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刘鹏宇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豫1412011201109673
第二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董磊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豫1412018201904887
第三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原志伟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豫1412019202000297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辽宁有色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企业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1.郑东新区天府路以东科学大道地道及两侧道路工程施工第7标段;2.郑州市紫荆山南路(南四环-龙湖镇建设路)K4+120~K5+050道路工程施工;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滨河东路等七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经理(负责人)业绩:龙翔大道西延工程(龙翔大道转盘西-郑尧高速东)。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企业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1.洛阳市机场西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二标段;2.洛阳市西韩立交建设工程施工第一标段;3.涧滨北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负责人)业绩: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文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企业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1.郑州市渠南路快速通道工程施工二标段(二次);2.郑州市湖东路(中原西路-建设西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负责人)业绩:无。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公示期
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06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朱先生15225508877
代理机构:河南盛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丁先生1893798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