全层级的无缝衔接、互联互通。7、自然资源业务全链条一体化建设充分考虑与自然资源系统上下级对接、与政府横向部门协调对接,打通数据壁垒,让数据在信息化应用中“活”起来,发挥一体化体系更大价值。(7)一体化系统接口让政务办公人员随时随地了解信息,及时安排和调整工作与日程安排,查阅相关通知公告等信息,处理各类事务。实现自然资源办公模式的移动化。(6)一体化移动办公
10、硬件设备及资源和机房建设要求9、多规合一业务数字整理包括:自然资源政务系统、督查督办、外业核查、预选址等。在《2020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中提出要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利用信息技术创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方式。从移动就绪(PC端业务移动化)向移动优先(以移动优先为战略)进行转型,以移动中台为支撑,围绕自然资源部门工作职能,充分利用网络、视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支撑会议、审批、监管、执法、查档等各种“办、查、督、治”的工作场景,做到业务事项“应上尽上”,充分利用时间碎片,推动了自然资源部门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下的工作模式的转变。8、移动终端应用管理包括:建设项目辅助合规性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报批会审、土地收储、土地统征、土地利用、执法监察等业务功能和业务系统。以及基于市县一体化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自然资源一张图建设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复垦项目管理、增减挂钩项目管理、临时用地审批等业务系统。自然资源业务全链条一体化建设通过业务专线访问使用市县一体化平台上提供的数据资源和服务,充分考虑向上对接市自然资源平台,实现统一资料汇总、上报与下载;向下与各镇自然资源分局实现系统对接,并按照市局制定的数据更新和同步机制将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同步至市级平台,及时更新平台数据。
提供在公安部备案的具备资质的公司进行三级等保测评并出具测评报告。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应建立由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等构成的安全保障体系;明确各类数据的安全属性,杜绝并积极消除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存在的安全风险,经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确定的涉密数据应部署在涉密网,并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传输和管理,非涉密数据可自行选择网络部署;强化边界保护措施,加强保密防范技术投入,切实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规划科学合理的网络拓扑结构,设计可靠、稳定的自然资源云系统,快速、高效的网络交换机制,防范功能完备、强大的安全设备,要确保项目建成后数据保密安全,系统运行可靠,应用便捷流畅,满足三级等保测评及获得三级等保证书。系统的安全性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为确保平台的安全性,需建立涵盖网络、数据、软件、用户等方面的一整套系统安全保障体系。西乡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信息化涉及软件系统开发、硬件、网络环境等方面的建设需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要求建设。11、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全面替代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应积极采用国产基础软硬件设施,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形成安全可靠的应用标准体系和自主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
类别 | 建设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机房改造装修及综合布线 | 标准42U机柜(每机柜配2个16位16A PDU)600*1000 | 2 | 台 | |
机房改造装修及综合布线 | 机房装修,约17平米的机房建设,包含机房装修、防静电地板、墙面处理、室外防雷接电。 | 1 | 项 | |
机房改造装修及综合布线 | UPS(15kVA)含电池,续航时间2H;机房电力改造(含线缆、辅料、开关、配电箱等)。 | 1 | 项 | 部署于自然资源业务专网 |
机房改造装修及综合布线 | 精密空调 | 1 | 台 | |
机房改造装修及综合布线 | 机房内综合布线+楼层办公室综合布线;含网线、水晶头等辅材以及线路梳理、线缆标签等。 | 1 | 项 | |
机房改造装修及综合布线 | 机房视频监控,400万摄像头+网络监控录像机+1T硬盘;门禁系统(原有机房门上加装门禁系统即可)。 | 1 | 项 | |
机房改造装修及综合布线 | 不动产原有设备融合机房内符合等保三级要求 | 1 | 项 | |
机房改造装修及综合布线 | 动环监控系统 | 1 | 项 | |
机房改造装修及综合布线 | 其他辅材 | 1 | 项 | |
硬件基础平台 | 超融合一体机2UCPU:Intel至强可扩展CPU≥2颗(CPU性能不低于2.2GHz/24核);内存:≥256GB内存(8*32GB);硬盘:配置2块960GB SSD硬盘,配置2块600GB SAS 10K硬盘,配置8块8TB SATA;RAID:独立RAID卡,支持硬盘直通,支持RAID0、1、5、10、6等,缓存≥2G;网络:千兆网口(电口)≥4,万兆光纤网口≥2(含光模块);电源:双电源超融合管理软件,实现CPU,内存,存储、网络全融合。 | 3 | 台 | 部署于自然资源业务专网,一台用于部署业务系统;一台用于部署业务数据和基础数据。一台备份系统。 |
硬件基础平台 | 内网防火墙可插拔冗余电源模块,可插拔冗余风扇模块,槽位数≥2。千兆电接口≥16,千兆光接口≥10,万兆光接口≥2。吞吐≥6G,并发连接数≥500万,新建连接数≥5万。(含光模块) | 1 | 台 | 部署于自然资源业务专网,用于隔断不同部门之间网络交换使用(含规则库升级3年) |
硬件基础平台 | 网闸系统吞吐量:200Mbps 硬件配置:1U机箱,单电源;无液晶面板 内网接口:6个10/100/1000Base-T端口,1个Console口,2个USB口;外网接口:6个10/100/1000Base-T端口,1个Console口,2个USB口; | 1 | 台 | 部署于自然资源业务专网 |
硬件基础平台 | 核心交换机交换容量≥38Tbps,包转发率≥7100Mpps;主控引擎≥2;整机业务板槽位数≥3配置双主控引擎模块,配置≥16端口千兆电接口,配置≥16端口千兆光接口,≥24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口,实配万兆虚拟化堆叠线缆,双冗余电源。(含光模块) | 1 | 台 | 部署于自然资源业务专网,方便不同网络之间的交换 |
硬件基础平台 | 等保一体机提供系统主机硬件(含: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运维审计、漏洞扫描),硬件规格:英特尔4210处理器*2, 128G内存, 600G SAS硬盘 *2+ 4T SATA硬盘 *2, 9361 1G RAID卡 ,4口千兆网卡, 800W电源*2,含五年硬件质保及五年软件授权升级服务 | 1 | 台 | |
硬件基础平台 | 48口接入交换机交换容量≥430Gbps;转发性能≥140Mpps;千兆电口≥48个,万兆SFP+光口≥4个;(含光模块) | 5 | 台 | |
硬件基础平台 | 杀毒软件-50点位-5年病毒库升级 | 1 | 套 | |
硬件基础平台 | 安装调试及辅材 | 1 | 项 | |
会议室设备改造 | 音响、视频升级改造 | 1 | 项 | |
图形一体机 | CPU:i7-1160G7;核心数:四核; 屏显:≥2560*1600;内存:≥16G+256G以上;屏幕 :≥12.6英寸OLED全面屏以上,支持 WIFI | 3 | 台 | |
三级等保测评 | 三级等保测评 | 1 | 项 | |
硬件基础平台设备配备5年维保 |
三、运维要求系统供应商应对其开发的系统提供全面、有效、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系统的设计、开发、调试和部署;提供相应的文档资料和技术咨询;以及系统调整、升级、检测维护等后期服务内容。二、技术支持和服务要求建设项目整体进度要求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市场调研、软件开发、数据建设、平台测试联调整体建设并上线试运行,硬件到货并完成初步安装和调试工作;2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建设工作,并由甲方与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部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如遇不可抗力原因、政府行为或疫情因素可适当顺延。一、整体进度要求二、商务要求
四、试运行因系统技术问题出现运行故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且现场人员不能解决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指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如1小时内不能响应,或者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期限内没有按要求完成指定的工作内容,供应商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二)系统运行故障处理主要任务:一是跟踪系统运行,现场故障处理。发现系统漏洞并进行冻结,防止错误积累和蔓延,排除应用故障,增强系统的安全稳定性。二是根据业务管理变化进行必要的系统调整。(一)现场维护运维期为系统验收后3年,运维期内负责系统运行正常。系统运维期内,须长期派驻1名现场驻场技术人员,且免费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
(一)培训对象与内容供应商应根据系统使用和维护提供培训和指导,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六、培训要求因系统技术问题出现运行故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且现场人员不能解决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指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如1小时内不能响应,或者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期限内没有按要求完成指定的工作内容,供应商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五、质保及售后服务试运行期间不少于2个月,并提供试运行报告。
(三)培训地点通过培训,使受培训人员能独立掌握系统的应用、系统的配置、故障诊断、维护管理等技术,使之能适应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二)培训目标现场培训由供应商指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完成;应用软件操作维护培训和高级培训,包括所提供软件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测、排除故障及软件结构、定制和升级等各个方面,并提供全套培训教材和培训课程计划表。供应商应负责采购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实现依据本项目所规定的系统服务的目标和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相关标准体系成果光盘3套;(一)相关标准体系成果八、成果要求签订合同时双方自行约定七、付款方式具体地点由采购人确定。
2、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方案、部署与测试文件、各阶段开发文档、系统安装手册、软硬件操作手册等。文件内容必须和所提供的软件一致,在双方所商定的某一时期内由于软件的修改而导致文件的任何修改,均应提供修改更正或补充的文件,内容应该包括修改的内容,修改理由和对系统可能带来的影响等。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用户验收前将系统的全部各种相关的系统软件,各阶段开发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以及有关系统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用户,只有文档齐全后才予验收。1、文档资料,是能确保系统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行及维护等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与过程性文件,文档资料应按照用户方要求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并满足咸阳市自然资源档案归档要求。(三)信息平台系统成果西乡县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库3套,支撑信息系统运行、在线数据汇交与业务应用。西乡县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建库成果光盘3套;(二)数据库成果
十、其他要求(三)中标供应商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编制完整系统的验收资料,采购人将按照验收依据和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二)验收标准: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项目的建设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一)验收依据: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九、验收依据和标准4、开发的软件须经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进行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软件通过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后采购人才予签署同意最终验收申请)。
地址:西乡县采购人(以下称“甲方”):西乡县自然资源局(注: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但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里的实质性内容。)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依据《汉中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部署实施方案》汉市自然资发〔2021〕64号和《汉中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市县一体化部署实施方案》汉市自然资发〔2021〕66号等文件要求,西乡县自然资源局市县一体化信息化项目实现市县统筹部署,业务应用与数据服务分离的建设模式。县级自行建设需要与市级对接,中标单位自行与市级相关对接协调,费用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一、合同标的及数量,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产品)及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地址:中标人(以下称“乙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合同协议书三、合同文件及解释质保期:系统运行维护期:本项目交付期:二、项目交付期、运维期、质保期
四、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其他合同文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中标方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澄清补遗文件中标通知书
2.1、凡因乙方报价漏项、误报等导致的费用差异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必须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此部分合同内容,结算时不予调整。执行招标文件内要求2.1付款方式:2、支付方式本合同总价款为RMB(人民币大写:)该合同总价包括承接甲方项目所承担的全过程的一切费用。1、本合同总价款
4、甲方有义务保证按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及时间支付乙方相关费用。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的第三方权利进行免责。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所采购服务内容的预验收工作以及正式验收工作。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务的项目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能够通过国家验收。(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五、权利与义务
4、乙方项目负责人为。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并确保所服务项目内容符合本项目质量标准。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并保证甲方工作正常进行。(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甲方项目负责人为。
1、服务要求:根据甲方要求。七、服务要求1、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6、培训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人员。5、在服务验收时,向买方提供相关技术文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2、验收须以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澄清、及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1、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九、项目验收1、甲方指定地点。八、交付地点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或之后,(1)只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属于对方的保密资料,(2)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将对方的保密资料披露给第三方,以及(3)如果披露方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将任何被要求退还的保密资料退还给披露方。双方承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保密条款3、采购人在合同的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2.3、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2.2、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
4、乙方向甲方保证,其在向甲方提交合同约定的产品之前对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并保证该产品在交付甲方使用后没有任何权属纠纷,如在甲方使用该产品的过程中出现任何权属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补足责任。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保密条款的,应当向相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2、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系统建设,每延迟一天应承担当期应付款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当期应付款10%。若违约金累计已达上限,乙方仍未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每延迟一天应承担当期应付款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当期应付款10%。若违约金累计已达上限,而甲方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停止系统运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应由甲方进行赔付。十一、违约责任本协议中,保密资料是指任何一方所有的与披露方现有的潜在的业务、运营或财务状况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书面、演示、电子、或其他形式的资料(包括:价格、市场营销计划”、客户名单、相关数据等),但不包括以下资料:(1)为公众所知的;(2)接受方通过没有保密义务的独立渠道合法获得的资料;(3)接受方在本协议保密条款签订之前已经知道的资料;(4)因法律行为(包括诉讼、仲裁等行为)和执行国家政策的需要进行披露的资料。
十四、不可抗力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协议期限合同各方应本着诚信的态度及共同合作的精神,通过协商及谈判来努力解决由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包括本合同项下某一特定货物买卖合同)的任何争议及不同意见。协商、谈判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争议解决5、合同成立后,在任何一方无实质违约的情况下,未经相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撤销、中止、终止履行合同。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信函、传真)发送至对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修改或经济签证,方为有效。十五、通知和合同修改4、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如不可抗力时间延续90天以上的,各方通过协商达成在合理的时间内继续履行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地免除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项目开发中断时,项目交付日期及付款日期相应顺延,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风灾、地震以及其他经三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规定不符,以本合同规定为准。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释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捌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均同意以上条款内容。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附件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除非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表示以协议附件为准。十六、其他规定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甲方:(以下无正文)
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权书及相关声明、说明及承诺须为原件。2、纸质投标文件均须A4纸打印(提倡双面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投标文件编制说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签署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
五、商务部分……………………………………………………………………………四、技术部分……………………………………………………………………………三、分项报价表…………………………………………………………………………二、开标一览表…………………………………………………………………………一、投标函………………………………………………………………………………页码目录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份。致: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投标函八、投标人保证金退还信息……………………………………………………………七、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六、其他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阐述的事项………………………………
5)不在投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4)我们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自投标之日起天),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3)我方已仔细阅读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和放弃对招标文件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权利。2)如果中标,我们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我方承诺如下:
电话:联系人:地址: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为:7)我们同意,如果中标,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开标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邮编:传真:
2.“开标一览表”以项目为单位填写;1.报价应按总报价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说明:项目编号:TZZB-HZ-2022240C项目名称: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项目
投标内容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 交付期 | 系统运行维护期 | 质保期 | 备注 |
大写:小写: |
三、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4.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投标文件其他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3.本项目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分项报价合计总价必须和开标一览表总报价一致,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内容编制详细的分项报价,分项报价表中应列明提供相关服务价格明细及涉及产品的品牌、规格、数量等价格明细。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声明人:(盖单位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的,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折扣。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须提供;说明:
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声明人:(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投标人前附表规定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作为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1)证明无格式要求,由出具监狱企业证明的单位自行拟定;说明:附件3:监狱企业证明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视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不予价格折扣。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无须提供;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不予价格折扣。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须提供;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采购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商务响应 | 偏离 | 偏离及其影响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说明:
项目名称:附表1: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内容自拟。说明:五、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说明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项目编号: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采购规格及技术需求 | 投标文件规格及技术参数 | 正/负偏离或相同 | 偏离内容及影响 |
货物(产品)售后服务点联系表2.投标人应提供在陕西省境内的售后服务中心证明材料或与合作方的协议书,服务中心和特约维修服务点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一列出(参考样式如下)。1.投标人依据项目需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自拟售后/运维服务服务方案和培训计划。六、售后/运维服务及培训日期:年月日
服务机构名称 | 所在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七、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及专业 | 取得的相关职称或工作证书 | 拟任岗位 | 分工 | 工作经历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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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3、本表填报的驻场技术人员,中标后签订合同或后期进行人员调整须征得采购人同意。2、投标人可自行对本表进行扩展,以能够完整体现拟用人员业务水平为原则。1、各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配备适合的专职专业人员,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职称证等材料。备注: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说明:本节无要求,格式内容自拟八、其他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阐述的事项日期:年月日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一体化建设项目西乡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名称: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说明:企业类型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上年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与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一致,金额单位为万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资产总额 | ||||||||
上年营业额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办公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邮箱 | |||||||
基本账户开银行行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证书 | 等级 | 类型 | 证书号 | ||||||
投标产品制造商名称 | |||||||||
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备的资质证书 | 等级 | 类型 | 证书号 |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说明:仅限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应清晰可辨,加盖公章)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加盖公章)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2021任意年度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加盖公章)3、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负责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加盖公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附件:(★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查询,查询结果以电子图片或者纸质版存档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资料,若没有则无需提供。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内附原件,加盖公章)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投标文件内附原件,加盖公章)
声明:我单位保证以上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一切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银行帐号:(详细准确无误)开户行:(详细准确无误)收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我单位为项目(项目编号:)提交的保证金¥元(大写:),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至下列账户:致: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附进投标文件内,此页后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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