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法律(诉讼)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法律(诉讼)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4-2-029)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大同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法律(诉讼)服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保证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在发生法律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时妥善应对,维护公司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律服务实际情况,需要聘用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在出现重大法律问题时提供指导、咨询、应对建议和方案,发生法律纠纷时全权代理处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2采购内容
在合同期内,为招标人提供所有涉诉法律服务及可能涉诉纠纷的法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2.2.1为招标人基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应对建议和方案;
2.2.2为招标人在基建、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仲裁、涉诉案件提供举证、沟通、调解等服务;
2.2.3为招标人在基建、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向对方出具律师函,办理反诉等相关事宜;
2.2.4对于仲裁和诉讼案件,全权作为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仲裁:
(1)代理事项: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为招标人的决策给予参考建议;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活动(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一审、发回重审二审、执行、仲裁等阶段),提供法律代理服务。
(2)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包括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一般代理(包括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与庭审、辩论和调解);
特别代理(代为承认、增加、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上诉、反诉、进行调解或者和解;代为申请执行;代为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等)。
2.2.5根据招标人工作需要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事务。
2.3履约期限
自中标后与招标人正式订立合同之日起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若已代理案件还在审理中,针对该案件履约期限延期至案件审理结束并执行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范围内
3.2.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取得生效法院文书,至少代理7件1亿元以上的民事诉讼案件及代理2件电力行业新能源领域争议解决案件(均需提供法院判决书及律所委托人合同证明)
3.2.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需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年限不少于10年(提供律师事务所证明),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取得生效法院文书,至少代理4件1亿元以上的民事诉讼案件(需提供法院判决书及律所委托人合同证明)
3.2.4本项目需组建律师团队,组建的团队在不包括兼职律师、实习律师的情况下,应具有专职律师不少于5名,提供专职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11日9:00起至2022年4月1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0点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8日10点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 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化章北街
联系人: 冯先生
电话: 19335108088
电子邮件: fengrui88654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400-010-1086 转 8607
电子邮件:hnzbwk01@126.com
2023年法律(诉讼)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4-2-029)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大同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法律(诉讼)服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保证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在发生法律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时妥善应对,维护公司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律服务实际情况,需要聘用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在出现重大法律问题时提供指导、咨询、应对建议和方案,发生法律纠纷时全权代理处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2采购内容
在合同期内,为招标人提供所有涉诉法律服务及可能涉诉纠纷的法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2.2.1为招标人基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应对建议和方案;
2.2.2为招标人在基建、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仲裁、涉诉案件提供举证、沟通、调解等服务;
2.2.3为招标人在基建、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向对方出具律师函,办理反诉等相关事宜;
2.2.4对于仲裁和诉讼案件,全权作为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仲裁:
(1)代理事项: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为招标人的决策给予参考建议;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活动(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一审、发回重审二审、执行、仲裁等阶段),提供法律代理服务。
(2)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包括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一般代理(包括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与庭审、辩论和调解);
特别代理(代为承认、增加、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上诉、反诉、进行调解或者和解;代为申请执行;代为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等)。
2.2.5根据招标人工作需要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事务。
2.3履约期限
自中标后与招标人正式订立合同之日起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若已代理案件还在审理中,针对该案件履约期限延期至案件审理结束并执行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范围内
3.2.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取得生效法院文书,至少代理7件1亿元以上的民事诉讼案件及代理2件电力行业新能源领域争议解决案件(均需提供法院判决书及律所委托人合同证明)
3.2.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需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年限不少于10年(提供律师事务所证明),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取得生效法院文书,至少代理4件1亿元以上的民事诉讼案件(需提供法院判决书及律所委托人合同证明)
3.2.4本项目需组建律师团队,组建的团队在不包括兼职律师、实习律师的情况下,应具有专职律师不少于5名,提供专职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11日9:00起至2022年4月1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0点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8日10点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 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化章北街
联系人: 冯先生
电话: 19335108088
电子邮件: fengrui88654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400-010-1086 转 8607
电子邮件:hnzbwk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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