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ZH2023-ZB009-4]都昌县14个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第4包合同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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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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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都昌县 14 个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第 4 包
项目编号: 都购 2023B000958528
委托人(甲方):都昌县自然资源局
受托人(乙方一):南京博源空间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二):江西师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
签订日期:2023 年 11 月 7 日
委托人(甲 方): 都昌县自然资源局
受托人(乙方一): 南京博源空间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二): 江西师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及《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 内容,合同双方就 都昌县 14 个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第 4 包 的技 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和要求
1.项目名称与范围
项目名称:都昌县 14 个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第 4 包 项目范围:
序号 | 分包情况 | 乡镇 | 村庄名称 | 备注 |
1 | 第 4 包 | 土塘镇 | 潘垅 | 市“十四五”重点帮扶村 |
2 | 芗溪乡 | 芗溪村 | 市“十四五”重点帮扶村 | |
3 | 南峰镇 | 乌沙 | 市级 村振兴示范 | |
合计 | 3 |
备注: 需对每个行政村范围内进行地形测绘,比例 1:1000;坐标系统: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2.服务内容和要求
2.1 工作内容
按照《江西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的 编制要求,形成完整的规划成果,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总体布局、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村庄安全与防灾减灾、历史文 化和特色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空间引导、风貌 指引、人居环境整治、自然村(组)规划布局、重点地块图则管控、村庄 设计、近期行动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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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说明、数据库、附件,成果涉及的文、图、表、数应街接一致。
成果提交形式:正式成果纸质版文件 8 份,数据库电子文件、成果电 子光盘 2 套。
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 年底前,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2024 年 底前基本完成规划报批,合同期内如国家、省、市、县有新的标准、规划、政策要求的,乙方应按新的标准、规划等要求完成编制,需要调整完成时 间的,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项目验收
乙方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经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并获得批复。
二、合同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一)合同金额:¥523500 元(大写:伍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费 用包括差旅费、专家评审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甲方将设计费支付给联 合体牵头单位南京博源空间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一和乙方二自行 协商分配问题。
(二)支付方式:按项目进度付费。
1、乙方提交村庄规划编制初步方案后 30 天内,甲方向乙方一南京博 源空间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的 20%,即¥ 104700 元(大 写:人民币壹拾万肆仟柒佰元整)。
2、乙方提交的村庄规划编制方案经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后 30 天内,甲 方向乙方一南京博源空间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的 30%,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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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705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柒仟零伍拾元整)。
3、乙方提交村庄规划编制成果,通过验收合格并获得批复后,甲方 向乙方一南京博源空间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的 50%,即¥ 26175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壹仟柒佰伍拾元整)。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组织召开项目汇报会、方案评审会等;
(2)协助乙方收集本合同项目规划设计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 (3)需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按合同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规划编制任务。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提供规划 编制成果,超过约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甲方视情况有权扣除 1%以上 5%以 下的规划编制费用。
(2)乙方按国家法律、规章、技术规范、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规定 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的约定进行规划编制,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 份数向甲方交付规划编制成果,并对本项目的规划编制成果负责,实行终 身责任制。
(3)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有关项目的汇报、咨询和评审会议,并根据相关意见,在符合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对规划设计 文件做出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4)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实行技术跟踪服务,及时处理规划实 施过程中出现的与所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相关的技术问题,如因乙方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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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出现的设计成果遗漏或错误,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 相关基础资料,并按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 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索赔和追究。
四、知识产权
1、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 该成果的署名权,并有权为进行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研讨、自身宣传、行 业评奖评优等原因自行使用技术成果。
2、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的规划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 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的此项规划设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由乙方承担 赔偿责任。
五、保密
1、甲、乙双方按规定要求做好保密工作,乙方人员必须对甲方提供的 有效资料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复印、复制、传阅、摘 抄有关保密资料。
2、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明确要求保密的其他事项。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单方面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若乙方已开始 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量按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用。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应将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全数退回,并按合同总额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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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 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 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后 1 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 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 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甲方变更项目内容、规模及其他设计条件等,双方应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合同或协议。
3、如因甲方提交资料、汇报(审查)、评审、付款等原因致使相应阶 段工期推迟,乙方提交相应阶段成果时间顺延。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贰份,乙方一执贰份,乙方二执贰份,采 购代理机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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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签章页,无正文)
甲 方 | 单位名称 | 都昌县自然资源局 | 合同专用章 或单位公章 年月 日 | ||
合同代表人 | |||||
联系(经办)人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话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
乙 方 | 乙方一: 单位名称 合同代表人 | 南京博源空间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专用章 或单位公章 年月 日 | ||
乙方二: 单位名称 合同代表人 | 江西师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
联系(经办)人 | |||||
联系地址 | 南京市高淳经济开 发区松园南路 15 号 | 邮政编码 | 211300 | ||
电话 | 025-58505278 | 传真 | 025-58505355 | ||
开户银行和账号 | 南京博源空间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来凤街支行 10120101040004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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