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寨县】【乡镇成交公示】金梧桐创业园标识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2.1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zz23cg-260
预算金额52.17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0564-70604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工0564-7060400
中标公司金寨县新世友艺术设计有限公司52.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AHZZ23CG-260
二、项目名称:金梧桐创业园标识系统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金寨县新世友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金寨县梅山镇红村路16号
成交金额:伍拾贰万壹仟柒佰柒拾伍元整(小写:52177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精神堡垒、落地大字、北入口景墙标识、东入口景墙标识、西入口景墙标识、南1入口景墙标识4、南2入口景墙标识4、项目总平图、户外宣传栏、人行指引标识、车行指引标识、禁鸣限速标识、消防通道禁止停车、转弯提示标识、广角镜、减速带、活动场地须知标识、党建宣传标识、爱护花草标识、高层楼栋标识、厂房楼栋标识、单元标识、厂房入口编号、地库出入口龙门标识、厂房楼层索引、禁止高空抛物标识、单元信息栏、门号标识、消防疏散图、瑞泰中央城禁止转租提示牌、思源雅苑禁止转租提示牌、惠民家园禁止转租提示牌、安置三区(金江西苑)禁止转租提示牌、安置一区(郑岭新园)禁止转租提示牌、金润广场禁止转租提示牌、金寨一中禁止转租提示牌、安置一区(新园河畔)禁止转租提示牌、安置二区(二龙岗)禁止转租提示牌、金梧桐禁止转租提示牌、金园学府禁止转租提示牌、正和一中禁止转租提示牌、仙花佳苑禁止转租提示牌、仙花雅苑禁止转租提示牌。 品牌:金寨县新世友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15000*10000*2700、1000*7400*500、4600*1351*50、320*4200*40、810*5150*50、4600*1351*50、4600*1351*50、1195*800*60、2110*2500*140、2200*550*100、2200*440*100、2420*500*100、2000*400*80、2420*500*100、2400*800*76、每个标准段:350*500*50,端头尺寸:350*175*50、2000*400*80、2110*7460*600、样式1:510*250*30,样式1:650*150*30,样式3:300*600*5、1200*900*50、单体:700*1300*50,L型:700*1300*50,700*1250*50、260*900*20、350*350*20、600*7200*80、990*1350*40、300*210*2、720*800*5、82*260*5、200*300*5、450*300*5、450*300*5、450*300*5、450*300*5、450*300*5、450*300*5、450*300*5、450*300*5、450*300*5、450*300*5、450*300*5、450*300*5、450*300*5、450*300*5。 数量:1项、1项、1项、1项、1项、1项、1项、3项、4项、9项、4项、6项、2项、4项、10项、290项、2项、2项、20项、26项、80项、15项、130项、4项、72项、15项、15项、1543项、270项、12项、18项、9项、8项、9项、14项、12项、8项、8项、15项、12项、2项、10项、10项。 单价:93000元、18200元、12600元、5200元、6200元、1100元、11000元、6000元、2600元、3600元、3000元、600元、3200元、600元、790元、180元、3800元、8000元、300元、280元、220元、190元、200元、1800元、320元、80元、120元、45元、100元、110元、110元、110元、110元、110元、110元、110元、110元、110元、110元、110元、110元、110元、11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本旺、汪永俊、秦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见询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83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C幢办1603 ,联系电话:0564-706040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寨县经济开发区金梧桐政务中心8楼
联系方式:0564-2708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83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C幢办1603
联系方式:0564-7060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 工
电 话:0564-706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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