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机场集团办公生活区车库五年租赁使用权
金额
66.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6.4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产权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756-29927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物业租赁项目信息公告表
交易内容 项目编号 ZHAEEC18-003L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租(委托)方 珠海航空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租(委托)方所属地 珠海
标的名称 珠海机场集团办公生活区车库五年租赁使用权
交易底价(万元) 66.48064
交易时间 2018年01月10日 10时00分
交易时间备注 自由报价期: 2018年1月10日上午10:00至2018年1月19日上午10:00; 限时报价期:2018年1月19日上午10:00开始。限时报价周期600秒。
项目(标的)交易/开标地点 电脑终端
项目(标的)意向 出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底价与意向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
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备注
挂牌时间 2018年01月10日
项目(标的)概况 标的物位于珠海市三灶区三灶镇海澄正表机场办公生活区车库面积共1043.3平方米(其中:车库共两层,一楼面积为351.5平方米,其中,可用区域为325.74平方米,楼梯为公共区域,分摊一半后面积分别为25.76平方米;二楼面积为691.8平方米,其中,可用区域为677.04平方米,厕所为公共区域,分摊一半后面积为14.76平方米。该标的产权清晰,有权属证,无受限情形。标的用途仅作为员工生活区及配套使用,不作商业用途。
挂牌起止日期 2018年01月10日2018年01月18日
标的租赁评估价值(人民币)(万元) 0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项目租赁期限为五年,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第一年总租金人民币125,196.00元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第一年租金为中标价,租金从第三年起逐年递增5 %; 2、承租履约保证金数额为3个月租金(承租方必须于签订租赁合同当日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标的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用于娱乐行业,包括洗浴、按摩等; 4、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超过60日,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5、租赁物交付后,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可以按实际情况要求对租赁物进行合理整改及装修(无免租期),且应当保障具备防火、防盗、消防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本次标的租赁发生的税费和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7、租赁期间内,如因国家建设或道路建设需要征用租赁标的用地,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租赁标的用地,并不得因此要求招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补偿承租方因装修租赁标的而投入的资金; 8、承租方必须确保消防安全及验收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房屋楼顶、外墙、给(排)水管道、卫生间等设施的补漏工程及承担由此产生的维修保养费用; 9、意向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应在电子竞价中至少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如有其他意向方已报底价,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价); 10、交易服务费以五年租期的总租金为基数进行计算,由承租方承担; 11、标的物业权属人为珠海机场集团公司,现由珠海航空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并由其委托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招租,成交后,将由珠海机场集团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2、标的按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13、本合同终止时,租赁标的内的可移动物品(指办公用品、桌椅)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可以自行取走。承租方装修的租赁标的内不可移动的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天花板、门窗、地板、空调、上下水管、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照明系统的电线及桥架)不得拆除,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14、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如出现过逾期支付租金情形达三次及以上的,合同期届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的,乙方将没有优先续租权。 15、承租方欠租超过60天(含)的,租赁期届满后甲方不予续租,甲方如继续出租的,乙方将没有优先续租权。 1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项目(标的)附件
意向承租方/竞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条件 珠海航空产业园区内或参与珠海机场运营的单位,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资料清单 意向方为企业法人的: 1、*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工商机读档案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 3、同意承租项目的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内部决议;4、公司章程或证明内部决议有效的其他文件;5、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报名参加竞标的时间 2018年01月18日 17时00分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报名参加竞标的地点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
竞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万元) 5
交纳竞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8年01月18日 17时00分前 (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标
交纳竞标保证金的账户 户 名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开户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2018年01月18日 17时00分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 交易一部
联 系 人 陈先生、汤小姐
联系电话 0756-2992736/2538001
传 真 0756-2992777
备注 温馨提示: 1、意向方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相关交易规则可在本网站中的“政策法规”栏查看,合同范本等可在“下载专区”中下载。 2、意向方可与项目委托方联系并了解标的现状。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等(包括上述已知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知瑕疵和风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或要求解除交易合同,也不得要求委托方及本中心作赔偿或补偿。联系人:林子良;联系电话:0756-3368671。 3、意向方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登陆电子竞价系统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录账号给本中心,本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方登录账号并通知意向方。 4、意向方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5、交易活动中各意向方均未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的、在被确定为项目受让方后不与转让委托方签定转让交易合同、签定交易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或违反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的规定、约定的其他行为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中心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本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中心作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实施交易,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项目委托方、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项目委托方、本中心不保证移交的项目标的无缺损或丢失,中标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项目标的。 4、意向方如对本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特别事项说明等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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