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房建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821.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21.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琦0578-8801633
中标公司浙江辰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821.3万元
中标联系人吕德龙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房建施工
招标单位: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5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琦 0578-8801633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以上
工期:180日历天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元)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浙江辰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213030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吕德龙
叶俊
2
松阳县四达建设有限公司
1806142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吴元玲
郑书悦
3
浙江林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17873368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潘红萍
谢建辉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2655001。
公示单位(盖章):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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