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川市忠路镇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学校食堂原辅材料(新鲜菜、加工食品、干货、调味品、水果、X类)批发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利川市忠路镇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学校食堂原辅材料(新鲜菜、加工食品、干货、调味品、水果、X类)批发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进行更正。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四条第1款食品安全:提供响应产品预包装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而承担责任的相关协议、承诺或背书等证明文件(提供其中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均可);
现变更为:食品安全:投标人应提供响应产品预包装针对本项目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而承担责任的相关承诺或背书等证明文件;加工食品及豆制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而承担责任的相关承诺或背书等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提供针对本项目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而承担责任的相关承诺或背书等证明文件(提供其中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均可)。
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