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肃省札马什克水文站水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0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13
公告正文

庆阳“城乡新居”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CXXJZB-FW-2022-006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庆阳“城乡新居”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招标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99)其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2-09-14 09: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2-09-14 17:00:00
采购单位 庆阳融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庆阳“城乡新居”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招标 CXXJZB-FW-2022-006 货物 100000.0(元)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经我公司研究决定,拟对庆阳“城乡新居”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招标事项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庆阳融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庆阳“城乡新居”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招标

    、招标范围

    负责庆阳“城乡新居”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验收工作及相应报告的编制,确保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相关工作顺利验收、交付使用。根据水保局要求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总结报告及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报告直至通过审批,对相关结论负责,取得有审批权限的水保局的备案批复,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在工程竣工结束后,进行试运行期监测。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五、报价:

    1.报价应是所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价格的体现,投标人参考保监[2005]22号文件进行自主报价。投标价格包括报告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编制费、现场勘察费、会议费、评审费、资料费、住宿交通费、税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招标控制价为100000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监测点,具体数量和内容标准依据国家监测规范标准执行。在今后的实施过程中,招标单位有权对监测的项目和数量进行必要的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中的风险。报价为总价,当实际数量与监测方案中的数量有出入时,投标人不得提出总价调整及索赔。

    4.本次报价包含本项目水土保持所有需监测及验收内容,招标单位虽未明确,投标人需根据最严格规范或标准执行,结合项目情况及招标单位要求,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5.招标文件不完善时,投标人可根据设计要求及实际情况自行补充完善相应监测点位数,在满足最严格规范或标准前提下,投标人自行核算进行报价。

    6.报价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因之后任何条件的改变而做调整。

    六、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结束完成水保监测、验收工作及相应报告的编制,并取得该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

    工程竣工结束后,进行试运行期监测。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在年中前则试运行监测期至当年年底结束;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在年中后,则试运行监测期至下一年年底结束。

    七、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水土保持监测、验收及相应报告编制等业务。

    3.投标人近三年(20198月至今)须有水土保持监测、验收工作及相应报告编制业绩以与委托方签署的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供应地点及签署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有水保监测、验收工作及相应报告编制业绩。其他人员具有省、市级水利评审会职称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显示无破产或无资不抵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截图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应包含以下实质性内容,如不响应招标公告中实质性内容之规定,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函;

    5.营业执照

    6.业绩证明材料;

    7.质量保证

    8.诚信承诺书;

    9.“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记录网站截屏

    10.财务报告;

    11.拟派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2.监测服务方案;

    13.招标文件中列示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文件不含报价信息。

    、合同签订:

    1.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3.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完成招标单位的要求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951730(疫情期间,由招标单位发布电子邮件)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2913日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地点,疫情期间邮寄,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9131200分。

    2.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32号B座4号楼3楼。

    十二、报名及竞价时间:

    2022914900202291417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袁

    联系电话:0931-2122035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省级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85)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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