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朝阳钢铁加工储运中心翻车机超低排放工程干雾抑尘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gcygtggzhg240130105444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韬67367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4
公告正文

朝阳钢铁加工储运中心翻车机超低排放工程干雾抑尘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朝阳钢铁加工储运中心翻车机超低排放工程干雾抑尘EPC总承包项目AGCYGTGGZHG240130105444招标人为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机关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朝阳钢铁加工储运中心翻车机超低排放工程干雾抑尘EPC总承包项目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缺陷量及其他文件见公开附件信息。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

(3)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4)营业执照

(5)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5年环保类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附合同及对应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修理修缮合同无效,单独施工或设计合同无效)业绩必须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能力要求:(1)设计资质:投标方需具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其他要求:施工单位应按“一件一案”及相关方管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期间全程配备5G布控球。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5日16时15分2024年02月22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4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机关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王志宏

联系人:

刘韬

电话:

15042106170

电话:

6736776

 

20240205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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