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杨凌示范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安排和政府采购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实施“杨凌示范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DSJ-2023-001
2、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50000.00元
4、项目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一年
5、采购需求:采购第三方服务,按照杨凌示范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需求,对网站页面调整、集约化平台技术运维、智能检索等方面开展服务,协助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保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集约化平台及其上所有站点在2023年度继续保持长效、平稳、安全运行,满足2023年中、省有关政府网站与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要求。服务对象涉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集约化技术平台和其上的32个站点(包括管委会门户网站主站1个和部门网站31个)。投标人须具有政府网站集约化项目建设、运维经验,熟悉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集约化平台项目功能架构、开发环境、实施部署等情况,能够有效响应并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路政务大厦312室
方式:线上联系获取
联系电话:029-87030816 029-87030806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时
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路政务大厦312室
联系电话:029-87030816029-870308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请潜在供应商于2023年5月29日9:00时前联系我局提供响应方案。具体采购谈判时间和方式我局另行通知确定。
联系人:高瑜联系电话:029-87030816
杨凌示范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局
2022年5月1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DSJ-2023-001
2、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50000.00元
4、项目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一年
5、采购需求:采购第三方服务,按照杨凌示范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需求,对网站页面调整、集约化平台技术运维、智能检索等方面开展服务,协助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保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集约化平台及其上所有站点在2023年度继续保持长效、平稳、安全运行,满足2023年中、省有关政府网站与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要求。服务对象涉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集约化技术平台和其上的32个站点(包括管委会门户网站主站1个和部门网站31个)。投标人须具有政府网站集约化项目建设、运维经验,熟悉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集约化平台项目功能架构、开发环境、实施部署等情况,能够有效响应并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路政务大厦312室
方式:线上联系获取
联系电话:029-87030816 029-87030806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时
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路政务大厦312室
联系电话:029-87030816029-870308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请潜在供应商于2023年5月29日9:00时前联系我局提供响应方案。具体采购谈判时间和方式我局另行通知确定。
联系人:高瑜联系电话:029-87030816
杨凌示范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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