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外委托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及配套服务项目工作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完成广州市黄埔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任务。现拟对外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承担2023年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及配套服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3年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及配套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在服务时间内协助我局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基础等政策宣贯服务工作及辅助性事务工作。主要包括:
1.建立“专精特新”培育库。对辖内现有的1000多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工作台账,并开展“专精特新”潜力企业摸查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对企业进行培育,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分级构建优质企业动态培育库并梳理形成总结报告。
2.开展政策宣贯及申报辅导。根据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及“专精特新10条”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开展政策宣贯活动、“专精特新”企业系列活动等不低于12场,邀请专家提供申报辅导服务,指导潜力企业申请各级专精特新企业项目。
3.配套服务工作。包括“专精特新”企业日常服务、走访调研、政策答疑、协助申报、收集材料、数据统计及其他配套服务。
4.配合做好辖区企业相关情况摸查,做好省、市、区组织的各类会议、展会的参会发动和落实工作。
5.协助开展其他事务性和辅助性工作。
二、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工作经费不超过35万元人民币。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提供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深入理解并认识项目整体需求,能够提供完善的服务方案和措施,优先考虑承接过市、区中小企业政策宣贯、政策申报辅导、培训提升等服务内容和具有市级认定的“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的单位。
(五)中标人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优先考虑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或高级/副高职称人员、正/副高级工程师证资质专家的单位。
(六)中标人需熟悉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和发展诉求情况,具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础数据及诉求调研项目相关经验,具有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相关经验及案例。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五)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活动场所等;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23年5月19日17:00时前交至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一号E栋208室,邮政编码:510530,联系人:陈舒萍,电话:020-82378699,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七、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见附件),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附件:2023年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及配套服务项目(综合评分表).xlsx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5日
一、委托事项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3年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及配套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在服务时间内协助我局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基础等政策宣贯服务工作及辅助性事务工作。主要包括:
1.建立“专精特新”培育库。对辖内现有的1000多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工作台账,并开展“专精特新”潜力企业摸查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对企业进行培育,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分级构建优质企业动态培育库并梳理形成总结报告。
2.开展政策宣贯及申报辅导。根据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及“专精特新10条”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开展政策宣贯活动、“专精特新”企业系列活动等不低于12场,邀请专家提供申报辅导服务,指导潜力企业申请各级专精特新企业项目。
3.配套服务工作。包括“专精特新”企业日常服务、走访调研、政策答疑、协助申报、收集材料、数据统计及其他配套服务。
4.配合做好辖区企业相关情况摸查,做好省、市、区组织的各类会议、展会的参会发动和落实工作。
5.协助开展其他事务性和辅助性工作。
二、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工作经费不超过35万元人民币。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提供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深入理解并认识项目整体需求,能够提供完善的服务方案和措施,优先考虑承接过市、区中小企业政策宣贯、政策申报辅导、培训提升等服务内容和具有市级认定的“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的单位。
(五)中标人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优先考虑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或高级/副高职称人员、正/副高级工程师证资质专家的单位。
(六)中标人需熟悉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和发展诉求情况,具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础数据及诉求调研项目相关经验,具有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相关经验及案例。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五)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活动场所等;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23年5月19日17:00时前交至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一号E栋208室,邮政编码:510530,联系人:陈舒萍,电话:020-82378699,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七、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见附件),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附件:2023年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及配套服务项目(综合评分表).xlsx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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