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走私冻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jh-dy-nd-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钧0593-2833276
中标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FJJH-DY-ND-001(招标文件编号:FJJH-DY-ND-001)
二、项目名称:2023年走私冻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马尾区茶山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依松、黄昭源、陈昌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按壹万伍仟元定价包干支付。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付款方式。(3)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帐号:3505016881410000033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审,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体育北路8号中央公园7幢2层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3-8836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龚钧 0593-283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钧
电 话: 0593-2833276
二、项目名称:2023年走私冻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马尾区茶山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 2023年走私冻品检测服务 | 2023年走私冻品的检验、检疫、品质检测 | (一)理货鉴定: 1)检验员现场对货物进行理货,根据货物外包装及外观信息记录货物名称、规格、产地、生产加工企业及编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并清点货物数量、称重(毛重)、拍照。 2)根据货物外包装上的信息,对货物进行分类。 3)根据货物外包装有效日期进行分类,即保质期内保质期外。 4)根据外包装产地做是否来自疫区、是否在输华名单内的初步判定。 5)根据初步判定结果依据国标对货物进行取样待检。同一生产商(供应商)、同一种类、同一生产日期或购进日期的产品视为同一批次。 (二)检疫检测 将有代表性的样品封存、标识送至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根据货物外包装信息对货物样品进行检疫并出具报告。 (三)品质检验 依据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共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SN-T0396-2011 《进出口冷冻畜禽肉检验规程》对所检验货物进行取样并送至实验室检验实施品质检验。 (四)检疫检验结果出来后整理并出具检验证书给委托方作为拍卖依据。证书内容包括:品名、数重量、取样日期、取样地点、检验依据、检验过程以及结果。 (五)拍卖结束后交割阶段,核对拍卖交割货物数重量并监督交割全流程。 (六)检验依据标准如下:《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SNT0396-2011 进出口冷冻畜禽肉检验规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_食用农产品》、中共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 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一)理货鉴定: 1)检验员现场对货物进行理货,根据货物外包装及外观信息记录货物名称、规格、产地、生产加工企业及编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并清点货物数量、称重(毛重)、拍照。 2)根据货物外包装上的信息,对货物进行分类。 3)根据货物外包装有效日期进行分类,即保质期内保质期外。 4)根据外包装产地做是否来自疫区、是否在输华名单内的初步判定。 5)根据初步判定结果依据国标对货物进行取样待检。同一生产商(供应商)、同一种类、同一生产日期或购进日期的产品视为同一批次。 (二)检疫检测 将有代表性的样品封存、标识送至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根据货物外包装信息对货物样品进行检疫并出具报告。 (三)品质检验 依据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共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SN-T0396-2011 《进出口冷冻畜禽肉检验规程》对所检验货物进行取样并送至实验室检验实施品质检验。 (四)检疫检验结果出来后整理并出具检验证书给委托方作为拍卖依据。证书内容包括:品名、数重量、取样日期、取样地点、检验依据、检验过程以及结果。 (五)拍卖结束后交割阶段,核对拍卖交割货物数重量并监督交割全流程。 (六)检验依据标准如下:《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SNT0396-2011 进出口冷冻畜禽肉检验规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_食用农产品》、中共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依松、黄昭源、陈昌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按壹万伍仟元定价包干支付。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付款方式。(3)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帐号:3505016881410000033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审,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体育北路8号中央公园7幢2层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3-8836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龚钧 0593-283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钧
电 话: 0593-283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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