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8月23日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HX-FZFCG-2024-004-1
二、 招标项目名称:浙江江山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工程(第二次)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浙江江山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工程(第二次) | 项 | 1 | 36164695元 |
1.项目概况:
浙江省江山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200MW(4×300MW),电站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及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枢纽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上水库大坝、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下水库大坝及泄洪设施等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电站额定水头394m。上库正常蓄水位为665.00m,死水位629.00m,调节库容为1411万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54.00m,死水位230.00m,调节库容为1412m³。
上水库位于江山港支流达河溪一级支流坑源溪源头,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668.5m,最大坝高100.6m,坝顶长度394m,坝顶宽度10m。输水系统总长约3701.9m,其中引水系统全长约1196.3m,尾水系统全长约2505.6m,距高比为8.3。地下厂房位于输水系统的中部偏首,主要由主厂房洞、主变洞、尾闸洞、母线洞、500kV出线洞、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排风竖井、排水廊道、自流排水洞等建筑物组成。下水库位于碗窑水库上游碗窑溪流域,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258.5m,最大坝高68m(趾板处),坝顶长度482m,坝顶宽度10m。
2.招标范围及内容:
包括浙江江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范围内监测仪器及与监测仪器埋设相关的辅助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检验、率定、安装、埋设及数据采集;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设备和相关的辅助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安装、调试和监测平台的建设等实施全过程工作;施工期临时观测便道的勘察设计、施工与施工期管理和维护;成品保护工作;监测设施的维护及缺陷处理等,以及本合同项目移交前的监测及资料整理、综合分析、专项及竣工验收工作的配合等全部工作。
3.计划服务期:安全监测服务期暂定62.5个月(预计2024年9月15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具体工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4.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5.最高限价:36164695元。
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①②两个资质:①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②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的合同额为500万及以上安全监测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上须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安全监测内容、工程规模等关键信息(需在合同复印件上框选关键信息,合同无法体现关键信息的须另行补充业主证明资料或单位认命文件),原件备查】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在安全监测项目服务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投标。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3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提供报名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邮件报名(报名邮箱:643766343@qq.com);
七、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0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4楼8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13日09时30分00秒;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4楼8号开标室(原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150米)。
4.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万元整(¥200000.0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账号:201000195043725。联系电话:18757171899。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09时30分00秒前,交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也可以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前务必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理赔须知》等内容,在使用电子保函过程中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递交核对。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2.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江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66762059
地址:江山市碗窑乡碗窑村碗窑自然村12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泽枫、吴龙飞
联系电话:18757171899、18658868561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港发展中心西3幢B座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