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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公开征集永德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第一批)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5/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公开征集永德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第一批)的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委员会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3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53号)文件规定,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从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0年6月18日公开征集永德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第一批入围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超市适用范围
(一)永德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
永德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是依托“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简称“政采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建立的集县级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为一体的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超市是“政采云”电子卖场中的一种采购模式。永德县采购单位可以通过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对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商品目录以内、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低于20万元(不含20万元)、全年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的货物,实施网上超市采购。网上超市实行直接订购,由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需求择优选定供应商及商品,通过网上超市系统发起订购,供应商在约定时间内确认订单并供货。网上超市商品价格为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通过协商议价方式降低采购成本。
(二)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商品目录
第一类:3C数码(仅限于: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磁盘阵列、网络存储设备、液晶显示器、基础软件、通用应用软件、信息安全软件、数字照相机、LED 显示屏、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第二类:办公设备/耗材(仅限于: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触控一体机、速印机、碎纸机、传真通信设备、复印纸)
第三类:车辆(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
第四类:五金/工具(不间断电源(UPS))
第五类:家用电器(空调机:指除中央空调(包括冷水机组、溴化钾吸收式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等)、多联式空调(指由一台或多台室外机与多台室内机组成的空调机组)以外的空调)
第六类:家居建材(仅限于:床类、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屏风类、厨卫用具)
注:以上第一类至第六类内容对应《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二、网上超市供应商及商品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供应商为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通过在政采云平台自主注册相关信息,承诺遵守《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入围协议书》(参见附件1)、本公告要求和“政采云”平台交易规则及管理规范,并按时向“采购中心”提交纸质承诺文件。经“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即入围临沧市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
三、承诺入围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次征集的各项规定。
(二)除普通供应商以外,供应商也可以是拥有独立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的供应商(电商)。电商应当具有ICP《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能与“政采云”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免费开放接口)。电商应当在承诺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必须是通过“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的“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在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必须向“采购中心”提交纸质《承诺文件》,就网上超市入围事项作出书面承诺。
(四)具有较强的本地供货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本次入围包含云南全省范围,凡入围云南省内“政采云”电子卖场的(网上超市)的供应商,也可成为本县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的供应商。
(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机构完备,承诺商品质保期内5*12小时现场服务工作制,7*24小时电话支持,2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入围。
(七)参与第四类车辆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拟供品牌车辆的经销或代理权。
(八)供应商所报的产品必须按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超出经营范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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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超市服务要求
(一)入围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应采用按次方式结算(经双方协商也可采用按月结算方式),同时须提供(1)正式的项目填写全面、清楚的发票,(2)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
(二)入围供应商接受采购单位以银行转账、支票、公务卡结算等方式付款,并接受货到付款。采购资金涉及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财政国库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三)入围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物流服务和售后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及时响应、及时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保修、退换货)。
(四)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所出售的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可以退货,15日内可以换货。
(五)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所出售的商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并按规定张贴标签或标识。
(六)入围供应商应提供所出售商品的技术文件并随货发运,例如:商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质保证书等。
(七)当出现商品或售后服务投诉纠纷时,入围供应商须在服务承诺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商品厂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入围供应商须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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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注册及承诺入围
(一)注册入库
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提交“采购中心”审核后,方可成为“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注:此次永德县供应商征集工作仅针对工商营业执照上盖章单位为永德县工商局或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上盖章单位为永德县工商局或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供应商入驻区划选择到:区划-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库与商品管理操作指南》(参见附件2)。
(二)书面承诺
供应商成为“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中心”提交纸质《承诺文件》,就网上超市入围事项作出书面承诺。《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参见附件3)。
(三)商品承诺
1.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同期在不少于1个面向社会大众消费的电子商务平台上有销售的主流商品。
2.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提供的商品须满足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合法销售、原厂原装、全新正品,符合国家三包政策;属于强制采购范围内的商品,必须是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商品,鼓励提供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商品。
3.入围供应商不得向采购单位提供“豪华”、“奢侈”、“市场认可度低”等不适合采购单位使用的商品。
4.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同期面向其他消费群体、在市场公开销售、有销售记录,不得提供“特供”、“专供”等商品。
(四)价格承诺
1.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提供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供应商须承诺网上超市商品最低优惠率,各类商品最低优惠率必须统一,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该优惠率将作为硬性限制商品上架指标,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上架具体商品时,商品的优惠率必须大于或等于此优惠率。
2.优惠率=(天猫、京东、苏宁、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价格)/ 天猫、京东、苏宁、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100%。
3.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提供的商品价格应包括:商品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以及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
(五)递交承诺文件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供应商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者,请自行下载附件编制承诺文件。
供应商应于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0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将承诺文件(《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参见附件3)密封送交到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永德县永顺路9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的作无效承诺文件处理。
提醒事项:本次征集活动参与单位可能较多,为避免拥堵,接收文件时间设置较长,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开高峰时段(如第一日及最后一日)。
六、入围方式和协议签订
(一)入围采用专家审核通过及公示制,并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承诺入围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有效承诺供应商,经专家审核通过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即可入围。
(二)入围供应商应当按照入围承诺及本公告要求,与“采购中心”签订《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入围协议书》。除入围供应商因违规、违约被取消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等情形外,入围协议书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七、政采调整
(一)如因政策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调整,导致商品、交易项目、入围供应商资格发生变化甚至取消的,从其规定,入围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二)若网上超市管理有新的规定意见或操作规程出台时,依照执行,入围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八、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采购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商品进行价格抽查、市场调查等,并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商品价格比对系统、主流电商平台(天猫、京东、苏宁)及价格指数等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节及程度,作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全网下架,直至取消其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并在后续网上超市供应商招标或公开征集活动中予以限制。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上报财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1.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人发起的网上超市采购订单或合同的;
2.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被查实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市场平均价是指主流电商能买到的同品牌、型号、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则由“采购中心”通过主流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价格进行测算调整之后,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对主流电商平台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采购中心”市场调查按价格孰低原则确定市场平均价;
3.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故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的;
4.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采购人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60%的;
5.入围期间被红色预警或被橙色预警3次或黄色预警5次,且1个月内未及时解决的;
6.提供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在网上超市中夸大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8.向运维单位、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与其他供应商、运维单位、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10.其他违反征集公告或入围协议约定事项或供应商承诺事项的;
11.利用网上超市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
12.无正当理由未在入围协议签订后60日内,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统对接的;
13.拒不执行财政部门或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14.各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九、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1楼(永德县永顺路9号)
联系人:姚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883—5221849
(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永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电话:0883-5211881。
(三)“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政采云有限公司涉及政采云平台系统操作和技术类问题,请通过以下服务渠道向“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获取帮助:
1.在线咨询(智能采宝)
(1)PC端:http://m.tb.cn/x.X2oEy
(2)手机端: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政采云平台”,点击“关于我们-智能客服”
2.帮助中心(常见问题):https://help.zcy.gov.cn/
3.自助留言(问题反馈):https://customer.zcy.gov.cn/feedback
4.客服热线:400 881 7190
5.临沧市政采云供应商钉钉群,群号 : 23376386。意向参与入围的供应商请自行下载应用程序:钉钉(提供PC版,Web版和手机版),搜索群号申请加入群,请在申请通过时备注公司全称+实名。
十、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事项的解释权均属于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十一、附件
附件1:《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入围协议书》(第一批)
附件2:《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库与商品管理操作指南》
附件3:《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附件4:《入围流程及常见问题》
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5月28日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委员会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3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53号)文件规定,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从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0年6月18日公开征集永德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第一批入围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超市适用范围
(一)永德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
永德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是依托“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简称“政采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建立的集县级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为一体的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超市是“政采云”电子卖场中的一种采购模式。永德县采购单位可以通过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对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商品目录以内、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低于20万元(不含20万元)、全年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的货物,实施网上超市采购。网上超市实行直接订购,由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需求择优选定供应商及商品,通过网上超市系统发起订购,供应商在约定时间内确认订单并供货。网上超市商品价格为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通过协商议价方式降低采购成本。
(二)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商品目录
第一类:3C数码(仅限于: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磁盘阵列、网络存储设备、液晶显示器、基础软件、通用应用软件、信息安全软件、数字照相机、LED 显示屏、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第二类:办公设备/耗材(仅限于: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触控一体机、速印机、碎纸机、传真通信设备、复印纸)
第三类:车辆(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
第四类:五金/工具(不间断电源(UPS))
第五类:家用电器(空调机:指除中央空调(包括冷水机组、溴化钾吸收式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等)、多联式空调(指由一台或多台室外机与多台室内机组成的空调机组)以外的空调)
第六类:家居建材(仅限于:床类、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屏风类、厨卫用具)
注:以上第一类至第六类内容对应《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二、网上超市供应商及商品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供应商为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通过在政采云平台自主注册相关信息,承诺遵守《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入围协议书》(参见附件1)、本公告要求和“政采云”平台交易规则及管理规范,并按时向“采购中心”提交纸质承诺文件。经“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即入围临沧市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
三、承诺入围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次征集的各项规定。
(二)除普通供应商以外,供应商也可以是拥有独立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的供应商(电商)。电商应当具有ICP《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能与“政采云”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免费开放接口)。电商应当在承诺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必须是通过“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的“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在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必须向“采购中心”提交纸质《承诺文件》,就网上超市入围事项作出书面承诺。
(四)具有较强的本地供货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本次入围包含云南全省范围,凡入围云南省内“政采云”电子卖场的(网上超市)的供应商,也可成为本县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的供应商。
(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机构完备,承诺商品质保期内5*12小时现场服务工作制,7*24小时电话支持,2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入围。
(七)参与第四类车辆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拟供品牌车辆的经销或代理权。
(八)供应商所报的产品必须按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超出经营范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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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超市服务要求
(一)入围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应采用按次方式结算(经双方协商也可采用按月结算方式),同时须提供(1)正式的项目填写全面、清楚的发票,(2)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
(二)入围供应商接受采购单位以银行转账、支票、公务卡结算等方式付款,并接受货到付款。采购资金涉及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财政国库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三)入围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物流服务和售后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及时响应、及时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保修、退换货)。
(四)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所出售的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可以退货,15日内可以换货。
(五)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所出售的商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并按规定张贴标签或标识。
(六)入围供应商应提供所出售商品的技术文件并随货发运,例如:商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质保证书等。
(七)当出现商品或售后服务投诉纠纷时,入围供应商须在服务承诺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商品厂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入围供应商须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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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注册及承诺入围
(一)注册入库
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提交“采购中心”审核后,方可成为“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注:此次永德县供应商征集工作仅针对工商营业执照上盖章单位为永德县工商局或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上盖章单位为永德县工商局或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供应商入驻区划选择到:区划-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库与商品管理操作指南》(参见附件2)。
(二)书面承诺
供应商成为“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中心”提交纸质《承诺文件》,就网上超市入围事项作出书面承诺。《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参见附件3)。
(三)商品承诺
1.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同期在不少于1个面向社会大众消费的电子商务平台上有销售的主流商品。
2.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提供的商品须满足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合法销售、原厂原装、全新正品,符合国家三包政策;属于强制采购范围内的商品,必须是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商品,鼓励提供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商品。
3.入围供应商不得向采购单位提供“豪华”、“奢侈”、“市场认可度低”等不适合采购单位使用的商品。
4.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同期面向其他消费群体、在市场公开销售、有销售记录,不得提供“特供”、“专供”等商品。
(四)价格承诺
1.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提供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供应商须承诺网上超市商品最低优惠率,各类商品最低优惠率必须统一,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该优惠率将作为硬性限制商品上架指标,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上架具体商品时,商品的优惠率必须大于或等于此优惠率。
2.优惠率=(天猫、京东、苏宁、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价格)/ 天猫、京东、苏宁、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100%。
3.入围供应商在网上超市提供的商品价格应包括:商品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以及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
(五)递交承诺文件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供应商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者,请自行下载附件编制承诺文件。
供应商应于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0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将承诺文件(《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参见附件3)密封送交到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永德县永顺路9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的作无效承诺文件处理。
提醒事项:本次征集活动参与单位可能较多,为避免拥堵,接收文件时间设置较长,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开高峰时段(如第一日及最后一日)。
六、入围方式和协议签订
(一)入围采用专家审核通过及公示制,并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承诺入围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有效承诺供应商,经专家审核通过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即可入围。
(二)入围供应商应当按照入围承诺及本公告要求,与“采购中心”签订《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入围协议书》。除入围供应商因违规、违约被取消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等情形外,入围协议书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七、政采调整
(一)如因政策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调整,导致商品、交易项目、入围供应商资格发生变化甚至取消的,从其规定,入围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二)若网上超市管理有新的规定意见或操作规程出台时,依照执行,入围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八、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采购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商品进行价格抽查、市场调查等,并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商品价格比对系统、主流电商平台(天猫、京东、苏宁)及价格指数等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节及程度,作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全网下架,直至取消其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并在后续网上超市供应商招标或公开征集活动中予以限制。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上报财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1.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人发起的网上超市采购订单或合同的;
2.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被查实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市场平均价是指主流电商能买到的同品牌、型号、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则由“采购中心”通过主流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价格进行测算调整之后,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对主流电商平台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采购中心”市场调查按价格孰低原则确定市场平均价;
3.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故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的;
4.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采购人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60%的;
5.入围期间被红色预警或被橙色预警3次或黄色预警5次,且1个月内未及时解决的;
6.提供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在网上超市中夸大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8.向运维单位、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与其他供应商、运维单位、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10.其他违反征集公告或入围协议约定事项或供应商承诺事项的;
11.利用网上超市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
12.无正当理由未在入围协议签订后60日内,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统对接的;
13.拒不执行财政部门或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14.各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九、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1楼(永德县永顺路9号)
联系人:姚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883—5221849
(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永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电话:0883-5211881。
(三)“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政采云有限公司涉及政采云平台系统操作和技术类问题,请通过以下服务渠道向“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获取帮助:
1.在线咨询(智能采宝)
(1)PC端:http://m.tb.cn/x.X2oEy
(2)手机端: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政采云平台”,点击“关于我们-智能客服”
2.帮助中心(常见问题):https://help.zcy.gov.cn/
3.自助留言(问题反馈):https://customer.zcy.gov.cn/feedback
4.客服热线:400 881 7190
5.临沧市政采云供应商钉钉群,群号 : 23376386。意向参与入围的供应商请自行下载应用程序:钉钉(提供PC版,Web版和手机版),搜索群号申请加入群,请在申请通过时备注公司全称+实名。
十、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事项的解释权均属于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十一、附件
附件1:《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入围协议书》(第一批)
附件2:《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库与商品管理操作指南》
附件3:《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附件4:《入围流程及常见问题》
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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