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城]回民医院急救设备医用内窥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急救设备医用内窥镜重症监护床除颤仪有创呼吸机纤维支气管镜病床高流量吸氧仪科研仪器设备进口产品节能产品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除颤起搏监护仪自带延长床框床尾板有病人信息卡护栏双面脚轮床垫止滑器床体左右两侧手动CPR操作扳手引流挂钩记录仪自动打印除颤记录彩色TFT显示屏摇床救护车豪华中控脚轮一体刹车床板床体骨架双面中控脚轮图像处理器治疗呼吸机转运呼吸机氧疗内置静音微型涡轮压缩机肺复张功能加热板氧气调节阀液晶屏可充电锂电池高压氧气输入口低压氧气输入口空氧混合模块氧浓度调节氧浓度实时监测系统内置趋势回顾模块安全气道供气回路加温管路高流量模式/低流量模式高湿度模式下下具备流量爬坡功能H13级高效过滤器气溶胶颗粒移动台车吊臂鼻氧管气切界面患者连接界面原厂耗材加温呼吸管路湿化水罐呼吸湿化治疗仪用品机械仪表使用说明保修维修手册建筑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主机消耗性配件柔矿业批发业交通运输业
金额
147.7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010222210200004719-xm001
预算金额147.74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市回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李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非凡010-83928444
中标公司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47.7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西城]回民医院急救设备医用内窥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222210200004719-XM001
二、项目名称:回民医院急救设备医用内窥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47.74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开发区风谷四路8号院16号楼1单元2层(中关村延庆园)
中标金额:147.74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开发区风谷四路8号院16号楼1单元2层(中关村延庆园) | 91110105710924937W | 147.74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急救设备 | BR-1252等 | 1 | 147.74万元 | 147.74万元 | / |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1.刘家康 2.郭纯刚 3.申彪 4.王东红 5.李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251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1980号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回民医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11号
联系方式:李娜,83912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
联系方式:李非凡,010-83928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非凡
电 话: 010-83928444
招标文件-急救-终稿.docx招标文件-急救-终稿.docx
目录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北京市回民医院项目编号:11010222210200004719-XM001项目名称:回民医院急救设备医用内窥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4第五章采购需求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5第三章资格审查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投标邀请2
3.项目预算金额:¥1477400.00(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柒仟肆佰元整)2.项目名称:回民医院急救设备医用内窥镜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11010222210200004719-XM001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8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4.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项目最高限价¥1477400.00(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柒仟肆佰元整)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重症监护床 | 3 |
2 | 除颤仪 | 2 |
3 | 有创呼吸机 | 1 |
4 | 纤维支气管镜 | 1 |
5 | 病床 | 10 |
6 | 高流量吸氧仪 | 8 |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1.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声明。(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相关经营许可;(1)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1办理CA认证证书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4.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8号D座5层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具体标室以现场大屏幕为准)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1月28日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售价:0元。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项目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5.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8号D座5层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具体标室以现场大屏幕为准)
(7)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6)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联系方式:83912696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11号名称:北京市回民医院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所属行业:工业。
项目联系人:李非凡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10-83928444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名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文件带有“★”符号的或者标明必须满足的条款均为重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对这些主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的任何偏离将视为无效投标。本资料表中(含技术附件)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投标视为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该“★”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话:010-83928444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货物 |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 | ||||
2.4 | 核心产品 | 纤维支气管镜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 |||||
4.1 | 样品 | 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 |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回民医院急救设备医用内窥镜采购项目工业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回民医院急救设备医用内窥镜采购项目 | 工业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回民医院急救设备医用内窥镜采购项目 | 工业 | |||||
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 | ||||
12.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29548.00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北京丽泽商务区支行(系统支付号:305100001856)银行账号:619201915 。特别提示:1、如投标人采用汇款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及送达。 | ||||
12.7.2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有,具体情形: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中标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退还中标人。 | |||||
1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 ||||
22.1 | 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排序:投标报价最低优先,如报价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 | ||||
25.5 | 分包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 ||||
26.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现场递交。 | ||||
26.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83928444、18519795315;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1520室。 | ||||
27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执行;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缴纳形式:应当以支票、汇票、现金、电汇等形式支付 | ||||
其他 | 投标文件份数 | 1.正本:1份;2.副本:2份;3.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应包含①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命名为公司名称,如xxx公司),电子文档须保存在U盘并且单独密封;②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格式见附件);4.开标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提交;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1份,单独密封提交。 |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2)履约保证金金额:/ |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若投标人提供进口产品,按无效投标处理。 | |||||
交货期及地点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交货地点:北京市回民医院 | |||||
合同支付 | 付款条件: 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付款时间:签订合同后14个工作日内,第一次预付款支付合同金额的98%,一年以后付2%质保金 |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一说明投标人须知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样品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进口产品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投标费用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采购需求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投标人须知投标邀请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格式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投标文件构成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报价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内容建议正反面打印并装订为一册,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4.1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版1份(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投标有效期《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5.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投标人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电子版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密封袋/箱正面和投标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4.2《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开标一览表》需打印或者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需签字的地方签字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4.3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15.4.2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服务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5.4.1所有包装袋/箱应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投标地址。15.4在第15.1款、第15.2款、第15.3款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15.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5.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文件正本报价相一致,若不一致则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价格为准。
16.3拒收情形:1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6.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当是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址。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15.5拒收情形:
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7.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17.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18.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8.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8.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开标
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评标委员会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中标人六确定中标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签订合同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询问与质疑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代理费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一、资格审查程序第三章资格审查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一、评标方法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1-2 |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1-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2-2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2-3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
4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符合性审查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2 | 投标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
6 | 签署、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2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3 | 进口产品(如有) |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
14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 含量限制标准。 |
15 | 公平竞争 |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6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7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随机抽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根据《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22.1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22.1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项目编号:11010222210200004719-XM001第五章采购需求二、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报告违法行为
序号 | 评审条款 | 评审细则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价格部分(30 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30特别提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商务部分 | 核心产品类似业绩 | 5 | 根据投标产品或其同品牌的同类产品近三年(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期,合同签字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销售业绩进行评价,有1项业绩得2.5分,最高得5分。注:1、供应商需提供采购合同(含首页、采购设备品牌型号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投标产品或其同品牌的同类产品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3、同类型产品指与所投产品同档次、主要性能相当的产品。 |
3 | 技术部分 | 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 | 51 | 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为51分,有1项“▲”条款不满足或未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的扣2分;有1项“#”条款不满足或未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的扣1分;有1项一般条款不满足,扣0.5分;优先扣减“▲”条款分值,最低得分0分。注:“▲”、“#”条款为重要指标,投标人应针对“▲”、“#”条款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作为证明,技术支持资料以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完整的技术白皮书(中文版)、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完整的文件或者报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上述材料之间存在不一致的,以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者报告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此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的,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的权利。 |
售后服务方案 | 10 |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到达现场的时间及维修恢复时间、售后服务措施、售后服务人员、安装调试等)评价: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得10 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强,得7 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4 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得1 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 ||
培训方案 | 4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培训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强,得4 分;培训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2分;培训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培训方案不得分。 |
除颤起搏监护仪技术规格要求重症监护床(注:“▲”、“#”条款为重要指标,投标人应针对“▲”、“#”条款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作为证明,技术支持资料以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完整的技术白皮书(中文版)、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完整的文件或者报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上述材料之间存在不一致的,以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者报告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此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的,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的权利。)三.采购需求:二.项目名称:回民医院急救设备医用内窥镜采购项目
一 | 基本功能要求 |
整床可称重;背板调节≥65°,腿部调节≥35°,头足倾斜≥12°;护栏上下翻转结构;带中控脚轮,具有锁定、直行、自由三段式中央控制锁定装置;带有CPR功能;床板采用抗倍特板,全身可投X射线;小腿板2段可调节。 | |
二 | 具体参数要求 |
1 | 外型尺寸(±5%):L2170×W1080×H440/800mm;床 面 板:L1950×W910mm |
2 | 称重精度≤100g,带称重显示器。 |
3 | 床框:采用60*30*1.5mm优质冷拉矩形管,承载≥240KG。 |
4 | 床面:抗倍特床板,全身可投X射线;背板配拍片暗盒,实现在床对患者上身进行X射线拍摄。 |
5 | 床体采用环保抗菌粉末静电喷涂而成。 |
6 | 床头、床尾板采用耐药PE树脂材料,整体吹塑成型,表面皮纹处理,弧线形设计。床头床尾外侧配有防撞角轮,防撞角轮可单独更换,可有效防止病床在运动过程中对墙面的碰撞,四个防撞角皆配氧气瓶托架挂孔。床尾板有病人信息卡。 |
7 | 护栏采用PE材料,整体吹塑成型,每只护栏配有阻尼器装置控制速度及噪音,护栏设计符合IEC安规要求。 |
8 | 前后护栏均设置角度显示器。护栏上设置30度刻度线,用于明确背部升起30度的角度,可有效协助临床VAP肺炎。 |
9 | 自带延长床框,延长床板可至2350mm±50mm,小腿板两段调节。 |
10 | 双面脚轮,直径125mm,具有锁定、自由、定向三段式中央控制锁定装置;静音、耐腐蚀。 |
11 | 床垫止滑器,背板两侧、床脚处共有五处。约束带固定位置,左右各3处。 |
12 | 床体左右两侧手动CPR操作扳手,在紧急情况下可实现快速救治。左右两侧各1处引流挂钩。 |
13 | 电机速度控制平稳,噪音低。。导杆系统采用高碳钢与高强度铝台金组台,双向极点过载保护丝杆。 |
CPR辅助功能,可指导CPR操作,符合2010国际CPR指南要求。#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5s。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非同步两种方式,能量≥20档,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整机带电极板、电池的重量≤6kg。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
支持中文操作界面、AED中文语音提示。成人、小儿一体化电极板,可选用除颤起搏监护多功能电极片。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通过声音、灯光等多种方式进行报警。可充电锂电池,支持100次以上360J除颤。可选配血氧饱和度监护功能。心电波形扫描时间>10s,扫描长度>100mm。
可在-10ºC环境正常工作,存储温度-30~70ºC。关机状态下设备可自动运行自检,支持大能量自检(不低于150J)、屏幕、按键检测。可连接中央监护系统,将监护信息和除颤信息传输到中央监护系统存储管理。可存储24小时连续ECG波形,数据可导出至电脑查看。50mm记录仪,自动打印除颤记录,可延迟打印心电,延迟时间>10s。#彩色TFT显示屏>6”,分辨率≥640×480,可显示≥3通道监护参数波形,有高对比度显示界面。
三摇床具备良好的防尘防水性能,防护级别≥IP44。具备优异的抗跌落性能,裸机可承受0.75m跌落冲击。符合欧盟救护车标准EN1789:2007。符合除颤国际专用安全标准IEC60601-2-4:2002。
一 | 基本功能要求 |
背部调节≥75°,腿部调节≥35°;护栏,上下翻转结构;豪华中控脚轮,一体刹车;床板采用冷轧钢板一次性冲压成型,多气孔设计,具有良好的防滑和透气性。 | |
二 | 具体参数要求 |
1 | 外型尺寸(±5%):L2200×W1030×H460/800mm |
2 | 床体骨架采用60*30*1.5的成型方管焊接而成,可承载≥240kg; |
3 | 床面:采用1.0mm的冷轧钢板。冲压成凹型,多气孔设计,便于透气并具有防滑功能。 |
4 | 床体采用环保抗菌粉末静电喷涂。 |
5 | 床头、床尾板采用ABS工程塑料一次吹塑成型,挂式设计拆卸方便,尾板外侧有病人信息卡插槽; |
6 | ABS护栏设计,采用阻尼器装置控制速度及噪音,放下可隐藏于床面板下方与床面板平齐 |
7 | 双面中控脚轮,直径125mm,具有中央控制锁定装置;静音、耐腐蚀; |
8 | 配置ABS折叠式手摇把,丝杆丝口圆滑,操作轻松,并具有双向空挡保护装置。 |
9 | 床的四个角落各有1个防撞轮和点滴杆插孔,保护床体,方便使用。 |
3视场角≥120°2成像原理:电子成像技术,工作软管不含导像、导光纤维。1.适用于气管、支气管及肺的观察、诊断、摄影或辅助治疗。一.操作手柄(含插入管):技术参数纤维支气管镜
9内置LED冷光源,具备防雾功能,无需预热,即可观察。8操作手柄具备3个电子功能按键,可控制:图像放大/缩小、拍照/录像、画面冻结/解冻结。7插入管软管前端弯曲角度:向上弯曲180°,向下弯曲130°,双向弯曲310°。#6操作手柄具备左右旋转关节,可带动插入软管部先端左右旋转,向左120°,向右120°。#5软镜插入管外径≤5.2mm,工作管道内径≥2.8mm。4景深:3-100mm。
3.开机时间≤5秒。2.分辨率:≥1280×800。1.显示屏:LCD触摸屏,≥10寸。二.图像处理器:11.采用非触点式连接方式,不易氧化,传输信号更稳定。#10吸引阀座一体式凸起防脱设计。
▲9.视频转接线:线缆可180度旋转,操作更舒适,可满足不同医生的不同操作习惯。8.白平衡功能:具有白平衡调节功能。7.具有四级亮度调节功能6.具有多种输出图像形状可选。5.调节图像输出比例功能:在外接显示器时,可向外接显示器输出16:9、4:3以及16:10三种显示比例的图像。4.通过操作部功能按键即可实现:图像放大缩小,图像冻结,拍照,录像功能(无需触摸屏幕,避免术后消毒问题)。
▲适用于呼吸衰竭患者的床边长期治疗,符合GB9706.28治疗呼吸机标准;同时适用于院内、院外急危重症患者转运过程中进行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符合YY0600.3转运呼吸机标准;在国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临床适用范围中明确注明。适用范围有创呼吸机▲12.软件终身免费升级。11.供电方式:两种供电方式,具有内置可充电电池,一次充满电的内部电源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4小时;交流电供电:可通过接入DC适配器连接交流电使用。▲10.双镜切换功能:配置2路信号输入接口,根据临床需要,能够同时连接两条内窥镜,切换实时视频输入信号。。
#具有HFNC高流量氧疗模式#具有CPR模式:具有15:2,30:2,连续按压三种模式,且有直观图形化显示功能▲适用于小儿和成人患者通气;#呼吸模式:包括有创通气和无创通气,IPPV、V-A/C、V-SIMV、PCV、P-A/C、P-SIMV、CPAP/PSV、PRVC、PRVC-SIMV、APRV、BiPPV等▲电动电控型呼吸机,内置静音微型涡轮压缩机;技术参数
氧浓度:21%~100%呼气末正压:0~40cmH2O呼吸频率:1~100bpm潮气量:10~2000ml吸气时间:0.2~10s工作压力:3.0~6.0bar
窒息时间:5~60s呼气触发灵敏度:5%~85%压力触发-20cmH2O~-0.5cmH2O流量触发:0.2~20L/min#触发方式:流量触发、压力触发吸气压力:1~90cmH2O
最大峰流速:200L/min#高流量吸氧流速:2~65L/min吸气暂停:0%~60%压力上限:10~100cmH2O压力支持:关闭1~90cmH2O压力上升时间:60ms~2000ms
监测界面:具有波形界面、呼吸环界面、趋势图界面,全参数监测界面,呼吸力学界面等五种监测界面,且可根据用户需要任意切换;环形图:(P-V)、(F-V)、(F-P)环图,可同屏显示≥2个以上呼吸环波形图:P-T,V-T,F-T波形,同屏可显示≥3道以上波形;显示屏:≥10.4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屏三、监测功能:漏气补偿:50L/min
#具备肺复张功能,按照PCV法进行一键肺复张#具备低流速P-V工具,分析低位拐点和高位拐点,帮助确定最佳PEEP值其他功能和性能#动态肺监测:以直观的肺叶图形表达方式显示,实时监测患者的呼吸阻力、顺应性、自主呼吸状态和吸呼时相等#呼吸力学监测:P0.1、NIF、静态顺应性、动态顺应性、吸气阻力、呼气阻力、RSBI、时间常数RC、内源性PEEP、呼吸功等监测参数:峰压、平均压、平台压、PEEP、吸气潮气量、呼气潮气量、自主呼出潮气量、潮气量/体重、吸气分钟通气量、呼气分钟通气量、自主分钟通气量、分钟漏气量、总呼吸频率、机控呼吸频率、自主呼吸频率、I/E比、氧浓度、氧耗量等
可以储存≥5000条以上日志数据管理:具有标准以太网网络接口RJ45、USB、RS-232、VGA,且可以数据导出具有同步雾化功能具有智能化的吸痰功能手动呼吸、吸气保持、呼气保持具有气管插管补偿和管路顺应性补偿
五、报警:具有声光三级报警,报警参数全面,保证呼吸通气安全;可升级主流式ETCO2功能主机后背具有标准的自带可折叠式转运套件,方便医务人员转运中的悬挂和使用#可连接高压氧,及低压氧使用,具有标准国际接口防水防尘等级:能在恶劣环境下使用,IP44等级或以上自检功能,检查系统管道阻力、泄漏量和顺应性、测试流量传感器
用户需写明大体功能。主机构成包括:涡轮、加热板、氧气调节阀、液晶屏等主要部件,高流量吸氧仪主机重量:≤6.5kg(含电池)内置可充电锂电池,在标准工作状态下,新的满电电池工作时间≥6小时交流电:AC100-240V六、电源:
温度设置调节范围值为:29℃-37℃,步长1℃。在低流量模式下温度自动锁定为34℃,高湿度模式下自动锁定为37℃。#支持高湿度模式,在可设定的流量范围内,实现100%相对湿化。#支持CPAP模式:呼气正压范围4cmH2O-20cmH2O;爬坡时间范围0min-20min;爬坡起始压力范围4cmH2O-20cmH2O,CPAP模式下可显示压力。支持高流量模式、低流量模式、高湿度模式、CPAP模式。流量设置调节范围:2L-80L/min。支持1L和5L两种流量调节步长,流量2L-25L/min时调节步长为1L/min、流量25L-80L/min时调节步长为5L/min。#双屏显示:主显示屏为彩色高清大屏,尺寸≥5.7英寸,可同时监测温度、氧浓度、流量、治疗时间、血氧、脉率、呼吸频率、ROX指数等参数;具有数码管显示模块,分区实时显示温度、流量、氧浓度、血氧饱和度和脉搏五大基本参数。主机屏幕具备锁屏功能。
机器具备开机自检功能。#机器同时具备高压氧气输入口和低压氧气输入口,可直接连接中心供氧,无需外接空氧混合阀或流量瓶。#机器内置空氧混合模块,氧浓度调节通过主机旋钮调节,氧浓度设置范围:21%-100%,调节步长:1%。内置氧浓度实时监测系统,无需使用氧电池等耗材。内置趋势回顾模块,具备数据存储功能,可显示1天、3天、7天的温湿度、流量、氧浓度、治疗压力(CPAP模式)、血氧、脉率、ROX指数等。采用安全气道设计,供气回路和患者回路相互独立,加温管路不直接与机器主机连接取电,无需对主机内部气路进行消毒。提供专利证书。#高流量模式/低流量模式、高湿度模式下下具备流量爬坡功能,流量爬坡范围可设。
采用可拆卸式H13级高效过滤器,可过滤直径0.075μm的气溶胶颗粒,过滤效率可达99.9%.提供配套移动台车和吊臂。提供设备厂家自有品牌鼻氧管(大、中、小号)、设备厂家自产儿童鼻氧管(XS,XXS),设备厂家自产气切界面等多种患者连接界面。提供与主机配套使用的原厂耗材,包括加温呼吸管路、湿化水罐、患者连接界面,并提供注册检验时机器与管路、水罐的整机连接方式说明。可预设单次治疗时间,到时自动提醒,设置范围1-48小时。具有湿度补偿功能,7档可调,可根据环境变化手动湿度档位。
服务要求:主机保修两年,一年包换。(必须以制造厂家承诺并盖章为准)。提供快速操作指南,可了解如何使用呼吸湿化治疗仪,如参数设置、报警信息及处理等。具备独立的静音键,提供快速复位静音功能。报警提示功能:呼吸管道检测报警、氧源压力报警、堵塞报警、水罐水位报警、气体温度报警、电源断电报警、环境温度监测提示、氧浓度提示、治疗使用时间提示。机器具有USB接口,miniUSB接口,RJ45接口,可实现多方式等数据传输功能。内置Wi-Fi模块,可实现数据远程管理。
采购人: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一、合同文件(采购人)的(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名称)经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号招标文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人)为中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合同书签署日期:中标人:
f.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e.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d.合同特殊条款c.合同一般条款b.中标通知书a.本合同书
四、付款方式分项价格: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三、合同总价二、货物内容
采购人:中标人:本合同经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六、合同的生效五、服务期限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名称:(印章)名称:(印章)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当解释为:1.定义合同一般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
1.6“合同履行地”系指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安装或者提供服务的地点。1.5“中标人”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1.4“采购人”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货商提供或承担的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或者其他与货物相关的服务。1.2“货物”系指中标供货商根据合同约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用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相应的工具、使用说明、保修维修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1.1“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的供货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就本次政府采购的相关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相关文件。
4.包装要求3.1中标人应当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向采购人(含最终用户)提出侵权诉讼,中标人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给采购人(含最终用户)造成的经济损失。3.知识产权2.1中标人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当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或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技术规范1.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合同号:收货人:5.1中标人应当在每一货物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5.装运标志4.2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当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当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货物包装应当适应当远距离运输并且防潮、防震、防锈、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由于货物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毛重/净重: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目的地:收货人代号:装运标志:
6.1.3采购人自提货物:由采购人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1.2工厂交货:由中标人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采购人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1现场交货:中标人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交货方式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交货方式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6.交货方式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中标人应当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为便装卸和搬运,标明“重心”和“吊装点”。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中标人应当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8.付款条件7.2如因中标人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采购人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当由中标人负责。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中标人通知采购人货物已备妥并准备运输的小时内,应当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采购人。7.装运通知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中标人装运的货物不应当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中标人应当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6.2中标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采购人。同时中标人应当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份包括合同号、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采购人。
9.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当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本合同生效后天之内,中标人应当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相关资料寄给采购人。9.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约定外)以下列方式交付:9.技术资料8.2中标人可以采用专业担保机构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本项目履约进行融资。8.1付款条件详见第二册规定。
10.3根据采购人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应当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应当免费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中标人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0.2中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10.1中标人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0.质量保证9.3如果采购人确认中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的,中标人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采购人。
11.3采购人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中标人有义务为采购人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1.2货物运抵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后,采购人应当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11.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当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当视为最终检验。11.检验和验收10.5除“合同特殊条款”约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个月内。10.4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人承担。
12.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采购人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货物价格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2.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中标人应当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中标人同意退货,可以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2.2在根据合同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中标人应当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0.5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中标人提出索赔(责任应当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2.索赔11.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采购人。
13.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人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中标人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3.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采购人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3.1中标人应当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3.延迟交货12.3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中标人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当视为已被中标人接受。如中标人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2.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合同款或从中标人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2.2.3使用符合技术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的,中标人应当承担采购人(含最终用户)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中标人应当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地延长修理或更换部件的质量保证期。
15.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当通过协商在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5.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5.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当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5.不可抗力14.1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提供服务,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4.违约赔偿
(2)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17.1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种争议解决方式:17.合同争议的解决16.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6.税费
18.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8.1款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中标人应当承担采购人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8.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18.1.2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18.1.1中标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4.1款的规定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18.1在中标人违约或出现下列情形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同时保留向中标人追诉的权利。18.因违约解除合同
21.合同修改20.2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免除中标人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人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0.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0.转让和分包19.1如果中标人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人补偿。但采购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9.破产终止合同
24.适用法律23.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3.计量单位22.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当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2.通知21.1采购人和中标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5.4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质量保函中取得补偿。质保期满后若卖方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经过买方确认后,采购人将把质保保函退还中标人。25.3质量保函在法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25.2质量保函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5.1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合同总价10%的质量保函。25.质量保函24.1本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当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招标文件第一册中第二章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合同特殊条款26.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各执份。26.2合同将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开始生效。26.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6.合同生效和其他
6.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6、交货方式1.7合同履行地:1.6中标人:1.5采购人:定义
17、合同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选择第种争议解决方式。15、不可抗力:根据合同一般条款约定。12、索赔:根据合同一般条款约定。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个月内。10、质量保证:8、付款条件: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建议正反面打印并装订为一册。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适用于本合同特殊条款的其他条款: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2、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单位负责人姓名 | |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备注: |
2、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适用:4、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投标人名称 | |
单位负责人姓名 | |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备注: |
2、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适用:4、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非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备注: |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上述内容及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4、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2-1中小企业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后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4)其他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
行业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20000万元以1500万元及以
农、林、牧、渔业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
下Y
工业(包括柔矿业,制造业,电力、40000万元以2000万元及以300万元及以
1000人以下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X
80000万元以80000万元以6000万元及以5000万元及以1300万元及以300万元及以
建筑业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
下上上
H上上
批发业200人以下|20人及以上5人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40000万元以5000万元及以1000万元及以
下上上
零售业300人以下5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20000万元以5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
上上
个
30000万元以3000万元及以200万元及以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1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
下上
仓储业2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30000万元以10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
下上上
邮政业1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00万元以20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
1000人以下1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
下人上
10000万元以20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
住宿业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
下
餐饮业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20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
下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100000万元以10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
20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
关服务)下
10000万元以1000万元及以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
200000万元以10000万元以1000万元及以50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2000万元及以
房地产开发经营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
下下上F上
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15000万元以下1300人及以上10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500万元及以
120000万元以80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
下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
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等)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3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书1投标书(实质性格式)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说明: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兹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或印鉴):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开标一览表3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包号 | 包名称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有/无)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4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分项报价名称 | 品牌、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注册证或一类备案编号,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提供证明文件或书面声明,并表明在投标文件页码 |
1. | 主机和标准附件 | |||||||||
2. | 备品备件 | |||||||||
3. | 消耗性配件 | |||||||||
4. | 专用工具 | |||||||||
5. | 安装、调试、检验 | |||||||||
6. | 培训 | |||||||||
7. | 技术服务 | |||||||||
8. | 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 | |||||||||
此单项货物总价(人民币/元) |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3.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货运到采购人现场的人民币价格,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全部各种税费、保险费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即如运输、安装费、培训费、保险等一切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含接入医院信息系统联网费及国家规定的首次计量等检测费)。并要求对设备配套的医用耗材、消耗性配件进行分项报价,未报价的医用耗材、消耗性配件的更换由投标人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注:1.应按包分别提供。
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合同条款偏离表5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采购需求偏离表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采购需求偏离表,尤其是采购需求具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条款,投标人应作出具体参数响应,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标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因投标文件编排混乱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找到证明材料的,视为偏离。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说明:7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如涉及)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
行业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20000万元以1500万元及以
农、林、牧、渔业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
下Y
工业(包括柔矿业,制造业,电力、40000万元以2000万元及以300万元及以
1000人以下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X
80000万元以80000万元以6000万元及以5000万元及以1300万元及以300万元及以
建筑业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
下上上
H上上
批发业200人以下|20人及以上5人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40000万元以5000万元及以1000万元及以
下上上
零售业300人以下5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20000万元以5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
上上
个
30000万元以3000万元及以200万元及以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1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
下上
仓储业2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30000万元以10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
下上上
邮政业1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00万元以20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
1000人以下1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
下人上
10000万元以20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
住宿业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
下
餐饮业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20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
下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100000万元以10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
20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
关服务)下
10000万元以1000万元及以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
200000万元以10000万元以1000万元及以50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2000万元及以
房地产开发经营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
下下上F上
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15000万元以下1300人及以上10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500万元及以
120000万元以8000万元及以100万元及以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
下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
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等)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涉及)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令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令。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当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致: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日期:
地址: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公章:承诺方名称:特此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否则我方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所涉及的投标权利。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0投标人无关联关系书面承诺函(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日期:电传:邮编:电话:传真:
日期:投标人名称:特此声明。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真实、有效、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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