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科技新城凤凰岛路(金泰路-启扬高速)提升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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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
YZSFJSZ2024060003 | |||
工程名称 |
生态科技新城凤凰岛路(金泰路-启扬高速)提升改造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易盛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财政 | |||
工程地点 |
生态科技新城,南起金泰路,北至启扬高速。 | |||
工程规模 |
凤凰岛路(金泰路~启扬高速)长约1000米,现状宽10米,规划红线宽10米。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拆除并恢复现状沥青道路,同步实施路灯、交安设施、雨污水管网、绿化以及综合管线等工程。 本项目为生态科技新城凤凰岛路(金泰路~启扬高速)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宽度与断面形式与原状保持一致,道路横断面形式为:人车混行道(5.0m)*2=10m。 | |||
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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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YZSFJSZ2024060003003 | 生态科技新城凤凰岛路(金泰路-启扬高速)提升改造工程质量检测 | 公开招标 | 25.33 | 2024-08-01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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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
2024-08-01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5年04月17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01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08-06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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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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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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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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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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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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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生态科技新城凤凰岛路(金泰路-启扬高速)提升改造工程质量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生态科技新城凤凰岛路(金泰路-启扬高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4]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易盛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生态科技新城境内,南至金泰路,北起启扬高速 2.2 工程规模:道路总长约1.0km,标准为城市支路,断面宽10m,断面布置为:5m(混行车道)×2,设计车速30km/h。 2.3 招标范围:生态科技新城凤凰岛路(金泰路-启扬高速)提升改造工程有关材料的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其他必要的检测服务。 2.4 检测周期:同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为240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25.33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同时具有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类)。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投标人近3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中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7.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24年8 月 1日至2024年 8 月 6 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8 月 13 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 6.5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扬州易盛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曙光路777号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243号双子星商务楼月座511# 邮 编: 225000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刘工 联 系 人: 党芸 电 话: 17715850855 电 话: 189527302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59523737@qq.com 2024年 8 月 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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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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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联系人 |
刘先生 | ||
传真 |
电话 |
17715850855 | ||
邮编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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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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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维扬路243号双子星商务楼月座511# | 联系人 |
党芸 | |
传真 |
电话 |
18952730222 | ||
邮编 |
E-mail |
759523737@qq.com |
附件:
1 .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