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吐鲁番市鄯善县申报2023年度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国家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dh(cg)2023-010
预算金额96万元
招标公司鄯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静185099591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吐鲁番市鄯善县申报2023年度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国家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H(CG)2023-010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鄯善县申报2023年度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国家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6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吐鲁番市鄯善县申报2023年度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国家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6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制定鄯善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具体任务,细化工作举措、配套措施及实施步骤,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资金,重点用于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民间资本投资改造传统村落按投资额给予奖励等,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保护、改造效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社保缴纳凭证(投标单位提供被委托人近1个月(及以上)单位社保缴纳凭证);
④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⑦其它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 95763获取技术支持。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鄯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吐鲁番市鄯善县
联系方式:13999698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509959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 话:18509959177
吐鲁番市鄯善县申报2023年度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国家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H(CG)2023-010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鄯善县申报2023年度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国家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6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吐鲁番市鄯善县申报2023年度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国家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6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制定鄯善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具体任务,细化工作举措、配套措施及实施步骤,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资金,重点用于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民间资本投资改造传统村落按投资额给予奖励等,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保护、改造效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社保缴纳凭证(投标单位提供被委托人近1个月(及以上)单位社保缴纳凭证);
④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⑦其它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 95763获取技术支持。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鄯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吐鲁番市鄯善县
联系方式:13999698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509959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 话:18509959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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