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莎车县城镇住宅抗震安全排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3.3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yzx-2024-cs-03号
预算金额133.31万元
招标联系人-1880998630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优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敏杰139099872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莎车县城镇住宅抗震安全排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10月26日 19: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莎车县城镇住宅抗震安全排查评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莎车县城北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6日 19: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2: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
预算金额¥133.3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敏杰
项目联系电话13909987211
采购单位莎车县城北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莎车县古勒巴格镇米夏路40号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0998630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优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喀什市五洲医院旁自建房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09987211

    项目概况                                                    

    莎车县城镇住宅抗震安全排查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ZX-2024-CS-03号 

    项目名称:莎车县城镇住宅抗震安全排查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33100  

    最高限价(元):13331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莎车县城镇住宅抗震安全排查评估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331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1、对辖区内城镇住宅(2388栋)的场地、地基基础、上部结构、隔震与消能减震设施、建筑非结构构件抗震安全等进行排查评估。2、针对1991年及以前建造的城镇住宅建筑(53栋,面积25193.3㎡)抗震鉴定。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个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建设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及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及近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联合体投标授权书及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5)、近期 (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费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纳社会保障金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近期 (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 。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至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 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 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
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7. 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 问 题 解 答 和 操 作 流 程 讲 解 视 频 中 自 助 查 询 , 网 址 为 :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 ,“项 目采购”—“操作流程- 电子招投 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 (如已加入1-11 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 ,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8. 政 采 云 线 上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方 法 : 供 应 商 登 陆 政 采 云 平 台 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
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城北街道办事处

地 址:莎车县古勒巴格镇米夏路40号院

联系方式:18809986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优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五洲医院旁自建房三楼

联系方式:13909987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敏杰

电 话:13909987211











附件信息:

  • 2_1、磋商文件-莎车县城镇住宅抗震安全排查评估项目.pdf

    384.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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