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数据中心设施改造项目电讯信息用房施工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2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3210200010956-XM001
项目名称:数据中心设施改造项目电讯信息用房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51685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1.1459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数据中心设施改造项目电讯信息用房施工采购项目 | 251.145969 | 1 | 将原有的30平米机房扩充至60平米,来保证我院的业务系统的正常工作以及信息系统更高效的管理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2-08至2023-12-14,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12-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康路 32 号(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5)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财库【2016】125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 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等同于小微企业。
6.本项目招标编号:AI230401000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环路1号
联系方式:杨燕华,69742706-8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宝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16号楼6层
联系方式:赵子超,13241034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子超
电 话: 13241034956
数据中心设施改造项目采购需求.pdf
数据中心设施改造项目电讯信息用房施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