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中医药大学史河路学生公寓、后勤平房等建筑物拆除处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3.0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cqb-202300294
预算金额93.09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中医药大学
招标联系人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5956962711
中标公司安徽省千一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3.09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旋
公告正文
安徽中医药大学史河路学生公寓、后勤平房等建筑物拆除处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CQB-202300294
二、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史河路学生公寓、后勤平房等建筑物拆除处置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千一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翠竹路文一名门御府S1商铺三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93.09862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17时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4楼403室,联系电话:曹工1385690874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03号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551-68129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
联系人:王工、曹工、高工
电 话:15956962711、13856908747、13135521559
电子邮箱:917098302@qq.com
八、附件
见附件。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成交结果公告.zip
一、项目编号:AHCQB-202300294
二、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史河路学生公寓、后勤平房等建筑物拆除处置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千一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翠竹路文一名门御府S1商铺三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93.09862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千一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史河路学生公寓、后勤平房等建筑物拆除处置项目 施工范围:安徽中医药大学史河路学生公寓、后勤平房等建筑物拆除处置项目,主要包含1号学生宿舍)、2号学生宿舍、2号学生宿舍拼接楼、3号学生宿舍、综合楼西侧裙楼、后勤平房2、实训中心(瓦房)等建筑物拆除及处置。具体详见公开比选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旋 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 皖1342019202002857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17时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4楼403室,联系电话:曹工1385690874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03号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551-68129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
联系人:王工、曹工、高工
电 话:15956962711、13856908747、13135521559
电子邮箱:917098302@qq.com
八、附件
见附件。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成交结果公告.zi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