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南京市市级公益创投(江宁区)采购公告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15-zjdl-c2023-0015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陈科025-5218024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牛工153808293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南京市市级公益创投(江宁区)(JSZC-320115-ZJDL-C2023-0015)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且分包1至分包7:2023年9月4日8:30-9:00;分包8至分包14:2023年9月4日12:30-13:00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ZJDL-C2023-0015
项目名称:2023年度南京市市级公益创投(江宁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项目内容:总预算为110万元,本项目共分14个分包,详见下表。
注:以上14个分包报名要求:
(1)同一法人名下的社会组织不可以报同一分包;
(2)同一社会组织可最多申报2个分包,兼投兼中;
3、采购项目预算及实施周期:
3、采购项目预算及实施周期:
采购项目预算:110万元(本项目采用等额报价,供应商报价须与各标段预算金额一致,高于或低于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请供应商予以关注。如有自筹资金的请备注说明,因没有备注自筹资金超过项目预算而造成无效响应处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实施周期:5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申报要求:
1. 南京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2. 注册时间在2023年5月1日之前;
3.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4. 近两年年度检查合格,或2021年以后成立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5.有1名固定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的,所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1. 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
2. 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内;
3. 项目主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江宁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第七章第四十、四十一条,在上年度公益创投活动中项目终止实施,或结项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5)项目已获得其他政府资金支持。
5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现场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5-52180245;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牛工,联系电话:15380829334。
请各位供应商务必对磋商文件以及所报项目进行仔细的了解。
8、本项目免交保证金。
9、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胶装成册,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在递交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文件获取:本项目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免费获取,报名审核时间自2023年8月23日9:30起至2023年 8月31日17: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过时不候。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1)-(6)的材料,以word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130587597@qq.com),并注明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单位注册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一个邮箱只能以一个社会组织名义提交报名材料,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报名审核,通过审核后的供应商方可参与后续磋商环节,请各潜在供应商予以关注。
(1)项目报名表(在公告下方自行下载);
(2)注:项目报名表中所填内容均须确保准确无误;报名前,供应商请自查资格条件,符合资格条件的才可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均须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报名成功后不予撤回,请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于规定时间内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2)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7)有至少1名固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订劳动合同证明(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注:若一家组织申报两个项目,专职工作人员不可复用;如委托第三方缴纳社保的社会组织,需提供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如有退休人员返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身份证。
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等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分包1至分包7:2023年9月4日8:30-9:00;
分包8至分包14:2023年9月4日12:30-13:00。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分包1至分包7:2023年9月4日9:00;
分包8至分包14:2023年9月4日13:00。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78-2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科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78-1号
联系方式:025-52180245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牛工
联系电话:15380829334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南京市市级公益创投(江宁区)(JSZC-320115-ZJDL-C2023-0015)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且分包1至分包7:2023年9月4日8:30-9:00;分包8至分包14:2023年9月4日12:30-13:00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ZJDL-C2023-0015
项目名称:2023年度南京市市级公益创投(江宁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项目内容:总预算为110万元,本项目共分14个分包,详见下表。
序号 | 实施街道 | 实施区域 | 需求类别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全区 | 全区 | 其他-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服务项目 | 6 |
2 | 全区 | 全区 | 其他-综合性、开放性、专业性社会组织支持枢纽平台建设 | 15 |
3 | 全区 | 全区 | 其他-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服务项目 | 10 |
4 | 全区 | 全区 | 其他-综合性、开放性、专业性社会组织支持枢纽平台建设 | 10 |
5 | 全区 | 全区 | 社区协商-社区志愿服务转介或创新 | 6 |
6 | 全区 | 全区 | 其他-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服务项目 | 10 |
7 | 全区 | 全区 | 其他-社工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培育 | 8 |
8 | 全区 | 全区 | 其他-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服务项目 | 10 |
9 | 全区 | 全区 | 其他-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服务项目 | 10 |
10 | 全区 | 全区 | 其他-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服务项目 | 5 |
11 | 全区 | 全区 | 其他-综合性、开放性、专业性社会组织支持枢纽平台建设 | 5 |
12 | 汤山街道 | 阜庄社区 | 社区志愿服务-青少年服务-其他社区青少年公益性、创新性的专业社会服务 | 5 |
13 | 湖熟街道 | 金桥社区 | 社区志愿服务-青少年服务-其他社区青少年公益性、创新性的专业社会服务 | 5 |
14 | 秣陵街道 | 殷巷社区 | 社区治理-其他具有创新性的社区治理服务 | 5 |
合计 | 110 |
注:以上14个分包报名要求:
(1)同一法人名下的社会组织不可以报同一分包;
(2)同一社会组织可最多申报2个分包,兼投兼中;
3、采购项目预算及实施周期:
3、采购项目预算及实施周期:
采购项目预算:110万元(本项目采用等额报价,供应商报价须与各标段预算金额一致,高于或低于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请供应商予以关注。如有自筹资金的请备注说明,因没有备注自筹资金超过项目预算而造成无效响应处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实施周期:5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申报要求:
1. 南京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2. 注册时间在2023年5月1日之前;
3.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4. 近两年年度检查合格,或2021年以后成立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5.有1名固定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的,所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1. 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
2. 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内;
3. 项目主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江宁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第七章第四十、四十一条,在上年度公益创投活动中项目终止实施,或结项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5)项目已获得其他政府资金支持。
5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现场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5-52180245;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牛工,联系电话:15380829334。
请各位供应商务必对磋商文件以及所报项目进行仔细的了解。
8、本项目免交保证金。
9、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胶装成册,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在递交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文件获取:本项目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免费获取,报名审核时间自2023年8月23日9:30起至2023年 8月31日17: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过时不候。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1)-(6)的材料,以word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130587597@qq.com),并注明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单位注册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一个邮箱只能以一个社会组织名义提交报名材料,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报名审核,通过审核后的供应商方可参与后续磋商环节,请各潜在供应商予以关注。
(1)项目报名表(在公告下方自行下载);
(2)注:项目报名表中所填内容均须确保准确无误;报名前,供应商请自查资格条件,符合资格条件的才可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均须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报名成功后不予撤回,请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于规定时间内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2)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7)有至少1名固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订劳动合同证明(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注:若一家组织申报两个项目,专职工作人员不可复用;如委托第三方缴纳社保的社会组织,需提供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如有退休人员返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身份证。
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等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分包1至分包7:2023年9月4日8:30-9:00;
分包8至分包14:2023年9月4日12:30-13:00。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分包1至分包7:2023年9月4日9:00;
分包8至分包14:2023年9月4日13:00。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78-2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科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78-1号
联系方式:025-52180245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牛工
联系电话:15380829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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