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萝岗社区石桥经济社购买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石桥经济合作社
三、资金来源:集体资金
四、服务时间:1年
五、服务内容
(一)在服务时间内为我社关于“与时代集团的自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和三旧改造项目”共2个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具体服务如下:
1.乙方律师关于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广州市时代胜誉投资有限公司的自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提供服务的内容包括如下:
(1)解答法律咨询及日常业务相关的法律问题、依法提供建议;
(2)应甲方要求,以甲方法律顾问名义向第三方出具授权声明、律师函;
(3)协助草拟、起草、修改或者审查项目相关合同和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4)应甲方要求,参与重大法律问题讨论、论证,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应甲方要求,为甲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6)应甲方要求,定期或者不定期提供与项目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咨询;
(7)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8)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9)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重组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10)双方根据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2.乙方律师关于三旧改造项目提供服务的内容包括如下:
(1)应我方要求,为我方整个旧村改造项目,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解读有关三旧改造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助推我社旧村改造项目,保障村社的合法权益。
(2)为我方审查与合作方就三旧改造项目达成的相关合作方案、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修改意见,并提供后续跟进服务。
(3)参与我方与合作方的磋商、谈判、协调会议,提供法律服务,维护我方利益。
(4)完成我方交办的其他与旧村改造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其他服务内容明细详见合同。
六、本采购项目最高控制价为50000元/年(含税)。
七、报价需提交资料要求(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提供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
4.报价书(密封加盖公章) 。
5.报价单位需将上述1-3项资料需额外提交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需要密封),作为资格审核之用。
八、公告发布及提交报价资料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
2.提交报价资料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提交报价资料地点: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塱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2284223
九、交易时间和地点
1.交易时间:2023年2月13日上午10:00(报名单位已提交报价资料且未按时到场参加开标的视为缺席弃权处理)
2.交易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石桥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塱路1号)。
十、需要现场踏勘及咨询,可直接联系我单位。
十一、评定办法:竞投单位的报价高于交易控制价的作无效处理,条件符合的报价最低者为竞得者,若出现报价相同,则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此次项目的竞得单位。
十二、若出现下列情况,采购单位将拒收报价书
1.报价书未按要求密封的;
2.不符合资质要求及报名材料不齐者报名
3.未按时提交报价资料。
十三、其他说明:
1.只要有1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单位递交资料竞标的,本次交易流程即成立。
2.竞投单位报名时即视为接受合同样本设定的条件;
3.不符合资质要求、报价材料不齐的竞标者均视为不符合竞标条件,取消竞标资格。
4.报名单位已提交报价资料且未按时到场参加开标的视为缺席弃权。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交易。
6.公示期间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三天内根据公告内容跟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附件: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石桥经济合作社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