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y2024-040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小姐0750-357862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卓仁0750-350382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卫生院救护车及急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Y2024-04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卫生院救护车及急救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卫生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救护车一台,医疗设备一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卫生院救护车及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卫生院救护车及急救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 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资料。(提供《关 于资格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 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 (2023〕3号)执行) 2、如投标人为设备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设备经营企业, 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投标人所投报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提 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0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33号10栋(高新创智城科创中心)7层709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33号10栋(高新创智城科创中心)7层709室 七、其他 (一)采购内容 设备1:汽油自动挡负压监护型救护车1辆 设备2:负压设备 (1)负压隔离舱 1 套 (2)负压系统1 套 (3)注射泵1 套 设备3:搬运设备 (1)上车担架1 台 (2)铲式担架1 台 (3)楼梯椅(履带式)1 台 设备4:抢救设备 (1) 十二导联心电图机1 台 (2)便携式呼吸机1 台 (3)除颤监护仪1 台 (4)吸引器1 台 (5)电子喉镜(可视)2 台 (6)心肺复苏机1 台 (7)病人监护仪1台 其他附属品 (1)上牌服务(包括购置税、交强险、商业保险等全保,其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300 万、司乘责任保险每座10万)1 项 (2)电子钟1 个 (3)行车记录仪及倒车影像1 套 (4)急救箱1 个 (5)氧气瓶2 个 (6)车身标识1项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适用于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适用于投标人为自然人); 2、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和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为分支机 构)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投标人为设备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投标人为设备经营企业); 4、医疗器械注册证;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提供以上文件前四项的复印件和第5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给我单位。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若线上报名烦请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1483560644@qq.com 邮箱,原件寄往深圳交易咨询 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邮寄资料收件人请填写黄先生,寄付) 7、现场购买或邮购。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深圳交易 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江门城区支行,账号:675657748640, 汇 款时备注项目编号:QY2024-040)。 9、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 10、财务联系方式:0750-3503823 11、监督举报电话:黄杉杉0755-22965602、陈泽锐0755-8666047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卫生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卫生院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民卫路26号 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0-3578628 电子邮件:148356064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地 址 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33号10栋(高新创智城科创中心)7层 709、710、 711室 联系人: 黄卓仁、苏俊锐 电 话: 0750-3503824; 3503825 电子邮件: 14835606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么享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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