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储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通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对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采购文件第三章收费基准价的7.00折;

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提供网站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5.项目组负责人须具备政府采购培训证书,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成交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采购单位所有采购项目均须由成交单位项目负责人直接对接。(提供项目负责人政府采购培训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开标当月或上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7.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年9月21日17时后不再发放采购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9号楼群楼四楼c407室。

3.方式:现场领取,联系电话:0513-85218000。

4.售价:免费。

5.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9号楼群楼四楼c40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9号楼群楼四楼c40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南通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9号楼群楼四楼c407室

联系人:储先生;

联系电话:0513-85218000。

南通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南通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项目需求及评审评分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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