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PV67给水隔离阀(FWIV)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享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10-633156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旬
第一章招标公告
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PV67给水隔离阀(FWIV)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
目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
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I、2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南侧海岸边,
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45"~120°33'22",北纬40°20'5"~40°21'32".
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西距绥中县城约18km、
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均为直线距离).
2.2设备名称:PV67给水隔离阀(FWIV)
设备数量:4台
阀门口径:
DN500
磅级: CL900
质保等级:QA2级
安全等级:核2级
交货时间:1#机组第一批交货时间2025-10-30,2#机组第一批交货时间
2026-08-30。
交货地点: DDP现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槛锋篷溷家有
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A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和采购能疠并
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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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投标人需提供核2级闸阀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及其附表(许
可活动范围表),且许可范围覆盖本批招标设备。
3.3.2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
现的情形。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e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7时至2023年7月3日17时(北
京时间),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愿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通过中核
集团电子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4.4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
“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
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
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
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
采用邮寄方式,也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啷鼋投标双选时须向快递
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怄式。
5.2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宅\嚣
招标主管:李享 联系电话:010-63315689、1300|64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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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8臼9时00分。
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5.4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
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5其他事项说明:(|)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
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
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5.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5.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5.7.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
的。
6.发布公告的媒体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
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招标主管:李享
,
联系电话:010-63315689、15101541062
电子邮件:lixiang@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糌条件及评标办法的
异议) 李3 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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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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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独家负责PV67
给水隔离阀(FWIV)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
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
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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