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涪陵新能源汽车产业园A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6寸IGBT晶圆生产线标准化厂房改扩建)专变工程(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14.54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0010220241010001020101
预算金额742.4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023-7218026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3-67960950
中标公司盛隆电气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614.5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涪陵新能源汽车产业园A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6寸IGBT晶圆生产线标准化厂房
改扩建)专变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7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改扩建)专变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7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涪陵新能源汽车产业园A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6寸IGBT晶圆生产线标准化厂房改扩建)专变工程(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7424087.76 | ||||||
项目编码 | 50010220241010001020101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72180269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67960950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标准 | 拟任项目经理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盛隆电气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6145421.58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李远 | 一级建造师 | 鄂1422017201904884 | ||
第二名 | 重庆迈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6310475.13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刘力梨 | 二级建造师 | 渝 2502021202200890 | ||
第三名 | 重庆锦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6649432.85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蒙争技 | 二级建造师 | 渝2502019201901510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盛隆电气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承装(修、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企业业绩:天堡寨安置房C、D 组团配电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国电长源电力长源一发6kV-11段配电室迁改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迈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承装(修、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企业业绩:电机轴两个机加车间低压供配电设施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电机轴两个机加车间低压供配电设施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锦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承装(修、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企业业绩:林海俊景(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项目供电工程专业承包; 项目经理业绩:渝兴35号地块项目一期正式用电配电工程。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无。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无。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异议受理单位: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3-72180269 在线异议: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qggzy.com/CQTPBidder) 2.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72203686 传真:023-72224119 电子邮箱:gcztb@fLiyzx.cn 地址:涪陵区鹤凤大道38号新区大厦5楼 在线投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qggzy.com/CQTPBidder) | ||||||||
招标人(盖章): 2024年11月4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11月4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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