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101030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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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武侯区仁居府46亩住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招标文件P43页“2.1.4(1)投标报价初步评审 (三)当招标文件中确定招标人有专业工程单独发包,要求投标人提供协调服务或(和)招标人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工程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保管等相关服务时,投标人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的;或当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投标人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的;” 请问本工程是否需要填报总承包服务费,填报在何处?
回复: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取、填报。
提问2:PDF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名称:武侯区仁居府46亩住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地下建筑安装工程【公区精装修工程】单价部分-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清单项均无工程量、综合单价,请问是否遗漏?
回复:此部分清单为宏业计价软件模板,相关清单费用已包含在建筑装饰工程措施项目清单中。
提问3:PDF工程量清单中,武侯区仁居府46亩住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地上建筑安装工程【公区精装修工程】单价部分-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清单项均无工程量、综合单价,请问是否遗漏?
回复:此部分清单为宏业计价软件模板,相关清单费用已包含在建筑装饰工程措施项目清单中。
提问4:PDF工程量清单中,此表“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清单(单价部分)”是否不用任何调整,直接按招标人给定报表格式及内容填报?
回复:不需提交价格清单,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投标函》。
提问5:PDF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清单(总价部分)”此表报价是否直接调整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单价及合价列即可,其中定额人工费不用调整? 回复:不需提交价格清单,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投标函》。
提问6:本工程投标报价,是否仅需按投标人报价下浮调整“工程总承包项目汇总表”,“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费用汇总表”,“工程总承包项目其他费用汇总表”,“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清单(总价部分)”这四个表格即可?
回复:不需提交价格清单,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投标函》。
提问7:请问招标文件P23页“10.1招标控制价 总价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 10894140.28 元”是否为含税金额?
回复:为含税金额。
提问8:PDF工程量清单“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清单 (总价部分)”中,地下建筑安装工程(住宅部分)数量*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不等于合价金额,请问此处合价金额是否需要修改?若需要调整,请招标人重新提供控制价。
回复:以合价金额为准,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单价=(合价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地下建筑安装工程(住宅部分)数量,不需提交价格清单,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投标函》。
提问9:招标文件P260页“2.2.1 提供施工场地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电讯线路等包括但不限于接入总点位(总表)、使用和维护及拆除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 此约定不合理,现场“三通一平”应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但施工现场内承包人使用和维护及拆除等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建议修改。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执行,涉及相关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提问10:招标文件P261页“2.2.1 提供施工场地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任何违约责任。”约定不合理。 建议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执行,涉及相关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提问11:招标文件P262页“(5)临时停电:承包人应综合考虑施工中临时停电问题,若遇临时停电,承包人必须及时提供备用电源,不得因停电而延误工期,承包人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上述条款约定不合理,承包人应只承担由自身原因引起的停水停电费用。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执行,涉及相关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提问12:招标文件P282页“1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5.1.1 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约定不合理,为实现发承包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建议按照通用条款“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及“15.1.3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执行,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建议修改。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执行。
提问13:工程量清单(PDF版)四、报价表填报要求“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表仅填写总价(不需对各分部分项清单逐一报价),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控制价总额,也不得以本项费用包含在其他报价中等原因低于成本报价。”与招标文件2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招标控制价“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仅需填报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等)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并结合合同约定确定价格。”工程量清单(PDF版)中要求只填写总价,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又要求填报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请招标人明确,只填写总价还是既填写总价又要填写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
回复:(1)不需提交价格清单,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投标函》;
(2)工程建设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和暂估费用等)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具体下浮率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条款 第14.1条 合同价格的修正原则执行。
提问14:本次报价是否只需要在“表-02工程总承包项目汇总表”中填报工程费用总价(包括总价部分和单价部分的总价)、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用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暂列金按给定金额填报,其他投标报价表中的数据按“工程量清单(PDF版)”中对应表格中的数据填报即可?还是除单价部分的分部分项清单不需逐一报价外,总价部分的投标报价表格仍需逐一报价?
回复:不需提交价格清单,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投标函》。
提问1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八、投标报价中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提交价格清单。”请问工程量清单(PDF版)中的“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表”是否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中的“表-02工程总承包项目汇总表”?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不需提交价格清单,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投标函》。
提问16:《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中的表格包括“封-3、扉-3、表-01、02、03、04、05、06、07、08、09、10、11、招标文件提供的表-12或13。”其中表-07、08、12、13等表无相关数据,是否提供空表即可或者是不提供?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不需提交价格清单,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投标函》。
提问17:请问PDF招标清单编制说明“十一、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控制价”中单价部分工程费用的暂估费用和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是否为含税金额?
回复:为含税金额。
提问1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计划总工期946日历天,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包含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946日历天,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3年5月30日。计划施工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基础工程施工(±0.000):2023年11月1日前完成; 开盘楼栋预售节点(主体七层):2023年12月18日前完成; 结构封顶(最慢楼栋):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外立面亮相(最慢楼栋):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 五方验收: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 总平景观工程:2025年7月1日前完成; 竣工备案:2025年9月1日前完成 请问计划工期以什么为准?施工节点是否按照以上节点工期要求进行。
回复:施工节点按合同协议书约定执行。
提问19:能否提供地勘报告?
回复:按初设相关文件综合考虑。
提问20:能否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接驳位置?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按原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执行。
提问21: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的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请问分公司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请按原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提问2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以及“(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面都要求附人员相关证件,为避免资料重复,影响标书观感质量,请问能否仅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面附人员相关证件即可?
回复:请按原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成都市武侯区仁居府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武侯区仁居府46亩住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清单》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清单(单价部分) - 地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清单项“砂卵石回收利用”(项目编码010103002005)作废。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条款 第4.5.2条 分包的确定 第(2)条:“(2)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进行分包招标(或比选)等方式,确定专业分包人。”
调整为:“(2)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应由承包人依法进行分包招标(或比选)等方式,确定专业分包人。”
3、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3.1.6条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至少具有1个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年限、规模、发包方式等均不限)”。
调整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或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
4、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3.1.8条 (1)设计资质单位: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0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调整为:(1)设计资质单位: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0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2.2.4(4)条

2.2.2(4)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设计企业类似业绩(3分)
2020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的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业绩以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的为准。

调整为:

2.2.2(4)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设计企业类似业绩(3分)
2020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业绩以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的为准。

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2.2.4(4)条

2.2.2(4)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设计-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4分)
2020年01月01日以来每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或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得4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调整为:
2.2.2(4)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设计-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4分)
2020年01月01日以来每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或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得4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05月30日10时30分。
8、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以上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成都市武侯区仁居府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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