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赣安泰政采字2024-35号]吉安市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PGIS2.0)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赣安泰政采字2024-35号
预算金额244.85万元
招标公司吉安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世纪高通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科可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吉安市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PGIS2.0)项目
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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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赣安泰政采字 2024-35 号 甲方:吉安市公安局
乙方: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采购单位):吉安市公安局
乙方(中标人):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4 年 12 月 13 日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 限公司关于吉安市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PGIS2.0)项目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 号:赣安泰政采字 2024-35 号)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 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 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 货物采购清单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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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肆万捌仟伍佰贰拾元整,即 RMB 2448520.00。合同 价为含税价(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合同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涉及 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成本费用、人员费、耗材备品备件费用、企业利润等完成本项目一 切费用。
第三条、技术规范及要求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 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 的人员提供,也 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本合同保密义务不随合同终止而终止。若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 的,按照安全管理协议承担责任。
第四条、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 权、著作权、工业设计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 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 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该损失,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生效日期前已存在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应属在本合同生效日期前拥有 该等权利的一方所有。任何一方均不可凭借本合同取得另一方所拥有的著作权、专利、商 业秘密、商标 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在本合同生效日期之后至服务期止,因该项目取得的 著作权、专利等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合同进度与参加人员
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交付。
2.乙方项目负责人 李涛 。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履行合同。乙方更 换项目负责人,需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应保证其实际从事本项目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及能力,经甲方确认的参 与人员,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更换。如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 术水平或工作能力不符合合同需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
第六条、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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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
第七条、服务期限
本项目质保期:硬件质保期 5 年,软件质保期 3 年。质量保证期期限起计方式:从所 有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乙方须提供全天候 24 小时服务,经维修后,如无法在当天恢复产品正常使用功能,维修人员必须书面向采购人知会原因并 确认完工日期,完成任务后需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认可,确保满意方可返回;若在两天 内无法修复,需提供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如不能按时到场,采购人有权请有资质的维保 单位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2.付款方式:
(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 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缴纳实际成交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承诺的售后服务保障期满后,无质量或售后服务 等方面的问题后无息退还。
(2)甲方在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 总金额的 20%;
(3)系统开发完成后组织初验,甲方验收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4)初验完成后开展 6 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完成后组织项目终验,项目整体终验完 成后,甲方凭借验收报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5)付款前乙方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
第九条、培训:
(1)乙方应提供详尽的培训方案,提供≥6 人次厂家培训。
(2)乙方必须在应用软件工程安装、调试、定制开发过程中现场提供分别针对系统管理 人员、系统应用人员的培训。
(3)乙方的培训教员应是项目组成人员并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及实际工作经验,必 须具备熟练的中文会话和书写能力。
(4)乙方必须为所有受训人员提供培训教材,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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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应提供满足平台建设、管理、维护等要求的技术培训服务,根据项目的不同实 施阶段和不同培训对象提供不同培训内容,以达到培训目的。
(6)所有培训应是免费的。
(7)经培训达不到使用系统的基本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展开培训。
本项目培训对象主要包括系统管理员、系统应用人员两类人,详细培训对象见下表: 针对不同人员培训内容有所差异:
1)系统应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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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应用人员培训主要包括二部分,一部分是对平台中的空间数据进行培训,第二部 分是对本项目中功能及业务流程进行培训,使其了解空间数据的应用场景和软件系统操作 规范、软件系统的设计架构和功能框架,并掌握应用系统中部分功能的使用操作。
2)系统管理人员
对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是在增加了系统运维、监控管理、用户管理内容,一方面,对管理人员培训平台的数据及功能,使其了解空间管理流程、整套软件系统的设计架构、功能框架、运作原理、业务流程,掌握应用系统所有功能的使用操作;另一方面,对系统 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其能独立操作、分析、判断解决系统一般性问题,进行系统的软、硬件日常维护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服务。
(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 原厂生产的合格货物。
(3)乙方提供的硬件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实行 “三包”服务。如果产品发生故 障,乙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免费修复直至满足产品性能的要求,或者免费更换整机或部分 有缺陷的组件和材料。如产品经过维修更换部件,则该部件质保期以维修后正常工作之日 起(以维修记录日期为准)重新计算。
(4)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在正常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其维 修人员的差旅、食宿等费用和维修所产生的货物包装和往返运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安排专人 7*24 小时接听移动电话,出现平台无法访问等紧急情况可随时协调人 员 1 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处置。
(6)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应安排专人到指定地点值班。
(7)发生系统问题或出现其他功能故障,无法远程解决的,需在 24 小时内提供现场 服务。一般故障 2 小时内解决,复杂故障 8 小时内解决,需现场解决的 48 小时内解决。两 天内仍然无法进行使用的,乙方需提供备用机。
(8)本项目涉及的应用数据接口必须使用当前普及化的计算机语言开发。
(9)项目建设完毕后,信息系统的字典项必须全部提供给采购人。
(10)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涉及相关软硬件、辅材、服务等费用均含在本项目投 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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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 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 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 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资料,培训次数不少于 6 次,每次培训前做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列出包括培训内容、地点 等,准备培训资料、培训签到表。
4.初步验收要求: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台部署达到初步验收标 准,并于 15 日内向甲方提出初步验收申请。项目验收由甲方统一组织进行验收并签字。
5.进行验收前,乙方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项目应交付的所有过程性文档(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类文档、软件测试类文档、系统维护类文档、项目验收类文档等)。
(2)所有验收书面材料准备完毕。
6.乙方提供相应资料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如下:
(1)项目验收小组由甲方邀请的专家组成,依据甲方对重大建设项目和信息化项目相 关管理办法,对项目开展综合评价验收。
(2)评价验收主要围绕软件功能设计与详细业务需求是否一致,系统是否达到规定的 性能指标等,如果验收发现软件功能、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乙方应立即整改并于整改完 成后申请验收。
(3)乙方负责承担项目验收产生的费用。
7.竣工验收要求: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为 6 个月,乙方于试运 行期满 15 日内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项目验收由甲方统一组织进行验收并签字。
8.进行验收前,乙方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项目应交付的所有过程性文档(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类文档、真实环境软件源 代码、软件测试类文档、系统维护类文档、第三方使用证明、项目验收类文档等)。
(2)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系统功能性测试、性能及压力测试、兼容性测试、安全 性测试和标准符合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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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系统上线前需完成等保三级测评(等保三级测评必 须的硬件安全设备,不在本项目范围内),否则不予验收。
(4)所有验收书面材料准备完毕。
9.乙方提供相应资料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如下:
(1)项目验收小组由甲方邀请的专家组成,依据甲方对重大建设项目和信息化项目相 关管理办法,对项目开展综合评价验收。
(2)评价验收主要围绕软件功能设计与详细业务需求是否一致,系统是否达到规定的 性能指标等,如果验收发现软件功能、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提出索 赔。
(3)乙方负责承担项目验收产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 5%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上限为合同价款的 5%。
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或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竣工验收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 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违约金总额上限为合同 价款的 5%。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 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2%的违约金,如造 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总额上限为合同价 款的 5%。
4.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 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 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5.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展运维工作,甲方对服务期运维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运维考 核结果作为项目服务期满支付余款的依据。
6.矢量和影像地图数据于服务期内每年更新 2 次(第二季度、第四季度),因乙方原因 超期未做更新的每次扣 1 万元,并需立即整改。
7.辖区处理:服务期内必须满足甲方各类行政/公安辖区绘制、调整需求,乙方根据采 购人要求在 3 个工作日内进行变更,每超期一日扣 1000 元,最高扣除 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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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服务期内若平台软件发生故障,影响本系统应用,超过 48小时未解决的,每次扣 2000 元;故障影响重要业务系统应用,超过 48 小时未解决的,每次扣 5000 元。
9.因乙方原因导致数据泄露、“一机两用”、双网互通等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扣 1 万 元,发生 3 次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乙方按甲 方已付金额的 1.5 倍赔偿。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根据不可抗力事故对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由 甲方、乙方协商确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是延期履行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 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 应在事发之日起 7 天内将事故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 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专门机构出具并经公证。
第十四条、争议及仲裁
1.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 解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执行。
2.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 的一个组成部分。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合同补充协议、相关附件等均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收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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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 681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艾溪湖支行 户名: 户名: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账号:203755233517
附件 1:
安全管理协议
一、安全管理义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
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有违反公安机关安全管理的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安全保密方面
1.擅自扩大与合作单位与合作事项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
2.不及时清除或者收回离职、离岗或者不再参与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员工持有的公安机
关文档资料、数据等;
3.其他危害安全保密管理的行为。
(二)数据安全方面
本款所指数据包含甲方未对外公开的所有数据(公安内部数据)。
1.违规下载、留存、使用数据;
2.篡改、毁损、泄露、出售数据;
3.向境外机构和人员提供数据;
4.在互联网上存储、处理、传输数据和应用系统源代码;
5.使用未经过脱敏的数据在互联网上进行开发;
6.将公安数据用于商业用途;
7.其他危害数据安全的行为。
(三)网络安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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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规将公安网络与任何外部网络连接;
2.擅自扫描、探测、入侵公安网络及应用系统;
3.设置应用系统后门、木马、病毒等恶意程序;
4.擅自将参与单位及参与人员的终端、移动存储介质、无线设备等与公安网络连接; 5.擅自建立跨网、跨域数据传输或者运维通道;
6.拆除、破坏公安监管设施或者卸载监管程序;
7.擅自对公安应用源文件、应用源代码进行反编译、加密、解密;
8.擅自公开与合作事项相关的技术实现方法或者业务模型等重要信息;
9.其他危害公安网络和应用安全的行为。
以上安全管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免除。乙方保证不向承担本合同项下工作人员以 外的其他人员披露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信息。乙方应告知并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保证其参与 本项目之人员无论是在职中或离职后都能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若乙方人员违反 本条规定,乙方应对本方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如确发生工作秘密泄露的,乙方应立即向 甲方报告,并积极协助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提供的一切相关资料,同时应当 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资料给予返还或销毁。
二、违反安全管理义务的责任承担
乙方有违反公安机关安全管理的具体行为,需承担以下责任:
1.支付违约金。乙方出现 1 次违反公安机关安全管理具体行为的,根据行为后果视情 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5%—10%的违约金;出现 2 次及以上违反公安机关安全管理具体行为,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30%的违约金(包含第一次违约金数额),且乙方应当承担消除负面 影响产生的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违约金应当在违反安全管理的具体行为经甲 方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逾期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应按照每日额外支付违约金总额 2% 的逾期利息,最多不超过违约金本金;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所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甲方 受到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乙方应当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补足;如发生工作秘密泄露,乙 方在获知后未及时向甲方汇报的,除正常承担违约责任外,除上述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 需另行支付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
2.采取补救措施。对违约行为可以整改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除 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更换参与合作人员、完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等补救 措施,继续履行合同。
3.提前解除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 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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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行为不可整改且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2)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3)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4.惩戒措施。对同时构成违法的,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提请将乙方及参与人员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失信名单,构成犯罪的,相关人 员应对此承担刑事责任。
5.后续追偿权利。对造成的后果较长时间才能显现,或者损失数额难以一次性确认的 违约行为,甲方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乙方如违反保密条款相应内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 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附件 2
保密协议
鉴于双方在此次吉安市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PGIS2.0)建设中,乙方可能接触甲方 一些保密信息,双方同意并遵守以下保密协议:
1.此协议适用于在本项目中由乙方接触的保密信息。
2.此协议中的“保密信息”包括:
1) 本项目的内容、方案、合作形式、合作成果等相关信息;
2) 甲方以书面、口头或电子的形式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 秘密、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编程规范、开 发流程、质量标准、双方订立的协议条款以及各项文件等。
3) 甲方信息机房、信息网络、主机系统、业务系统、计算机终端等一切相关的信息和 资料,包括场所场地、网络拓扑、涉及网段、安全设备、信息系统、安全漏洞、参与人员 等各类信息及各种办公文档资料,以及通过参观、交谈等其他途径获取到的信息。
3.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不包括:
1) 任何已出版的或以其他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乙方通过其他合法 途径已获得的信息,并且没有附加不准使用或透露的限制;
2) 能够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3) 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允许。
4.乙方同意只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 第 13 页 共 16 页
限于口头方式、信函、传真、备忘录、纪要、协议、合同、报告、手册、软件代码、图纸、电子邮件等。此外:
1) 乙方应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甲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 公开、转让、许可,也不以其他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 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 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 乙方应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符合甲方要求的安全措施,不得通过互联网传送保密 信息,确保保密信息安全。
4) 乙方应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和工作规程。乙方只能在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情况 下将保密信息提供给可靠的员工,并应事先与员工签署与本协议充分相似的保密协议,提 供程度仅限于项目软件开发。乙方保证有关员工应遵守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不在无甲方 许可的前提下向第三方(包括顾问) 透露这些保密信息。乙方应对本项目涉密的工作人员进 行专项管理,约束其遵守保密义务,并遵循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乙方开发人员不受可能 影响其泄露保密信息的来自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在合作事项完成前后不能以任 何方式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包括其在乙方公司工作期间或转职、离职期间。如该项 目服务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销毁或删除;如甲 方要求返还的,应返还给甲方。
5.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乙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 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6.如果乙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协助 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进一步扩散。
7.双方确认,本项目保密信息的所有权益归属甲方,但甲方并不保证其披露的保密信息 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权利。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保密信息”因乙方之外 的合法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本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对该部分“保密信息”终止。
9.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 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形式并经 双方签署才能生效。
10.一方未行使、迟延行使或部分行使其权利,并不意味该权利被放弃;某一权利不行使 并不意味着其他权利被放弃。如本协议任何条款经判决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11.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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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的相关 信息和内容私自披露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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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货物 名称 | 制造商 或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 地 | 数 量 | 单 位 | 单价 (元) | 总价(元) |
1 | 实体 服务 器 | 杭州海 康威视 数字技 术股份 有限公 司 | 规格:所供 CPU 通过了中国 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 测评 24 核;内存数量 16 根 32G ECC DDR4,硬盘实配容 量 SSD 960G*2+SATA 8TB 3.5 英寸*4。 型号:DS-VM22S-C | 杭 州 | 3 | 台 | 79620 | 238860 |
2 | 图 形 工 作 站 | 中 科 可 控 信 息 产 业 有 限公司 | 规格:所供 CPU 通过中国信 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 评、8 核,内存 32GB*2,显 存容量 6G,硬盘容量 512G SSD+1TB HDD,显示器 27 英 寸。 型号:天阔 T40P | 上 海 | 2 | 台 | 15680 | 31360 |
3 | 下 一 代 防 火墙 | 奇 安 信 网 神 信 息 技 术 (北京) 股 份 有 限 公司 | 规格:1. 所供 CPU 通过中国 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 测评、网络层吞吐量 16G,并 发连接 1000 万,每秒新建连 接数 10 万,冗余电源,千兆 以太网电口 4 个,SFP 接口 4 个,SFP+接口 2 个,接口板 卡扩展插槽≥1 个,五年硬件 维保服务。 2.支持支持静态路由、策略 路由及动态路由。策略路由 支持用户自定义其优先级,动 态 路 由 应 至 少 支持 RIP v1/v2/ng , OSPFv2/v3 ,BGP4/4+协议;必须支持静态 和动态多播路由,动态多播 路由必须支持 PIM-SM(稀疏 模式)。 3.支持 NAT64,NAT66、NAT-PT 等种 IPv4/v6 过渡技术,支 持针对 ICMPv6 以及 IPv6 扩 展头防护功能。 4、支持入侵防御、病毒查杀 功 能,能 够 对 HTTP/FTP/POP3/SMTP/IMAP/ SMB 协议进行病毒查杀 5、防火墙具备威胁情报检 测、威胁情报库升级、失陷 主机展示及处置功能 6、支持 IPV6 协议。 7、提供防火墙所有功能模块 的授权,并提供三年威胁情 报库、病毒特征库、入侵防 御规则库的免费升级更新。 8、产品具备高级安全功能 9、产品具备传输安全性功能 FP+接口 2 个,接口板卡扩展 插槽 1 个。 | 北 京 | 1 | 台 | 169300 | 169300 |
型号:NSG4300-FT10 | ||||||||
4 | 吉 安 市 公 安 警 用 地 理 信 息 平 台 ( PG IS2. 0)软 件 | 北 京 世 纪 高 通 科 技 有 限公司 | 规格: 1. 基 础 数 据 建 设 。 按 照 PGIS2.0 标准完成吉安市局 需要的警务地理信息数据的 建设完成,包含:矢量电子 地图数据、卫星影像数据、栅格瓦片数据、矢量瓦片数 据、三维数据汇聚处理、警 力定位数据、实时路况数据 等功能。 2. 基 础 服 务 建 设 。 完 成 PGIS2.0 平台的基础服务建 设,包含:栅格瓦片地图服 务、矢量瓦片地图服务、专 题地图服务、地图搜索服务、全文检索服务、数据访问更 新服务、警务辖区查询定位 服务、在线地图打印服务、行政区划查询定位服务、采 集工具、三维地图服务、联 网地图服务、警用基础资源 数据库、警用地址数据库、警用业务资源数据库、警用 动态资源数据库等功能。 3.接口建设 (应用开发)。完成完成接口设计和接口服 务开发,包含:移动地图 SDK、JavaScript API、Web 服务 API 等功能。 4.平台建设。完成完成平台 业务功能建设,包含警务一 张图、综合统计看板、时空 数据库管理、数据服务管理、辖区绘制工具、视频规划辅 助工具、时空大数据全息云 搜、轨迹查询及纠偏服务、时空大数据可视化、地图 APP 应用等功能 5.运营服务。完成运维服务 的运维服务交付 型号:二三维警用地理信息 平台 V2.5.4 | 北 京 | 1 | 项 | 项 2009000 | 2009000 |
总 计 | 大写:贰佰肆拾肆万捌仟伍佰贰拾元整 |
小写:¥2448520.00 |
序号 | 系统角色 | 具体 | 培训内容 |
1 | 系统管理人 员 | 科信支队指定的技术人 员 | 项目的建设目的和意义; 在项目建设中所担当的责任和所起的作 用; 整套软件系统设计架构、功能的介绍; 业务流程介绍; 平台操作培训; 系统常用技术知识; 基本的系统故障诊断与排错培训详细方 案。 |
2 | 系统应用人 员 | 全局各警种业务民警 | 系统建设目的和意义; 系统升级的关键技术点; 平台对各业务警种支撑程度; 系统功能操作培训; 系统数据及数据技术参数培训。 |
3 | 分县局业务民警 | 系统建设目的和意义; 系统升级的关键技术点; 平台对各业务警种支撑程度; 系统功能操作培训; 系统数据及数据技术参数培训。 | |
4 | 第三方厂家 | 开发中心及二次开发 S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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