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和县安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金额
3847.8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鼎丽[2021]57号
预算金额3847.8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浩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琳1336207054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18
公告正文
云和县安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云和县安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浙鼎丽[2021]57号

一、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云和县安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由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安排共同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主要任务为河道堤岸治理,治理河道长 10700m。工程包括新建护岸 148m,改造堤防 1656m,加高加固堤防 1074m;新建防汛通道 6120m,新建滨水步道 1500m;改建堰坝 6 座,修复堰坝 1 座, 拆除 4 座;新建 1 座机耕桥、9 座涵管等。

项目建安费约3847.89万元;施工工期约720日历天。

2、监理服务期:项目所有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3、本项目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

三、监理招标内容云和县安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质量缺陷期内的监理

四、资格条件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总监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执业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前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4、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日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5根据文件有关规定,监理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

6、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8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浙发改明电〔2018〕13号文的指示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发包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7、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悉数入围进行资格后审。

五、发包文件索取途径:

2021年91718:00前(北京时间)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书原件报名和索取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300元/本,售后不退),未报名的监理单位不得参加后续评审。联系人:李琳,联系电话:13362070545。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9月18日下午2时30分(以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电子时钟的时间为准),地点为:浙江省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云和县城南路1号(新体育馆一楼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云和县梨园路33号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开发路808号11楼

联系人:王浩敏 人:李琳

电话:13735947018 电话:0578-2360555

邮箱:539782880@qq.com 邮箱:23469090@qq.com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7

附件:
安溪初设批复.pdf安溪初设批复.pdf
云和县安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发包公告.docx云和县安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发包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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