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英雄之城大美武汉”--2022相约春天赏樱花全媒体大直播活动组织实施及央媒宣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3/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英雄之城大美武汉”--2022相约春天赏樱花全媒体大直播活动组织实施及央媒宣传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一、项目名称
“英雄之城大美武汉”--2022相约春天赏樱花全媒体大直播活动组织实施及央媒宣传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直播时间
3月20日20:00-21:00(具体按合同规定时间执行)
(二)直播平台
学习强国、央视新闻、人民日报、央视频、中国日报、中国文化报、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日报、湖北发布、长江日报、武汉广播电视台、楚天都市报、新浪、百度、腾讯、今日头条(抖音)、二更等。
(三)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8讯道以上高清卫星转播车1台,直播工具车1台。
2、供应商需提供直播团队(不少于20人),包括导演、导播、摄像、技术人员、后期制作等。
3、供应商需提供“英雄之城大美武汉”--2022相约春天赏樱花全媒体大直播活动的直播脚本,制作直播片花,与各直播平台完成对接、测试,提供稳定的公共直播信号,确保内容、技术方案符合要求。
4、供应商需结合直播内容,制作不少于3条推送央媒的专题宣传素材。
三、项目预算
25万元以内
四、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五、参与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区注册,具有直播及新闻采编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或机构。
六、参与时间、要求及办法
供应商自即日起可参与报名,报名时按相关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播脚本及报价清单等材料一式两份,所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密封。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09:00。
七、供应商确定办法
本次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供应商,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按增值服务金额数量、供应商服务能力及以往服务经验择优确定。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超宇
联系方式:027-82867277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29号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0日
一、项目名称
“英雄之城大美武汉”--2022相约春天赏樱花全媒体大直播活动组织实施及央媒宣传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直播时间
3月20日20:00-21:00(具体按合同规定时间执行)
(二)直播平台
学习强国、央视新闻、人民日报、央视频、中国日报、中国文化报、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日报、湖北发布、长江日报、武汉广播电视台、楚天都市报、新浪、百度、腾讯、今日头条(抖音)、二更等。
(三)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8讯道以上高清卫星转播车1台,直播工具车1台。
2、供应商需提供直播团队(不少于20人),包括导演、导播、摄像、技术人员、后期制作等。
3、供应商需提供“英雄之城大美武汉”--2022相约春天赏樱花全媒体大直播活动的直播脚本,制作直播片花,与各直播平台完成对接、测试,提供稳定的公共直播信号,确保内容、技术方案符合要求。
4、供应商需结合直播内容,制作不少于3条推送央媒的专题宣传素材。
三、项目预算
25万元以内
四、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五、参与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区注册,具有直播及新闻采编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或机构。
六、参与时间、要求及办法
供应商自即日起可参与报名,报名时按相关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播脚本及报价清单等材料一式两份,所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密封。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09:00。
七、供应商确定办法
本次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供应商,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按增值服务金额数量、供应商服务能力及以往服务经验择优确定。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超宇
联系方式:027-82867277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29号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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