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吴忠市利通区上桥镇中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3年分红米面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31.11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11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吴忠市利通区上桥镇中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3年分红米面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D-2024-02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上桥镇中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3年分红米面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1.114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采购需求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大米(一级长粒米)

1、种类:为长粒香米;

2、规格:10kg/袋;

3、保质期:一年;

4、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 1354-2018)》标准要求;

5、投标人开标现场须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鲜章。

2901

70

203070.00

袋/10KG

2

面粉(家庭粉)

1、种类:家庭粉;

2、规格:5kg/袋;

3、保质期:9个月;

4、质量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355小麦粉)》标准要求;

5、投标人开标现场须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鲜章。

3002

36

108072.00

袋/5KG

预算总计

小写:311142.00元        大写:叁拾壹万壹仟壹佰肆拾贰元整

供货期

采购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供货地点

吴忠市利通区上桥镇中华村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有效期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废标。若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获得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有效。

备    注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零售业或批发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按照财库〔2021〕22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3.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4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3.5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6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9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分包。注:3.6、3.7、3.8、3.9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

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章签字的扫描件发至邮箱(843292376@qq.com)获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花园北街北湖花园B区商网业务楼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花园北街北湖花园B区商网业务楼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1260900时之前参与书面报价,过期无效;

报价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不可以随意删除标段内容,必须对所投标段做实质性响应,如只投其中一部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废标。供应商必须按询价函要求的采购需求、供货期、供货地点、质量标准填写询价报价单,否则报价无效;

评标标准: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报价最低且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报价须包括运送、税金及相关费用。

代理服务费:按¥3000.00元取(含税),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上桥镇中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联系方式:马金鑫13895556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花园北街北湖花园B区商网业务楼            

联系方式:马咪0953-2016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忠市利通区上桥镇中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 话:  0953-20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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