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六十三中学兰州六十三中学多功能厅设备购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310075JH030
二、项目名称
兰州六十三中学多功能厅设备购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 |
包名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兰州市第六十三中学多功能厅设备购置 |
甘肃鼎之润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
兰州新区陇商国际1号楼3单元10楼 |
97.9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甘肃鼎之润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晋阳,王仁斌,王东泉,陈璞,潘锋,崔军,唐占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用。
收费金额:1.468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第六十三中学
地 址: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334号
联系方式:0931-7211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
联系方式:13309481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蒙晓辉
电 话:13309481175
附件下载 | |||
分项报价表.pdf分项报价表.pdf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磋商文件.pdf磋商文件.pdf |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 |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 |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 |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 | |||
序号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
1 | 1 | 项目名称 | 兰州市第六十三中学多功能厅设备购置 | |||
1 | 1 | 磋商文件编号 | 310075JH030 | 310075JH030 | ||
1 | 1 | 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 项目预算:100.00 万元; 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项目预算:100.00 万元; 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项目预算:100.00 万元; 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项目预算:100.00 万元; 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 | 1 | 磋商内容 | 多功能厅设备购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多功能厅设备购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
1 | 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竞争性磋商 | ||
1 | 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后审 | ||
1 | 1 | 供货期限 供货地点 | (1)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供货地点: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 334 号(兰州市第六十三中学) | (1)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供货地点: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 334 号(兰州市第六十三中学) | (1)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供货地点: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 334 号(兰州市第六十三中学) | (1)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供货地点: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 334 号(兰州市第六十三中学) |
1 | 1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 |
1 | 1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按支付流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 60%,待成交供应商调试、试运行、培训,经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相 关行业专家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按支付流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至合同总价款的 85%,待采购人结算审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按审计后 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审计金额的 1 00%,且须成交供应商开具审计金额 3%的银行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 (2)成交方必须提供全新的原厂的,原装的设备。 (3)货物验收时,成交方应免费提供现场培训至用户能掌握仪器操作和 基本维护保养,应由产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4)待 货物正 常使 用壹年 ( 12 个月 )无任 何质 量问题 后,采 购方 退还 成交方审计金额 3%的银行保函。 (5)相关行业专家验收费用由成交方支付。 | (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按支付流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 60%,待成交供应商调试、试运行、培训,经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相 关行业专家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按支付流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至合同总价款的 85%,待采购人结算审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按审计后 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审计金额的 1 00%,且须成交供应商开具审计金额 3%的银行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 (2)成交方必须提供全新的原厂的,原装的设备。 (3)货物验收时,成交方应免费提供现场培训至用户能掌握仪器操作和 基本维护保养,应由产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4)待 货物正 常使 用壹年 ( 12 个月 )无任 何质 量问题 后,采 购方 退还 成交方审计金额 3%的银行保函。 (5)相关行业专家验收费用由成交方支付。 | (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按支付流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 60%,待成交供应商调试、试运行、培训,经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相 关行业专家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按支付流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至合同总价款的 85%,待采购人结算审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按审计后 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审计金额的 1 00%,且须成交供应商开具审计金额 3%的银行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 (2)成交方必须提供全新的原厂的,原装的设备。 (3)货物验收时,成交方应免费提供现场培训至用户能掌握仪器操作和 基本维护保养,应由产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4)待 货物正 常使 用壹年 ( 12 个月 )无任 何质 量问题 后,采 购方 退还 成交方审计金额 3%的银行保函。 (5)相关行业专家验收费用由成交方支付。 | (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按支付流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 60%,待成交供应商调试、试运行、培训,经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相 关行业专家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按支付流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至合同总价款的 85%,待采购人结算审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按审计后 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审计金额的 1 00%,且须成交供应商开具审计金额 3%的银行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 (2)成交方必须提供全新的原厂的,原装的设备。 (3)货物验收时,成交方应免费提供现场培训至用户能掌握仪器操作和 基本维护保养,应由产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4)待 货物正 常使 用壹年 ( 12 个月 )无任 何质 量问题 后,采 购方 退还 成交方审计金额 3%的银行保函。 (5)相关行业专家验收费用由成交方支付。 |
质量保证期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货物正常使用叁年( 36 个月); 若国家有明确规定 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1)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采购方通知成交方做出弥补。更换有缺 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 量和性能,成交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 失费用。同时成交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成交方收到通 知后三日内没有做出响应,扣除购置设备总价的 5%质保金为违约金。 (2)质保期内维修(或在合同中成交方承诺的终身维修、免费维修) 成交 方须 在采购 方通 知后 1 小时 响应 ,省内 4 小时 到达 现场, 省外 48 小时到达现场。如 3 日内故障无法排除,成交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同 品牌、同型号新机(货物)。如成交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逾期一 周未 到, 扣除购 置设 备总 价的 1% 为违 约金 ;逾期 十天 未到 ,扣除 购置 设备 总价 的 3% 为违 约金 ;同时 经双 方协 商,采 购方 将送外 维修 ,所 产 生费用由成交方全额承担。所产生违约金及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全额扣 除。 (3)质保期外设备出现故障,成交方应积极配合,协助采购方进行故 障的诊断及排除,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如需更换配件,成交方所供产品 价格不得高于同型号或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货物正常使用叁年( 36 个月); 若国家有明确规定 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1)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采购方通知成交方做出弥补。更换有缺 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 量和性能,成交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 失费用。同时成交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成交方收到通 知后三日内没有做出响应,扣除购置设备总价的 5%质保金为违约金。 (2)质保期内维修(或在合同中成交方承诺的终身维修、免费维修) 成交 方须 在采购 方通 知后 1 小时 响应 ,省内 4 小时 到达 现场, 省外 48 小时到达现场。如 3 日内故障无法排除,成交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同 品牌、同型号新机(货物)。如成交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逾期一 周未 到, 扣除购 置设 备总 价的 1% 为违 约金 ;逾期 十天 未到 ,扣除 购置 设备 总价 的 3% 为违 约金 ;同时 经双 方协 商,采 购方 将送外 维修 ,所 产 生费用由成交方全额承担。所产生违约金及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全额扣 除。 (3)质保期外设备出现故障,成交方应积极配合,协助采购方进行故 障的诊断及排除,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如需更换配件,成交方所供产品 价格不得高于同型号或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货物正常使用叁年( 36 个月); 若国家有明确规定 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1)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采购方通知成交方做出弥补。更换有缺 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 量和性能,成交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 失费用。同时成交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成交方收到通 知后三日内没有做出响应,扣除购置设备总价的 5%质保金为违约金。 (2)质保期内维修(或在合同中成交方承诺的终身维修、免费维修) 成交 方须 在采购 方通 知后 1 小时 响应 ,省内 4 小时 到达 现场, 省外 48 小时到达现场。如 3 日内故障无法排除,成交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同 品牌、同型号新机(货物)。如成交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逾期一 周未 到, 扣除购 置设 备总 价的 1% 为违 约金 ;逾期 十天 未到 ,扣除 购置 设备 总价 的 3% 为违 约金 ;同时 经双 方协 商,采 购方 将送外 维修 ,所 产 生费用由成交方全额承担。所产生违约金及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全额扣 除。 (3)质保期外设备出现故障,成交方应积极配合,协助采购方进行故 障的诊断及排除,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如需更换配件,成交方所供产品 价格不得高于同型号或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 |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综合评分法 | 综合评分法 | |
公布媒体 | 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 )、兰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 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 )、兰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 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 )、兰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 |
其他说明 | 中小企业预留方式:100%预留。 | 中小企业预留方式:100%预留。 | 中小企业预留方式:100%预留。 | |
2 | 采购人 | 名 称:兰州市第六十三中学 | ||
2 | 采购人 | 地 址: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 334 号 | ||
2 | 采购人 | 联系人:焦兴红 | ||
2 | 采购人 | 联系方式:0931-7211078 | ||
3 | 代理机构 | 名 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3 | 代理机构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 1 号恩济西园产业园 16 号楼 A 座 | ||
3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蒙晓辉 | ||
3 | 代理机构 | 联系方式:0931-8622178、13309481175 |
4 | 供应商资格 要求 |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 采购 供应商 资格承 诺制相 关事宜 的通知 》(兰 财采〔 2021 〕27 号)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 记 录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或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 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 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及招标代理机构磋商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 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5 | 资格审查 |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 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声明函。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或资格 承诺声明函,将导致其中标资格被取消。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制作于响应文件中,并作为资格审查 的必要条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应按规定通过上年度年检或复 审,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的,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 明文件的,将 视为无效投标。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签订日期 | 合同总价 | 联系人 | 电话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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