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湖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品质综合提升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湖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品质综合提升监理已由 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滨审招标核字【2021】0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衡水湖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品质综合提升监理;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围绕“一中心”、“一环线”、“九提升”以及智慧管理系统、文化挖掘及应用进行综合品质提升;主要内容包括(1)文化生态挖掘:(包括民俗博物馆馆、吴汝纶广场、历史文化墙等的改造升级、展陈布置等) (2)园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铺设给排水管道、电线电缆维护更换、现有空调维修利用、路灯维护更换、改建4座厕所、一座驿站、木栈道修复、破损路面重修等)(3)其他片区提升改造(马拉松广场商街污水改造、樱花岛部分点位升级改造、在闾里古镇建一座博物馆小镇及展陈布置、荷花园内小广场栈道、栏杆修复) (4)园博园内智慧系统升级改造(5)购置电瓶车等部分设备 ;监理服务期限: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标准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的监理服务(包括整个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3)投标人必须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2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要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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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30 09:00至2024-01-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统合一体化交易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9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统合一体化交易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统合一体化交易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衡水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滨湖新区红旗大街3369号 | 地址: | 衡水市开发区和平西路1869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劭君 | 联系人: | 王志龙 |
电话: | 0318-2813426 | 电话: | 0318-5878919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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