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河南中烟国产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2023年河南中烟国产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本项目。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23年河南中烟国产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CGXZX20230012000001-031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 采购范围、数量: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两项,一是国产化硬件设备的采购:购置国产化云平台配套的基础硬件设施,主要包含60台国产化服务器、29台网络设备,以及相应的部署实施及运维服务;二是配套搭配国产化云平台软件及服务:结合硬件设备情况,配套国产化云平台软件,提供国产化云的基础设施服务、平台能力服务、数据服务以及安全服务,以及相应的部署实施及质保服务。
2.5 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6 项目工期:合同生效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个月。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8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9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财务要求:
3.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2.3 响应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信誉要求:
3.3.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被列入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成交后不发生转包、分包行为(提供承诺书,见附件);
3.3.2 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 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注: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时会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响应人查询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即可。
(2)以上要求的各项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精确到分钟),截图打印后加盖公司公章。
3.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 响应人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响应人最终资格是否符合要求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请供应商于2023年 8 月 16 日至2023年 8 月 18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持第3条,“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各项资料、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承诺书进行报名。
4.2 报名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榆林南路16号)。
5.磋商文件领取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5.3 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榆林南路16号;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磋商时间及地点
7.1 磋商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7.2 磋商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榆林南路16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榆林南路16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0371-69192210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1-69192959
 
附件:承诺书
                                                                  
  2023  年 8 月 16 日
附件:
承诺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在此承诺:
一、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二、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列入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不存在被列入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并以其他企业名义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情况;
五、依法依规提出异议和投诉,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六、成交后不发生转包、分包行为;
七、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烟草行业相关规定禁止或限制的其他行为;
八、我单位保证获得的本项目的磋商文件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途径泄露给他人,否则承担保密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无条件配合提供证据、作证。
若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或成交后发现我单位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自愿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退还磋商保证金、接受采购人警示约谈、降低考核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三年内不参与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和子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
特此声明。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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