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宣恩县】新四河到马虎坪集镇段道路改造工程新四河到马虎坪集镇段道路改造工程(ESXE-202407GL-001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648.0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xe-202407gl-001001001
预算金额648.06万元
招标公司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1837182594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覃先生135977848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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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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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四河到马虎坪集镇段道路改造工程新四河到马虎坪集镇段道路改造工程(ESXE-202407GL-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E-202407GL-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新四河到马虎坪集镇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宣发改审【2024】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东乡村、马虎坪村 建设规模:新四河至马虎坪集镇4941米道路进行加宽硬化,路面加宽至5.5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新四河至马虎坪集镇4941米道路进行加宽硬化,路面加宽至5.5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施工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01 合同估算价:6480696.78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近 5 年独立完成一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见本招标公告附录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03日至2024年08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 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 证或 电子营业执照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 相应 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 可靠、 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 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 时间 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 “ 电子 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 实时在 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 台 ”的 “虚拟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 共资源 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 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4)对投标 文件制 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998-0000、027-86620935。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操作流程参考恩施州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昭交易主体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 人仔细阅读, 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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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2日 | |||||||||||||||||||||||||||||||||||||||||||
附录: 附录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 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新成立公司止投标截日不足 3 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未列入交通运输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上述 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审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 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 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未列入交通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 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上述资 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审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2、如上述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 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应附身份证、“三类人员”C 类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 ”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录 8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附录 9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如有)
注: / 备注: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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