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不含南三环站、泰山路站)绿化恢复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不含南三环站、泰山路站)绿化恢复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2021〕9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不含南三环站、泰山路站)绿化恢复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1.2工程规模: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线路全长约26.2km,设站19座,含换乘站8座,新建徐海路车辆段一处,不新建主变电所及控制中心,因地铁施工临时占用部分道路分车带、绿化带,并对行道树进行了移植。本项工程主要是对范围内的地铁站区、道路分车带以及行道树进行绿化恢复。
2.1.3合同估算价: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绿化恢复工程费暂估额为6200万元,设计费估算价约 110万元。
2.1.4 设计服务期:暂定22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项目执行过程中具体某项服务开始及完成时间节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中标人应毫无例外地遵守。
2.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江苏省及徐州市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满足项目需要。
2.2 招标范围
包括并不限于(1)绿化恢复设计: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不含南三环站、泰山路站)范围(车站、地面四小件整合商业、区间竖井及出入线、电缆通道等)的绿化恢复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地面构筑物恢复﹞、预算编制及绿化设计指南编制及修编,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应工作范围的报建报审工作,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设计配合等工作;(2)完成站址区域标高、绿化、整体布置“一张总图”设计工作,负责与各产权单位沟通协调及方案汇报等工作,完成发包人交待的其他设计任务等;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标段划分
本工程按 壹 个标段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含)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自 2019年8月 1 日(含)(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大于或等于88万元的景观绿化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准),必须同时具备;类似设计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3.5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 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 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 (“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10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
3.1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口信用承诺、口保险保单、口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 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065608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8 月 23 日至 2024年 9 月 19日 9 时 3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获取;
5.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9 月 19日 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a.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d.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dtjt.com)。
10.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和平大道126-9号 |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宝龙广场D座401室 |
邮 编:221000 | 邮 编:221000 |
联 系 人:郭工 | 联 系 人:吕工 |
电 话:0516-80818066 | 电 话:13705161533 |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