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零星及应急工程天助畅运华东生产运营基地、近江集团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地块平整工程
金额
46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琳芳150617786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2023年零星及应急工程天助畅运华东生产运营基地、近江集团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地块平整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零星及应急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3年零星及应急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天助畅运华东生产运营基地、近江集团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地块平整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
2.1.2 建设规模:天助畅运华东生产运营基地位于新鸿路东侧、锡协路南侧面积为:23555.6M2;近江集团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位于梅育路北侧、新荣路西侧面积为:20232.6M2,现需对该地块红线范围内土地平整,其中近江集团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还需对地块内停车场、道路、绿化及地上地下构筑物拆除。
2.1.3 合同估算价:46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5月01日,竣工日期:2023年05月30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的土石方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若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中为综合类项目(即除了大型土石方工程还含有其他专业),则须提供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合同金额组成明细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中,证明该业绩中包含工程造价≥350万元的土石方工程。
自2021/04/1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04/1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01/1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12日 16:00 时至2023年04月17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3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综合服务中心10楼?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栋910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周工? 
联系人:
潘琳芳? 
电话:
 
电话:
15061778697 
传真:
 
传真:
0510-8521775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924223111@qq.com 

202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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