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万乘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事宜律师事务所聘请项目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3-08-18 03:26:30】
邀请函
成交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示
原公告地址: |
项目名称: | 万乘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事宜律师事务所聘请项目 | 项目编号: | 231BG0271508 |
标段/包名称: | 万乘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事宜律师事务所聘请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231BG0271508/01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8-18 16: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8-21 16:00 | ||
成交内容: | 甲方因与魏莹劳动争议 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形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事项及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钱丹律师担任本案中甲方的代理律师(下称“乙方律师”), 为甲方完成本案仲裁、一审(如有)、二审(如有)阶段的代理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 派相应的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甲方按如下第(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一)固定收费 因本合同所述委托代理事务,甲方分阶段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仲裁阶段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小写:¥ 9000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 2、一审阶段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小写:¥_9000),甲方于向乙方出具一审阶段授权委托书之日起五日内支付。 3、二审阶段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小写:¥_6000),甲方于向乙方出具二审阶段授权委托书之日起五日内支付。 | ||||
特殊事项说明: | 无 | 附件: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广东隆与律师事务所 | 成交价格(元): | 24000 |
其他事项: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