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市政公司管道公司攀枝花钒钛化工园区安宁片区基础设施建设特勤消防站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5465.22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3005-240050
预算金额5465.22元
招标联系人牛海光0531-8729679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询比价函

采购编号:POWERCHINA-0113005-240050

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管道公司攀枝花钒钛化工园区安宁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勤消防站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商品混凝土采购,具体见一览表。如贵公司对本次询比价所述内容感兴趣,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9月14日上午10:00时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盖鲜章的PDF文件)。报名及下载询比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上午10:00时。报名时需上传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报价人需为电建集中采购平台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方能报价及文件递交。因询价报价人自身原因未能申报成功合格供应商资格,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及报价的,由询价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如遇到网上报名及注册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客服人员:王洋 QQ482688120;电话:400627400613571967545)。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m³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5

270.9

 

2

商品混凝土

C20

21.61

 

3

商品混凝土

C20细石

34.02

 

4

商品混凝土

C25

174.38

 

5

商品混凝土

C30

646.56

 

6

商品混凝土

C35

3540.85

 

7

商品混凝土

C40

776.9

 

合计

5465.22

 

注:以上国内供货报价为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含到买方指定地点运输费、保险费等

本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准确性,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本次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且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二、采购要求

1、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报价,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报价。

2、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报价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为本项目仓库交货价,报价中综合单价包含货物出厂价、运到需方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卸车费、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所报价格均指含税价格(除有要求外),要求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货物发票(一票制)。

搅拌站距本项目最远施工地点运输距离原则上不大于20公里,运输时间应控制在60分钟内(交货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安宁工业园区特勤消防站,见截图),报价人需提供搅拌站至工地运输路线路截图或经施工项目部确认,施工项目部联系电话:13969260063。

材料进场后,除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常规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以外,其他因验收,抽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3、供货日期:以使用项目的实际订单为准。

供货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安宁工业园区特勤消防站

4、质量标准或要求:见技术要求

5、质保期:交货验收后6个月

6、报价人资质要求:

生产厂家:需具有中国境内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及作为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权。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代理商:需具有中国境内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及作为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权,须出具代理证书及生产厂家资质材料。

7、报价文件必须提交报价表,请按报价汇总单格式要求填写报价表。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增值专用发票税率,若各报价人的报价税率不一致时,应以税前价格作为评审价格(若采购文件有税率要求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率调整,价格以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即: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新的税率调整合同单价。

8、成交原则:质量和服务满足要求且报价最优。

9、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3%。

10、推荐方式:入围式(1-3家)

三、报价方式:

报价人综合交货单价为固定价格,报价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询价项目特点综合报价。

合同执行期间单价计算公式为:成交价格,固定单价。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甲方(采购方)采取电汇方式向乙方(供货方)支付货款。甲方每月23日至次月22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5日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并签证《材料结算单》后,乙方持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对账完成且发票开具后次月25日前支付至该批次货物的80%货款。剩余20%在次月办理结算时计算累计应付账款支付80%,以此类推(例8月23日至9月22日供货100万元,9月25日前完成对账及发票开具,10月25日前甲方完成支付80万元,9月23日至10月22日继续供货100万元,于10月25日前完成对账及发票开具,11月25日前甲方支付货款120万元*80%=96万元),并将其中3%作为履约保证金,直至项目完工完毕付至97%,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12个月)。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在办理质保金付款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经乙方处理后(未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则质保期和质保金支付时间根据解决质量问题的时间相应顺延。

四、评审办法:

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报价人数量等于3家时,对所有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报价人数量多于3家时,首先按经修正后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3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3家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 电建市政公司管道公司设备物资部

    址: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2066号善信大厦

    编: 250000

联 系 人: 牛海光

    话: 0531-87296791

技术联系人:李振鹏

    话:13969260063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4年09月11日

 

 

1

 


施工地点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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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商品混凝土技术要求

1、应用工程名称:攀枝花钒钛化工园区安宁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

2、应用单元、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程部位:

项目

构件

位置

混凝土强度等级

基础

基础

基础垫层

C15

承台及抗水板

C30

桩基

C35(水下混凝土)

主体结构

砼墙、柱

砼墙、柱

C30/C35/C40

粱、板、挑板、楼梯

全楼

C30

二次结构

砌体中现浇构造柱、过梁、边框、圈梁、腰带等

全楼

C25

3合同要求:

(1)混凝土用砂、粗骨料、拌合用水选用应满足《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第3.1节相关内容的要求。

2耐久性

混凝土耐久性基本要求

环境类别

最大水胶比

最低强度等级

最大氯离子含量(%)

最大碱含量(Kg/m³)

0.60

C25

0.30

不限制

二a

0.55

C25

0.20

3.00

二b

0.50

C30

0.15

3.00

(3)混凝土外加剂

1)    外加剂的选择与使用应满足《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选择各类外加剂时,应特别注意混凝土用外加剂的选用应满足《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第3.1节相关内容的要求。外加剂的适用范围,应考虑外加剂对混凝土后期收缩的影响,尽量选择对混凝土后期收缩影响小的外加剂。

2)    各类外加剂应有厂商提供的推荐掺量与相应减水率、主要成分的化学名称、氯离子含量、含碱量以及施工中必要的注意事项。氯化钙不能作为混凝土的外加剂使用。

3)    补偿收缩混凝土采用的外加剂应为A级或一级品,使用时应有专业技术支持。

4、本次采购技术要求

4.1材料名称:商品混凝土。

4.2规格型号:C15、C20、C20自密实、C25、C30、C35(水下混凝土)、C40。

4.3符合标准:《《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第3.1节相关内容的要求)《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50476-2019)、《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设计规范》(GB50010-2010)、《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19)。

4.4一般技术要求/关键控制指标:

(1)水泥: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物理性能、化学成分必须满足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水泥应按《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的要求检验外加剂与水泥的适应性,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砂:细骨料的含泥量不应大于3.0%,不应含有泥块,坚固性不应大于8%;细骨料中硫酸盐及硫化物含量(按 SO3质量计)不应大于胶凝材料的1.0%。

(3)石子:粗骨料的含泥量,当最大骨料粒径为20mm40mm 时不应大于 1.0%,当最大骨料粒径为80mm150120mm 时不应大于 0.5%,不应含有泥块;粗骨料坚固性不应大于5%。粗骨料中硫酸盐及硫化物含量(按 SO3质量计)不应大于胶凝材料的0.5%

(4)混凝土浇筑12h内,应对混凝土洒水养护,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其养护时间不应小于14天。

(5)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过多温度回升和坍落度损失等现象。

(6)混凝土供应要求具有足够的运输保障能力和运输组织能力,确保现场施工的连续性。混凝土出站后,严禁混凝土罐车司机往混凝土中加水。

(7)应保持完整的混凝土生产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等资料,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对搅拌站的现场检查(包括对原材料的抽检和生产过程的监控及抽检,并检查其内业资料是否与产品相对应),供应商对此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辞。

(8)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合同、图纸等相关技术要求。

技术咨询:李振鹏   1396926006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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