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雄发改投审〔2022〕279号
预算金额62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工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南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1.2、业主: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 雄发改投审〔2022〕279号
1.5、项目代码:2212-440282-99-01-175579
1.6、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100%
1.7、招标人: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1.8、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和工期要求。
2.1、项目建设地点:南雄市雄州街道新城东社区新城市场及周边老旧小区。
2.2、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三期)分标段实施,本次招标为本项目一标段。
2.3、工程主要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63000 平方米,总户数约 781 户。主要包含道路改造约 22000 平方米,雨污分流改造约 9100米,沿街外立面改造约 24787 平方米,楼道清理及刷新改造约 22950 平方米,以及三线整治、清拆整治、人行道整治、供配电设施改造、消防改造、垃圾分类与环卫设施改造、无障碍改造、智慧设施改造、小区风貌整治、沿街招牌整治、室外停车场地及增设充电桩、公共空间改造、环境配套工程等小区内及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等。
2.4、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4932万元。
2.5、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的设计文件(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图设计[含总平面及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及材料以及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节能、无障碍设计、安防及智能系统、充电桩、海绵城市、道路、综合管网等所有专项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建安工程的设计;
注: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②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
③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④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工程、设施等的施工。
2.6 工期:共 4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43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人员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①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设计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5)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6)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7)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8)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类中级或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3.4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5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3
广东中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4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
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单位
6
待定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3.5.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后系统将自动加密)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附件获取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
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
1.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2.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的形式”中的内容表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
6.2投标人代表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2份清单)。
6.3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7、开标
7.1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1.2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沿江西路2号
联系人(部门):董工
联系电话: 0751-383672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花果山南侧原水产厂鱼塘市耕进商贸城B区三层21-22号通道F3(韶关分公司)
联系人(部门):潘工
联系电话:0751-8108318
11.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0751-3860729
11.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三楼
联系人(部门):建筑业市场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1-3823847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  8  月  11  日  19  时00分
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  9  月   1  日09时30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3年  8  月  22  日16时00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3年 8 月 22  日16时30分至2023年 8  月 25 日16时00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31 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31 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31 日09时30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3年 9  月 1  日09时30分
7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时间
 2023年 9 月 1 日 09 时 00 分至2023年 9 月 1 日09时30分
8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3年 9 月 1  日09时30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备注: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8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