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乐清市虹桥镇第九小学建强校区校舍租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金额
111.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dl20241209
预算金额111.6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老师15958776857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5868575066
中标公司浙江新星光电有限公司111.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SDL20241209

二、项目名称:乐清市虹桥镇第九小学建强校区校舍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1116000(元)浙江新星光电有限公司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B-1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乐清市虹桥镇第九小学建强校区校舍租赁乐清市虹桥镇第九小学建强校区校舍租赁按文件要求按文件要求按文件要求按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恩清,陈碎微,林岩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文件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虹桥镇第九小学

地    址:乐清市虹桥镇黎明东路1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8776857

质疑联系人:林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5958776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双雁路508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575066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6832091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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