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医科大学2024年沈北校区部分楼宇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19278
预算金额105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医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冬妮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6
公告正文
(中国医科大学2024年沈北校区部分楼宇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2024年沈北校区部分楼宇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19278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2024年沈北校区部分楼宇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0,0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部分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2024年部分楼宇防水工程,拟对11#、12#、15#、科学艺术中心楼宇屋面防水进行整体维修更换。
本次维修铲除各楼宇部分现有防水层和找平层,屋面和女儿墙已经开裂、起鼓、塌陷部位需要铲除至保温层;铲除部位重新铺设找平层,按现有排水点位划分排水分区,铺设水泥砂浆,满足有组织排水需求;加固处理重点易漏水部位,女儿墙及压顶抹灰找平,刮涂聚合物水泥防水防腐砂浆,避雷线除锈防锈处理、排气孔拆除并更换、电梯机房及外墙拆除后恢复保温及真石漆外装饰;重新满铺防水层,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屋面满铺两遍,女儿墙满铺一遍。
二、 技术要求
(一)材料要求
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具体材料要严格符合满足GB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要求。材料进场前供应商提供SBS防水卷材原厂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查验。
(二)防水层施工范围
1.屋面平面满做,女儿墙、构造柱、烟道上翻至挡水檐上方200mm高,机房及楼梯间外墙上翻500mm高,雨排口防水层做到管壁内50mm;
2.女儿墙上方200mm宽至女儿墙压顶、构造柱上方200mm高、烟道上方200mm高、挡水檐上方200mm高、烟道盖顶、设备底座平面等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施工,工艺为一布四涂,1.5mm厚;
(三)防水层施工要求:
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1.涂刷冷底油,涂刷冷底油前应保证基面含水率在9%以下,基面垃圾、浮尘、其它杂物清理干净。冷底油涂刷均匀,不露底;
2.阴角部位、设备基础、通风井、排气孔等部位施工防水附加层;
3.弹线、试铺卷材,弹线时先弹第一条定位线,第二条与第一条之间的距离为卷材的宽度,之后每条基准线与前一条基准线之间距离按预留出不小于100mm搭接宽度进行定位;
4.卷材铺贴时沿长方向开始,顶层卷材必须平行铺贴,禁止垂直铺贴,铺贴时应先平面后立面,铺贴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应准确,不得扭曲、皱褶、翘边;
5.相邻两幅卷材短边搭接缝应错开,且不得小于500mm,卷材搭接,上下层卷材长边搭接应错开,且不得小于幅宽的1/3.
6.长边短边搭接宽度应≥100mm
(四)特殊节点处理
1.原有排气孔位置更换排气孔;电梯机房及楼梯口外墙拆除保温层及胶泥层,拆除的原墙面防水恢复防水恢复至女儿墙上方檐口,女儿墙压顶上避雷线扶正并除锈。
2.屋面阴角、阳角及排气孔根部需要施工附加层,要求附加层宽度不少于500mm,阴阳角向两侧各返不少于250mm宽,附加层必须满粘接,不允许空鼓、翘边;女儿墙与机房墙面交接处、门口处、门口雨搭处等,均需做好防水恢复。
3.施工通道成品保护,采用高分子膜保护;
4.清理垃圾,装袋外运。
三、一般要求
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
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主要设备功能指标或技术性能、产品质量等保证内容,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所提供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合格。
3.工程所需材料均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集中采购,所采购的材料要达到国内外优质材料的质量、安全标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采购人对入场材料,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凡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一律退回,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所有材料样板,必须经过采购人书面确认方可订购和进场;对于不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场,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5.材料的封样与报验
主要材料实行开工前的材料定样制度和开工后的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6.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等规范要求。
7.所选择的施工材料应易于采购,缩短施工周期,选材的性能资料应详实,认证齐全。
8.工程完成后成交供应商负责清扫卫生,并达到业主直接使用的标准。
9.本项目所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因材料不合格等原因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商务部分
★工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工程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及条件:
(1)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28天内完成审批并确定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2)付款: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15天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剩余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留作质量保证金。
(3)质量保证金支付: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内已经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在接到成交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5天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4)如遇特殊原因导致付款延迟,最长延期不超过15天。
(5)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结算。
★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变更或签证,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1、GB50345—201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2、GB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3、GB50207-20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GB5033-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其他国家现行规范,如果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6、具体要求:
(1)防水层搭接≥100mm宽,搭接缝粘接牢固;
(2)卷材防水层无空鼓、无翘边等缺陷;
(3)防水层收头应与基层粘接并固定牢固不得翘边;
(4)设备基础防水层满做,并保证与大面积防水层搭接严密;
(5)排气孔安装牢固,排气孔帽采用一个直角三通与两个直角弯头粘接;
(6)楼梯间墙面保温层与原墙面保温层保持平齐;
(7)要求整体屋面防水施工后无滴水、渗水现象。
(8)屋面防水卷材搭接、铺贴、施工顺序、阴阳角、重点防护部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
(9)按规范要求做闭水试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及中国医科大学验收管理流程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验收,监理人和成交供应商参加,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 合同格式及条款:鉴于采购人的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合同条款将以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的内容为准。
★ 售后服务:本项目在工程保修期间保证24小时售后服务,接到维修任务时,响应时间2小时,维修人员2小时未到场维修,采购人可自行维修,发生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因维修不及时给采购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采购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采购范围
供应商依据本采购文件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提供采购范围内所需全部技术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计划方案、设备、材料等,并运抵采购人施工现场,完成施工,直至交付采购人并满足使用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费、价格风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二、总体要求
1、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
2、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所使用标准和响应供应商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较高标准执行;
3、本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了供应商所提供技术、设备、材料等的一般技术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技术、设备或材料;
4、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论述,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所供技术、设备、材料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内容存在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加以注明,假如有负偏差而不注明,一经查实,将视为响应无效。
5、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清理所承包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严禁施工作业垃圾乱丢乱弃,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7、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临时设施(成交供应商自用)及采购人未承诺提供的一切施工所需的设施及条件,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提供住宿设施,成交供应商须自行解决,且不允许在施工建筑内住宿。
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施工期间须保证不影响师生正常工作休息,保证道路正常通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
10、施工期间做好防护,由施工造成的校区内环境及设施破坏施工完成后由承包方负责无偿恢复。施工作业应设置遮覆隔离工作区域,在施工范围内不得有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对于隐蔽工程,回填或恢复时需经采购人或监理进行分阶段查验合格,合格后再进行回填或恢复。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 024-3193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15
邮箱地址: 7942140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齐俭、石增良、潘婷婷
电 话: 024-31918388-315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2024年沈北校区部分楼宇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19278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2024年沈北校区部分楼宇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0,0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部分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2024年部分楼宇防水工程,拟对11#、12#、15#、科学艺术中心楼宇屋面防水进行整体维修更换。
本次维修铲除各楼宇部分现有防水层和找平层,屋面和女儿墙已经开裂、起鼓、塌陷部位需要铲除至保温层;铲除部位重新铺设找平层,按现有排水点位划分排水分区,铺设水泥砂浆,满足有组织排水需求;加固处理重点易漏水部位,女儿墙及压顶抹灰找平,刮涂聚合物水泥防水防腐砂浆,避雷线除锈防锈处理、排气孔拆除并更换、电梯机房及外墙拆除后恢复保温及真石漆外装饰;重新满铺防水层,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屋面满铺两遍,女儿墙满铺一遍。
二、 技术要求
(一)材料要求
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具体材料要严格符合满足GB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要求。材料进场前供应商提供SBS防水卷材原厂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查验。
(二)防水层施工范围
1.屋面平面满做,女儿墙、构造柱、烟道上翻至挡水檐上方200mm高,机房及楼梯间外墙上翻500mm高,雨排口防水层做到管壁内50mm;
2.女儿墙上方200mm宽至女儿墙压顶、构造柱上方200mm高、烟道上方200mm高、挡水檐上方200mm高、烟道盖顶、设备底座平面等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施工,工艺为一布四涂,1.5mm厚;
(三)防水层施工要求:
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1.涂刷冷底油,涂刷冷底油前应保证基面含水率在9%以下,基面垃圾、浮尘、其它杂物清理干净。冷底油涂刷均匀,不露底;
2.阴角部位、设备基础、通风井、排气孔等部位施工防水附加层;
3.弹线、试铺卷材,弹线时先弹第一条定位线,第二条与第一条之间的距离为卷材的宽度,之后每条基准线与前一条基准线之间距离按预留出不小于100mm搭接宽度进行定位;
4.卷材铺贴时沿长方向开始,顶层卷材必须平行铺贴,禁止垂直铺贴,铺贴时应先平面后立面,铺贴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应准确,不得扭曲、皱褶、翘边;
5.相邻两幅卷材短边搭接缝应错开,且不得小于500mm,卷材搭接,上下层卷材长边搭接应错开,且不得小于幅宽的1/3.
6.长边短边搭接宽度应≥100mm
(四)特殊节点处理
1.原有排气孔位置更换排气孔;电梯机房及楼梯口外墙拆除保温层及胶泥层,拆除的原墙面防水恢复防水恢复至女儿墙上方檐口,女儿墙压顶上避雷线扶正并除锈。
2.屋面阴角、阳角及排气孔根部需要施工附加层,要求附加层宽度不少于500mm,阴阳角向两侧各返不少于250mm宽,附加层必须满粘接,不允许空鼓、翘边;女儿墙与机房墙面交接处、门口处、门口雨搭处等,均需做好防水恢复。
3.施工通道成品保护,采用高分子膜保护;
4.清理垃圾,装袋外运。
三、一般要求
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
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主要设备功能指标或技术性能、产品质量等保证内容,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所提供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合格。
3.工程所需材料均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集中采购,所采购的材料要达到国内外优质材料的质量、安全标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采购人对入场材料,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凡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一律退回,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所有材料样板,必须经过采购人书面确认方可订购和进场;对于不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场,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5.材料的封样与报验
主要材料实行开工前的材料定样制度和开工后的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6.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等规范要求。
7.所选择的施工材料应易于采购,缩短施工周期,选材的性能资料应详实,认证齐全。
8.工程完成后成交供应商负责清扫卫生,并达到业主直接使用的标准。
9.本项目所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因材料不合格等原因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商务部分
★工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工程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及条件:
(1)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28天内完成审批并确定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2)付款: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15天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剩余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留作质量保证金。
(3)质量保证金支付: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内已经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在接到成交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5天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4)如遇特殊原因导致付款延迟,最长延期不超过15天。
(5)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结算。
★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变更或签证,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1、GB50345—201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2、GB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3、GB50207-20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GB5033-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其他国家现行规范,如果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6、具体要求:
(1)防水层搭接≥100mm宽,搭接缝粘接牢固;
(2)卷材防水层无空鼓、无翘边等缺陷;
(3)防水层收头应与基层粘接并固定牢固不得翘边;
(4)设备基础防水层满做,并保证与大面积防水层搭接严密;
(5)排气孔安装牢固,排气孔帽采用一个直角三通与两个直角弯头粘接;
(6)楼梯间墙面保温层与原墙面保温层保持平齐;
(7)要求整体屋面防水施工后无滴水、渗水现象。
(8)屋面防水卷材搭接、铺贴、施工顺序、阴阳角、重点防护部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
(9)按规范要求做闭水试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及中国医科大学验收管理流程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验收,监理人和成交供应商参加,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 合同格式及条款:鉴于采购人的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合同条款将以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的内容为准。
★ 售后服务:本项目在工程保修期间保证24小时售后服务,接到维修任务时,响应时间2小时,维修人员2小时未到场维修,采购人可自行维修,发生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因维修不及时给采购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采购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采购范围
供应商依据本采购文件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提供采购范围内所需全部技术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计划方案、设备、材料等,并运抵采购人施工现场,完成施工,直至交付采购人并满足使用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费、价格风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二、总体要求
1、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
2、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所使用标准和响应供应商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较高标准执行;
3、本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了供应商所提供技术、设备、材料等的一般技术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技术、设备或材料;
4、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论述,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所供技术、设备、材料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内容存在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加以注明,假如有负偏差而不注明,一经查实,将视为响应无效。
5、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清理所承包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严禁施工作业垃圾乱丢乱弃,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7、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临时设施(成交供应商自用)及采购人未承诺提供的一切施工所需的设施及条件,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提供住宿设施,成交供应商须自行解决,且不允许在施工建筑内住宿。
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施工期间须保证不影响师生正常工作休息,保证道路正常通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
10、施工期间做好防护,由施工造成的校区内环境及设施破坏施工完成后由承包方负责无偿恢复。施工作业应设置遮覆隔离工作区域,在施工范围内不得有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对于隐蔽工程,回填或恢复时需经采购人或监理进行分阶段查验合格,合格后再进行回填或恢复。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 024-3193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15
邮箱地址: 7942140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齐俭、石增良、潘婷婷
电 话: 024-3191838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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