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丰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项目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9/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qs1901hg08103q
预算金额57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先生17665199448
公告正文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新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丰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丰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项目

项目编号:GZQS1901HG08103Q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76651994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新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新丰县丰城大道西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0751-22653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韩先生/1766519944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3、具备本项目的专业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4)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二、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财政部、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统一部署“2019年底以前要启动实施”,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要求,结合该项目“技术复杂、实施难度大”特点,为确保项目实施顺利推进,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招标方式确定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服务商,主要理由:

一是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财政部“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项目(电子凭证)”中标开发商;

二是已实施电子化管理省份(财政、人行、代理银行)的电子凭证库及电子印章实施全部是采用单一来源招标或直接签署合同的方式并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广东省内已实施的省财政厅、地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也均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中科江南招标。

三是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功实施30多个省级及100多个市级(财政、人行及各代理银行)支付电子化建设工作,并均已上线并稳定运行,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团队积累了丰富的支付电子化项目建设经验。

四是电子凭证库采用市集中的部署模式,区级财政使用市财政局电子凭证库系统,为保证系统完整性和统一性,区级供应商应与市局一致。

三、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7日 15: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一、提交招标首次报价文件时间:2019年8月27日14时30分00秒至15时00分00秒

二、提交招标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新丰县丰城大道西128号综合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7.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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